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形成最高审判组织,叫做“三司推事”制度。如审理中意见分歧,则上奏皇帝裁决。
另外,如有地方上的重大案件不便解送中央审判的,则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大理寺司直、评事等官为“小三司使”,代表“三司使”前往审判。有时还由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御史台御史,共同组成特别法庭,负责审理所谓的申冤案件,叫做“小三司”。
可见,大理寺有权管理京师百官和京师大案!现在,刘铭华这样当众踩人,可以被当成“大案”了!
刘铭华听完,感到有点牙疼了!看来,这次玩大了!自己在长安城扁人后果很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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