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更有那对酒当歌的豪迈情怀,让人留恋不已,难以割舍。
乱世无常,这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面。
谁也说不清。
公孙朔因有军务在身,于是先行和众人告别,踏上了东去的路程。
典韦目送着公孙朔远去的背影,慢慢的对赵云说:
“公孙公子为人抱负远大,才智纵横,将来若能顺利接手其父公孙瓒开创的基业,则必能成为一世明主。只是,我总觉得他这个人唳气太重,心肠太硬。子龙,你将来辅佐于他还是多加留心为好,凡事不要强出头。”
其实,典韦已经看出前日公孙朔马踏颜良的援兵是故意所为。
赵云看了看典韦,又看了看公孙朔远去的身影,默默的点了点头。
这识人之术,完全建立在经验和眼光上。赵云,还是不够老辣。
送完了公孙朔,郝昭也要启程返乡了。
赵云和郝昭却是依依不舍,泪洒长襟!
两个人一起在轩辕山上生活了十几年,在所有师兄弟中相处的时间最长。虽说后来年龄大了,不像小时侯般耳鬓厮磨,但兄弟俩的心意只要通过几个眼神的交流便彼此心领神会了,根本无须多言。这种深厚感情岂是他人能比的?
尤其是想起师父临走时交待的话,将来再见面之时,兴许就是两军的仇敌,就要刀枪并举,兵戎相见。兄弟二人更是悲伤不已,抱头痛哭。
几番周折,天已是快到了晌午。
郝昭擦了擦哭红的眼睛,打点行装,收拾利落,正式向众人告别。
赵云十里相送,经郝昭再三劝阻才停下脚步,矗立在原地直到师兄的身影消失在茫茫山林之中,才策马返程,一路之上又是洒下了不少泪水。
回到客栈,一抬头看到太史慈也一切准备得当,一身行囊。
赵云的心头不禁一阵落寞辛酸。
其实感情的本质,就是一种心理的依赖。
甚至小到一只笔,一件衣,若是相处的时间久了,在离弃的时候总会有些依恋。
更何况是活生生的人。
从初到泰安第一次夜遇太史慈到现在,已有一月有余。两个人不但兵刃相同,脾气秉性也颇为相通。其间更是在枪法与驭马之术中的交流甚多,使得两个人总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而现在,这场友谊就要各奔天涯了,怎能让人不伤怀?
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站着。
过了许久,赵云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手里捧着几斤煎饼和一大块干肉。
赵云找来一块干净的荷叶,仔细的把饼卷好,并把肉切成小块,然后包在了一起。
“一路,走好。”
赵云把荷叶包递了过去。
太史慈双手接过荷包,勉强挤出一丝微笑,打趣道:“别哭啊,大家可都是老爷们儿,不能被人当成老娘们儿,不能被人笑话啊!”
赵云也笑了,点了点头。
“那么,我走了。你们,要多保重!”太史慈最后道别。
“后会有期!”典韦双拳一抱。
“后会有期!”太史慈拱手还礼。
转身离去,步履坚实。
乱世流离兮为苍生,英雄孤行兮向天涯。
云山万重兮归路遐,疾风千里兮扬尘沙。
来时怀土兮心无绪,去时别友兮思漫漫。
为天有眼兮何来你我浪迹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
友去兮,友去兮,何人伴我越荒州?
清唱低吟传自身后。
太史慈早已是泪洒长衫,泣不成声!
“该死!非要让我哭!”
太史慈飞身上马,越马扬鞭,
东归如箭!
夕阳如画,
十年讲武坛,注定不会被遗忘在历史的流沙之中。
流淌的血!执着的心!不灭的魂!
还有那为了涂炭的生灵高声鸣起的不平!
都将成为这乱世颠覆的第一声号角!
出了泰安城向西八十里。
山路上,一黑一白两匹战马飞驰如电。
战马一鼓气越上高高的山颠,向下望去,一片壮美河山不让天色将晚!尽情地展示着天地间的绚烂!
“是就地歇息,还是连夜赶路?”
“当然是连夜赶路!”
战马长嘶,跃下高坡,
一路向西,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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