感谢地水风火时空幻的打赏
--------------------------------------------------------------------------------
第二部分的比赛,林安迅与王大勇他们也参加了,因为是合作任务,所以每个会社最多可以派出三十名参赛者,分成三个队来参加,当然他们之间也是竞争关系。
猎人公会的总人数也就只有十一个人,本来他们是打算按当时入会考试一样的配置分成两队参加第二部分的比赛,不过方罄悦这个被张富贵传染了懒病的小丫头以“我为了赢第一场比赛累坏了”的借口拒绝参加。
张富贵想了想,这次的任务讲究的是一个完成速度,小丫头这种蹲点式的选手的确帮不上什么忙,倒不如直接让另外十个人组成一队去参赛,于是便同意了。
第二部分的比赛分为两个阶段,城内与城外,城内任务多种多样,有去执剑楼转升降梯,有去工地里搬砖,有去帮厨师切野兽的肉等等,都是一些在入武院的前几年最常接到的任务。
但是这些任务有的适合纯武者,有的适合盗贼,有的适合将者与工匠,平时这些会社都是接一些适合自己人的任务来做,但这次比赛却是完全打乱,每队随机抽取十个任务来做。
运气好的有可能全都抽到适合自己的任务,运气差点的一半一半,脸黑成炭的非洲人则会抽到全都不熟悉的任务,不过好在这些任务都不难,大不了多花点时间,也是能够搞定的。
不过这对猎人公会的十个人来说并不算什么,他们的配置可以说是所有参赛者里最全面的了,所以倒是没有碰上什么特别棘手的任务,不过温云峰和公孙了两个人对于城内任务的经验不多,稍微拖慢了点整体的速度,王大勇他们也只是平均水平,真正能称得上老手的只有林安迅与李正茂,所以猎人公完成城内任务的速度并不算太快,勉强处于中上游的水平。
城外任务与城内任务一样,也是随机抽取十个任务,不过这些任务都是必须出城完成的,比如像张富贵以前参与过的砍纸竹、收集蛇蜕之类的。
实际上这些任务正是从城主府那拿过来的,因为集会所的出现,很多人都跑去那做任务了,所以本来需要排队等分配的城主府任务一下子居然出现了堆积的情况,虽然之后王历吩咐城主府的智囊团做出了不少相应对策,但仍旧有不少任务空在那里,所以他在和武院的院长商量了之后,就把那些任务扔了过来,让参赛者来给城主府当苦力。
出了城之后的林安迅一行人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之前因为城内任务而落下的时间一下子就被他们给追了回来,然后一鼓作气地冲到了最前面,以绝对的优势拿下了第二场比赛的第一名。
“之前一直在外面没有什么感觉,现在这么一比才知道,原来慧言老大教的东西这么有用!啊啊啊啊!我果然是个笨蛋啊!”
公孙了在回到城里之后,先是因为夺冠而开心,但很快就一脸懊恼地开始用拳头捶自己的脑袋。
其实公孙了对张富贵教导的一部分野外知识并不是十分看重,他更喜欢学习的是战斗技巧,而且那些知识学了之后并不能马上看出明显的效果,所以他虽然有听,但去没能记住多少。
这次的比赛,在和其他队伍的对比之下,那些被他所不看重的知识的作用一下子就体现了出来,他们的优势就是靠着这些知识一点点地累积起来,所以公孙了现在别提有多后悔了。
“慧言老大你也是的!为什么不多提醒我几句呢?!”
后悔万分的公孙了忍不住向张富贵抱怨道。
“因为其实你并不需要太过钻研这些知识啊……”张富贵耸耸肩,说道:“你本身的定位就是小队肉盾,是主战手,这些知识靠你的队友来掌握就可以了,你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然后在狩猎野兽的时候保护那些战力弱的队友,也许你以后能够成为一名单个就能在野外生存的猎人,但是现在,你要做的是能够配合你的队友。”
“独自在野外生存的猎人啊……”
张富贵的一番话,公孙了最关注的还是这部分,他一脸傻笑地陷入了自己的幻想之中。
“得……”
张富贵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没有再继续说教,毕竟有目标是好事,他没必要去扑灭公孙了的热情。
连续拿了两个冠军之后,猎人公会的名声算是彻底打出去了,这个成果已然超出张富贵的预期,他对此非常满意。
所以对第三部分他对公孙了他们没有任何要求,想参加就参加,不参加就回去好好休息,等整个武院大比结束之后,他们还得继续去北方修建他们的中转站。
即便如此,温云峰也杀进了第三部分比赛的八强,最后因为经验不足败给了对手。
结束了武院大比之后,张富贵给其他人放了三天假,然后带着三个“入室弟子”在历城好好地逛了一圈。
在执剑楼吃过了晚饭,张富贵便打发身为历城本地人的温云峰回家,然后带着公孙了与方罄悦回林府。
“慧言老大,我看我还是去云峰家里住吧……”
公孙了在和温云峰一阵眉来眼去之后,笑嘻嘻地说道。
“你们两个家伙……”
张富贵无奈地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说道:“随你们便吧,记得三天后到北城的白桑茶馆集合就是。”
“遵命!”
两个小家伙嬉皮笑脸地冲张富贵敬了个礼,然后对一旁开始扭扭捏捏的方罄悦挤了挤眼睛,在张富贵炸毛之前逃之夭夭了。
“你这丫头胡思乱想个什么劲!”
张富贵伸手在方罄悦的脑袋上敲了一记,他到不是在矫情什么,或者是水晶宫男主附体变成了大木头,只是这种十一二岁的小丫头自己真心下不了手。
虽然说异界的风气和古代差不多,十三四岁嫁人的女孩子不在少数,但有着现代人思维的张富贵虽然说也喜欢看动漫里那些可口的小萝莉,但他却不是**,就好像小猫小狗很可爱,但是很少有人会真正地和它们滚床单……虽然这个比喻有点不恰当,但张富贵差不多就是这么想的。
当然等小丫头长大以后又是另一种情况了。
-->>(第1/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