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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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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贵族风范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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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天踉踉跄跄走过去,走到肯菲施尸体的傍边,想要搜搜看他身上值钱的东西。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好家伙,这小子脖子上带的项链很珍贵啊,值不少钱的样子。”

    “哦,这个骚包,两只手上带了四枚戒指,红宝石,蓝宝石,彩钻。”

    “一把金剑,俩把短剑可都真够花俏的,镶满宝石、金边,这到底是要拿来杀人,还是用来当饰品,吸引女人的目光啊。”

    “这袋子是什么,嗯,很香啊,他妈的,一个大男人还带香包。”

    “他这个空间戒指一定有很多好东西,可惜现在我受伤了,等我功力尽复再打开它。”

    梁木头在一边提醒到:“你现在打不开他的空间戒指,就不要留着了,万一戒指里面有什么可以追踪的印记,就完了。”

    蒙天心知梁木头说的有道理,依依不舍的丢掉那没空间戒指。走到梁木头面前,拿着那些搜到的东西。

    “你的功劳大,给你先选吧。”

    梁木头点点头,接过金剑,用力扳下上面宝石,然后把金剑丢掉,一对短剑也是如此。

    蒙天先是不解,旋而立刻明白过来,“可惜了,这几把剑还是不错的,我的剑之前被你砍断了,现在用的剑不是那么趁手。”

    梁木头什么都没有拿:“这些宝石应该够你买一把好的长剑了。他的金剑,短剑都很特别,你不能留下来。”

    蒙天怔怔的瞧了他一会后,反对到:“这些都给我,怎么行,你伤得比我重,掉落到了武道二阶,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了,这种伤没有一年半载怎么可能恢复,那些治病疗伤的药材可不便宜。”

    梁木头心里面想:自己虽然丹田真气掉落到武道二阶,但是魔气倒是进步到了四阶中段,如果自己尽全力去出战,大概击败一般武道六阶初段还是没问题的。当然,和以前相比,只用丹田真气就可以打平唐山,两种真气全力施为只稍逊七阶高手相比,实力是退步了一点,但是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

    至于说蒙天提到的买药治病,梁木头自己身为符文宗新一代掌门,符文宗的山门灵地,满山遍野都灵药、珍果、野参、整整两百多里山脉啊,被符圣韦天啸布下大阵封闭了几万年,里面灵药的经过几万年灵脉的圈种、滋养,品质和药效会有多么惊人啊。自己怎么会缺药呢,可惜自己出来的时候没有挖几株,不过到燕京,自己再布置一个传送阵,再回来拿便是。

    梁木头:“你不是说,你叔叔精通治病吗,这些宝石你都拿着,到时候我再去找你叔治病就是了。”

    蒙天想想,也是,就收下了。

    一声清亮长啸,在远处响起。

    蒙天、梁木头心底一震,以他们现在的状态再遇到强敌,那是必死无疑。听啸声大约在两、三里路外,啸声应是在寻找肯菲施吧,等不到肯菲施的回应,只要一直跟着肯菲施和蒙天一路上的打斗痕迹,找过来是很轻松的。

    蒙天低声说:“跟我走。”向着反方向飞掠。

    梁木头落后两步紧跟着飞驰而去,没入黑夜中。

    过了不久,两男一女三个人飞掠来到这里。

    女的皮肤如雪似玉,黑夜中白得异乎寻常,明艳夺目。最使人印象深刻是她挺直的鼻梁,碧蓝的眼睛,冰冷异常却不失风姿淡雅。

    另外两个青年,二十四五岁左右,衣服华丽,油头粉脸,长相虽然不差,但看上去有点举止轻佻,一看便知这两人是和肯菲施那种贵族二世祖都是一丘之貉。

    “黛芙妮,你看,肯菲施的金剑,还有这两把短剑,这个短剑还是我打赌输给他的,兵器都掉落了,他不会死了吧。”

    “这有一枚空间戒指,好像是他的,敌人一定很强,肯菲施上个月已经晋升到武道七阶。”

    “我们还是走吧,等一下杀肯菲施的人回来,我们就死定了。”其中一个担心道。

    黛芙妮毫不理会,继续查看地上的血迹,最走到一堆被烧成灰的土堆边,皱了一下眉头。

    一个青年突然醒悟:“这堆烧成黑炭,难道就是肯菲施吗,这……太残忍了,他们难道就不怕我们光明教廷吗,这个东大陆的人真是穷凶极恶。”

    “当初我们三个人还抢着要来这里传教,真是愚蠢至极,我们还是先走吧,等大队人马来了再行动,留在这里很危险。”

    黛芙妮恨铁不成钢的瞪着他们两个,心里想:光明教廷的势力遍布西大陆,教职人员生活日渐安逸奢华,教中真正有真才实学的人越来越少。充斥在教廷里面的大多是一些贵族、富商的子弟,这些人都是滥竽充数而已,见有便宜就占,碰到有点困难就溜,什么忙都帮不上,这次被派来燕国的人中,恐怕就那个雷米可堪一用。

    黛芙妮吸了一口气,冷静下来跟他们说:“艾伯特,艾尔杰,我们要加快速度追下去。”

    艾伯特尖叫道:“什么!还要追下去,为什么要追?我可不想死的这么早,我家里还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妻子,三个漂亮的女仆,外面还有四个**要照顾。我要死了,她们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个混蛋。”

    傍边的艾尔杰点头如捣蒜。

    黛芙妮强忍住脾气,慢慢的说:“你们都是肯菲施的朋友,你们认为肯菲施先生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吗。”

    “就那肯菲施小子,还勇敢?哈哈,上次一个六阶后段的荒兽都追着他跑了十几里路,脸都吓绿了。”艾伯特爆料道。

    黛芙妮继续道:“你说得对,肯菲施一向欺软怕硬的性格,肯菲施这次没有等你们,自己一个人就敢追踪下来,以肯菲施的本性,再看看一路上的魔气,这个魔人的修为一定远远不如他,他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艾尔杰质疑道:“既然那个魔人武道修为远远不如他,那为什么肯菲施最后还死了呢。”

    “因为这里还有一个魔人接应,看看这里打斗的痕迹,肯菲施应该是寡不敌众,突然遭受偷袭。不过,以这里的血迹四散且凌乱来看,那两个魔人应该也受伤了,魔人二打一夹击肯菲施都要受伤,他们的修为应该不太高,以我们三人的实力,只要立刻追下去,两个受了伤的魔人必定插翅难飞。”

    艾尔杰有点迟疑:“如果你猜错,怎么办,如果两个魔人身手修为比我们强,那我们不是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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