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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伦一条小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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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们很年轻,怪物不凶猛(3)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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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儿,也是最小的儿正是侦察小分队的掌旗官,手持旗矛的他靠近爵士悄悄地问自己的父亲说:“父亲,你一向认为自己勇不可挡,你能不能像那小家伙那样做?”

    第格雷斯爵士目瞪口呆地瞪着远处的纵横飞驰的孙小白,不敢置信地说:“这怎么可能,他、他、他还是人吗……”

    旁边萝拉琼斯郁闷地说:“他当然不是人……”萝拉实在郁闷极了,其实她在与孙小白对战练习的时候,经常用训练剑抽黑发少年的小屁股,以报复这个小家伙不肯跟她学习用剑。按道理,她应该比孙小白还能打才是,但是她自信自己绝不能像孙小白这样在战场上疯狂地冲突,更不可能一个人就打垮一千人。事实上只怕她还没靠近小小镇东面的木头城墙就被射成马蜂窝了。

    经验丰富的第格雷斯爵士很快在巨大的喜悦反应过来,他立即下令:“小白一个人就搅乱了敌人,我们也上去帮忙,大家都换用弓箭,趁乱先杀了那些在东边木墙上的怪物射击手,然后跟着小白,不,是小白大人身后冲!”

    爵士这么一下令,侦察骑兵队全体爆发出一阵呐喊声,向敌人冲了过去。

    同样的,震撼、狂喜等感情也在阿卡莱特城堡上坚守的军民心回荡着。这些军民在城堡的城墙上充当啦啦队疯狂地呐喊着为孙小白加油鼓劲,让孙小白战斗意志空前高涨。

    派克亚姆爵士并没有能偷袭孙小白。一来他没有那么做,他像一头被激怒的狮,疯狂地咆哮着、怒吼着向孙小白冲来。二来城堡上的啦啦队们也纷纷对孙小白示警:“小心后面!”

    骑士之间高速的对冲总是让人激动。为了加快战马的冲锋力道,派克亚姆爵士全力地催促着自己的战马,一点也不顾及可能会撞到自己那些慌不择路的溃兵。不过即使是这样,他的速度相对于平常时的对冲也慢了许多。

    这样对孙小白有利,严格来说,虽然这段时间他的骑术突飞猛进,但是与派克亚姆爵士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样,当两个人的马速不是很快的时候,就对孙小白略为有利了。

    一个端着长矛冲锋的骑兵是非常危险的。高速冲锋的战马的速度能让长矛化成一支几乎能刺穿一切的利箭。流传下许多历史记录的东罗马帝国的安娜公主曾经这样记载:“那些法兰克骑士的冲锋是如此的势不可挡,他们的长矛几乎能在巴比伦的城墙上刺出一个大窟窿。”

    派克亚姆爵士将自己的悲愤与怒火融入他的冲锋,他别无所求,不顾任何危险,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毫不在乎,他曾经重视的那些荣誉、利益与地位全部烟消云散。他所求的是只是一击,那将孙小白捅穿的一击。就算这一击无法伤害眼前这个可恶的小,也要将他击落马下,然后纵马踩死!!

    拨转马头与派克亚姆爵士对冲的孙小白非常明白这一点,因为爵士没有戴头盔,他那不顾一切的决绝在他脸上一览无遗。远远地,孙小白就看得非常清楚。作为一个男人,尽管还小,但孙小白的潜意识也非常尊敬这一点,当然他表面上是坚决不肯承认的。

    与挥砍这个动作相比,穿刺的威力也许表面看起来稍微逊色,不够威风。不过“刺”这个动作相对于挥砍来说显得十分阴险。这是因为相对一般人的肉眼来说,判断挥砍的距离感比判断刺杀的距离感,相对的容易。所以格挡挥砍也显得比格挡刺杀容易。战马带来的高速度,不仅仅是使得长矛的杀伤力得到了加强,还使得长矛的“刺”这一动作的距离感更加难以判断、更加的“隐蔽”。

    骑士端枪的冲锋动作并不复杂,甚至说非常的简单,简单到什么人都一看就会,重点是控马技术高超和勇敢无畏。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简单的动作也就意味着这个动作非常快。

    而且这个端枪动作表面笨拙,实际很灵活,战士用不着太多的动作,仅仅是依靠右手的手腕动作就可以带动骑枪的攻击范围。曾经有历史记载欧洲某种骑士演练,一个领队骑士恭敬地向观战演练的某个贵妇人讨一块手帕(一般这个荣誉属于该骑士上级领主的妻女或某个心爱的姑娘,世纪后期一般是政治地位最高的女性),然后挑在重型骑士枪的枪尖上,与其他骑士排成一排绕着校场进行冲锋表演。该领队位于最左边,在兜圈冲锋之,领队将枪尖上的手帕向右边传,右边的骑士用枪尖接过,再传给右边的骑士,传到尽头之后又传回来。这么往来数次之后,领队骑士负责将手帕还给贵妇人。这样的表演,除了要求在冲锋用枪尖传递手帕之外,还要要求那块手帕完好无损。

    派克亚姆爵士自身的技艺就非一般骑兵可比,此刻他不顾一切的冲锋,战马的马蹄如雷鸣,加上他决绝的呐喊与那巨大的3米重型骑士枪的尖锐枪尖,带来了迅雷惊涛般的巨大的伤害力与压迫力。迎面而来的孙小白感到了自己的呼吸有些窒息。

    但是因为战场的混乱,爵士的马速并未达到最高速度,这多少让他的威力打了折扣。事实上,端枪冲锋这一战术,马越快越猛,马越慢越无用武之地,若是马冲不起来,重型骑士枪端在手里就完全是不折不扣的累赘,骑士还是快快扔掉骑枪拔剑近战为妙。一般地因为马速的不足,混战型骑兵相对于冲锋型骑兵多少是一点点优势,黑发少年把握住了敌人的动作。也因为马速的不足,使得他更加容易做到这一点。当然了,这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优势。不过,任何胜利都是由各种小优势不断积累起来才造就的。

    孙小白在这一战前并不是没有经历过骑马战,当他认识了女牧师雷普莉后,黑发少年多次与出身于骑士家庭的雷普莉练习对战,见识过更加凶猛的冲锋。那时候起,孙小白就明白为什么世界上会有人喜欢冒险或者是赌博。

    赌,是人类的一种劣根性。孙小白过去不明白赌博到底快乐在什么地方,他也一贯认为,赌博简直就是一件奇蠢无比的事情,有钱不如去吃喝旅游,哪怕去按摩都好啊。但是认识雷普莉之后,他体会到了赌的滋味。

    骑士之间的高速对冲,谁也没有绝对的必胜的把握。那是速度与激情的交织,那是力量与技巧的冲撞。还有更多的因素乱麻般纠结在一起,生死却是在一瞬之间。这就是一种赌博,赌的不是钱是命。这是与死神在生死的边缘共舞。

    某些学者研究说**其实是一种痛苦的感觉。而性行为的快乐根源在于这是一种危险。只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才能体会生存的可贵。有对比,才有参照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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