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毒哥要混娱乐圈[剑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四章 :银阁第(2/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娱乐会所。

    跟外面一般的草台班子夜总会不同,这家馆子走的是彻彻底底的高端路线,厕所里都闻不出shi味儿的那种。可不管它表面上装点的有多富丽堂皇阳春白雪,就本质来说,银阁,它就是个明目张胆的销金窟。

    然而此时对于白黎来说,就算是天王老子要请他去吃龙肉也不比找到邵钧天更重要。

    他简直犯了一种针对邵钧天的叫做死心眼儿的晚期病症。太想知道那天晚上自己为什么会平白昏过去,昏过去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可惜的是当时在场也就只有这位邵大爷一个目击证人。

    所以想知道真相=找到邵钧天。

    多么浅显易懂的公式。

    然而每每跟那位邵大爷见面却总是匆忙收场,令白黎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儿”的感觉。

    “不去。”

    鄙视其他人一副大爷样给谁看的白黎压根没发现他自己骨子里也有这么一副臭德行。

    “……”林红被他随心所欲的行事作风惊呆了,“你确定你还想在这个台有一次上镜的机会?”

    白黎还没吭声,宋凯文刚好从他身后走来:“去,干嘛不去。”然后回头问白黎,“你有非做不可的要紧事儿?”

    白黎:“……那倒没有。”在刚开始的那种莫名出现的‘邵钧天要跑了!要跑了!’的焦急感过去之后。少年忽然意识到,这事其实没那么赶。

    就好比你在两手空空逛超市的时候,店员忽然在你面前上架了一排你格外心仪的零食。

    你立刻流着哈喇子飞奔回家拿钱,跑的上气不接下气,半道上才忽然意识到,不用这么赶也可以。

    不管啥时候,零食都在那里。

    不管啥时候,邵钧天也在那里。

    又不会过期。

    白黎被自己脑袋里突然冒出来的‘过期的邵钧天’这个形容逗乐了,特别没形象地噗嗤笑出声来。

    那就去去呗?

    与其说是心有灵犀,倒不如说白黎真是习惯性的什么都写在脸上。对于这一点能够轻易读懂他面目表情的宋凯文也很头疼:“那就走吧。”

    去银阁。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