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底衣领和袖边带了点鹅黄色的短打衣服。
穿过大片的森林,他们又遇到了那群野狼。狼群的数量似乎变多了,当初不知道它们到底是从哪儿来的,这一次半路撞上,不等其他人有所反应,景昀先出声阻止了他们。
“它们不伤人,就这么走吧,安安静静的。”
其余人面面相觑,不过下达命令的是族长夫人又是祭师,虽心里惴惴却依旧收起了刀剑,安安静静地骑着马绕过狼群走了开去。
奇异得是,狼群果真没有任何动静,只是看着他们。
景昀经过它们的时候,狼群微微动了动,蹲坐在地上像只大狗似的抬头看着他。
——以后除了龙族的人,往来这条路上的任何人都给我拦下来。
“嗷呜——!”
狼群仰头高呼,仿佛应和又仿佛送行。
苏鹰朝后头看了一眼,怪道:“大白天的它们在叫什么?难道是招呼同类?”
景昀懒洋洋道:“谁知道呢,可能是饿了……”
说着笑眯眯看了苏鹰一眼。
苏鹰抖了抖肩膀,“我皮糙肉厚,可不好吃。”
一个月后,他们到了狼族城外。
远远地,五十人小队就地解散了。
队长桐沙是个蓄着小胡子的五大三粗的男人,别看他这个样子,他还不是整个队伍里最年长的人。
他骑在马上道:“按照之前的计划,十人一队分头前进,时间你们自己把握,队伍尽量彼此错开以免引人注意。出了狼城之后我会沿路留下标示。”
岩云举手道:“第一个出城的队伍有什么奖励吗?”
桐沙这一路一直拿他没办法,此时无奈道:“这不是比赛,大家都忙着往城外冲岂不是容易惹人注意?其他人!地图都带好了吗?入城后别像个土包子似的!漏了馅你们就自己滚回龙城去!”
队伍顿时一声齐吼:“是!”
景昀的五人小队加上他自己一共是六个人,他们打算和其他队伍错开进城的时间,于是在林子里多住了几天才进城。
通城文书写得是行脚商人,表明的归属地是弥部落。弥部落向来多商人,狼族早已习惯,很轻松便将人放了进去。
景昀伪装的身份是商人的小儿子,岩天自然是“阿爸”,岩风和岩云则是小叔叔,苏鹰是阿爸的朋友,和世人则依然是大夫身份。
行脚商人里有大夫同行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一来大夫也会出门寻找药材,二来也是商人们在旅行途中生病时节省时间节省金钱的一个办法。
进了城后,几人没来得及到处瞎转,先找了个客栈住下来。哪怕是岩天向来可靠沉稳的性子,第一次来其他大族依然忍不住会紧张。
和世人与岩云倒是兴致勃勃,定好房间后两人就冲出门去了。
岩风无奈道:“我看小弟和和大夫一路挺聊得来,还当和大夫能帮忙看着他一点,没想到啊没想到。”
苏鹰笑着道:“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我第一次跟着阿爸去卖东西时也差不多是这样子。”
岩风便好奇跟他聊起了以前的事,岩天出去给几人叫饭,景昀则靠在窗边看着楼下热闹的人群。
这便是狼族啊。
作者有话要说:五十人小队离城一个时辰之后,亓家。
亓笙突然从床上惊醒,嘴角留着口水,喊:“阿妈!什么时辰了!”
阿妈从厨房探头,“你终于醒了?提摩他们已经走了哦。”
亓笙:=口=!!!
没赶上道别的可怜的亓笙宝贝儿……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end。。。
p.s:族长很快会粗线哒!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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