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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血天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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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北部边境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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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一会儿,天闲扬了下眉毛,“这么说,你会给我黄金喽?”

    沙王简直喜极而泣,一下跳了起来抱住天闲的脖子,大叫道:“黄金城的黄金!全部都送给你!”

    天闲任由她挂在自己鼻子上,笑呵呵的说道:“我可只要好的。”

    沙王嘟起小嘴在天闲脸上亲上一下,自豪无比的说道:“这世界上,沙漠的黄金是最纯净,最好的黄金!”

    ……

    “我们去北部沙漠?”

    当天闲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的时候,所有人都很吃惊,因为大家已经打算启程离开沙漠了,屠戈尤其感到意外,而且有些懊恼,这意味着他还要继续忍受沙漠难以忍受的沙尘气候。

    “我倒是没什么关系,不过……”卓玛靠在背囊上,一脸无奈。

    “我也一样。”阿里昂耸耸肩膀。

    “北部沙漠,那可就靠近破碎时代遗留的大地——冰封大陆了。”古丽看了看天闲,“如果真的要去,倒也不错,或许那种地方能找到什么诸神的线索。”

    屠戈听没人反对,直接哼了一声,他可是不想再呆在沙漠了。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也没人反对,最后目光都落到了雪的身上。天闲也望着她,“雪,你呢?”

    就如平常那样,雪轻轻拉住天闲的衣袖,点了点头。

    大家不由松了口气。

    其实,现在众人早就不该在这个地方了,先前龙九送来了雪的父亲的消息,但是由于边境的变故,大家一直没有得到机会脱身,现在大半月的时间过去了,或许这个消息已经没用了。

    看着雪如常的面容,天闲却感觉有些沉重,“雪,真的……”

    雪摇头,“黑,没关系的,能都找到他,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天闲只要点点头,雪对于她的父亲始终讳莫如深,冷漠的仿佛她没有父亲一样,而且以天闲和雪每日形影不离的相处中得到的各种信息都表明,雪不仅仅是对他的父亲没有多少亲情的概念,甚至是有些愤恨,甚至,是有些畏惧。

    每次说起他的父亲,天闲似乎都能感觉到雪在微微发抖,因为一种压抑的愤怒和深藏内心的恐惧。

    天闲早早已经把龙九给自己的那份情报背的滚瓜烂熟了,半个多月前,雪的父亲在龙渊帝国西部的一片雪林地带中,在练剑,根据情报显示,他已经在那里逗留一个月了。

    他曾经是大陆上很有名的年轻强者,但自从极北之地归来后就很少露面,十几年来更是难觅痕迹,但据说他暗中做了几件大事,实力也突飞猛进,是人类大陆上数得上号的厉害角色。

    他的真名无人知晓,他自称:白。

    雪显然不想见他。

    “也好,我们去北部沙漠看一看,那里挨着冰封大陆的寒冰原,或许我们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天闲轻轻握住雪的小手,笑着说道,“那里,离你的家倒是更近一点。

    雪再次点头,笑了。

    隔天。

    沙王亲自带路,天闲等人坐上了沙奴,在黄金城所有子民的欢送下离开了这座沙漠中无比奇幻的城市。

    “你才刚刚蹬位,这样离开没关系吗?”天闲看了看沙奴左右只有数千的沙利特士兵,疑惑问道。

    “我总不能被束缚在黄金城,而且如果情况到了我一离开就会叛乱的地步,我离开反而更安全,而且还可以知道谁又在叛乱。”沙王回答的却很轻松,笑眯眯的看着天闲,“而且我们沙漠的贵客还在,谁敢再掀起叛乱呢?”

    天闲无言以对……

    这一路上倒是一点都不无聊,沙漠远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只有一片黄沙,荒凉到让人看都懒得看,这一片白天灼热无比,夜晚寒冷如冰的土地中有许多奇异的生灵存活着。

    沙王不停的用随手从沙子里挖出来的沙火鸟向黄金城发回各种消息和命令,日夜从不间断,虽然是外出,但是对黄金城的一切了如指掌。

    路上,沙漠里唯一的大型滑翔生物沙鲇让天闲大开眼界,这些体型和沙奴差不多,平时在沙子里游动,有时会向鱼一样窜上半空,张开宽大的双鳍滑翔,而当数百条沙鲇一起钻出沙丘飞上半空的场景,简直震撼无比。

    为此天闲等人在原地一边等一边纳凉了足足半个钟头,说是纳凉是为因为那些巨大的沙鲇在半空简直和乌云没有任何区别,真真正正的遮天蔽日。

    “这些家伙很奇怪,并不需要吃什么东西,但必须要得到很高的热量才能活下去,在沙子下找不到火河的话,它们就集体跳到半空去晒太阳。”沙王望着漫天的沙鲇十分兴奋,“我当初就想用沙鲇来当座驾,可是这东西总是上蹿下跳,很不安分。”

    天闲心想这玩意不是在沙子下折腾就是在天上蹦跶,还真是不适合当座驾,沙奴虽然不美型,但是皮糙肉厚而且很听话,倒是十分好的座驾。

    不过很快天闲就不这么认为了,路上遇到了一窝食金蚁,沙奴忽然开始不听沙王的命令,就好像闻到了香味的猎犬一样发出兴奋的嘶鸣冲向了蚂蚁窝,要不是天闲等人跑的快就全都被带进那直径足有十米的巨大蚂蚁坑洞中去了。

    当天沙王不得不原地驻扎,等待沙奴吃饱喝足从沙地里出来,晚上的时候沙王还兴冲冲的从附近的沙子里抓来一只巴掌大的蚂蚁给天闲看,这让所有人都有点毛骨悚然。

    那蚂蚁脑袋就比大拇指还要粗,浑身就和渡了金一样闪闪发亮,口器的钳子看起来锋利无比。

    “这东西吃沙子。”沙王拨弄食金蚁的钳子笑着介绍,“然后把沙砾都吐出去,将沙子里的黄金吞下去,经过消化的黄金成色比普通黄金好很多,是我们制作高纯度黄金的重要原料。”

    “轰!!”

    地面下传来巨大的轰鸣,猛的震动中,不远处的沙地黄沙飞扬,沙奴钻了出来,巨大的骨足还抓着一只肥硕无比,几乎和小灰一般大的金色蚂蚁。

    “这是蚁后。”沙王有点无奈,“沙奴就喜欢吃这个,这个时候最好别去打搅它,它毕竟不是我的座驾,有的时候我也管不了它。”

    一整夜,沙漠上都是沙奴“咯吱咯吱”进食的声音,简直让人浑身直冒冷气。

    第二天,沙奴明显的听话了很多,所谓吃饱了好办事,这句话居然也适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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