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得失和私仇还重要,他堂堂男儿,又是朝廷的赈灾钦差,正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难道胸襟竟然还比不过一个女人?那不是笑话吗?
原本吧,没有宋儒谦和桑绿枝对比着,陆云逍也不会觉得夏清语就有多伟大。但正所谓有对比才有鉴别啊,跟那个死要面子差点儿酿成大祸的太医和一个口号喊得慷慨激昂到头来却比乌龟缩的还严实的院正之女一比,夏清语简直高尚的要让人流泪了。人家爹还让皇帝砍了脑袋呢,说是和皇室有仇都一点不为过的。结果为了防疫之事,却是如此尽心尽力,怎不让人佩服?
朝云身为陆云逍的小厮,这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虽然不到家,多少也练出来了些,当下收了惊讶表情,将那碗牛奶放到托盘里端到夏清语这边,果然,白蔻白薇也是十分惊讶,她们清楚陆云逍喜欢喝**的习惯,侯府里就现养着从北边草原上买来的上好奶牛呢。
夏清语看见这一碗散发着奶香,还留着温热的**,也是两眼放光:牛奶啊,在现代的时候几乎天天喝,有时候一天就能喝几个便利包,没时间吃饭喝水的时候都靠它支撑着,结果回到古代,却是没有了这待遇,平日里忙于生计还不觉得,这会儿忽然看见了,便觉着馋虫被勾上来。
见朝云眼巴巴看着自己,夏清语也不好做出一副馋死鬼的模样一口气就把**给喝了,因心不在焉的客气了两句,听朝云说陆云逍天天喝,也不差这一天,她心里更是痒痒的,暗道那个锦衣玉食的家伙都能天天喝,大概这古代的纯天然牛奶简单加工后味道也不会差了,啊啊啊好想喝,朝云你为什么还不走?留在这里等着赏钱吗?你明明知道我现在有多吝啬。
朝云到底还是走了。夏清语舒出口气,迫不及待拿起碗喝了一口,细细品品滋味儿:还不错,这个时代已经有糖了,虽然奶的膻味儿要比现代重,但是倒有一股更自然的甜香。比起京城里许多贵族喜欢喝人奶,她还是觉得牛奶更好喝。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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