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喜欢原汁原味的。”
尴尬的扯了扯嘴角,李小居决定闭嘴,他不准备再和马尾巴说话,因为马尾巴完全没有羞耻观念,是个什么事儿都能拿到明面上说的主儿。
“你挺有意思的,可惜了先有杜乐明,要不然你这样的也算是抢手。”马尾巴很实在的评价。
李小居正了正脸色,一本正经的说:“我喜欢女的。”
“哦?”马尾巴摆明不信,白简不都说了么,跟李小居睡过。
“我和白简那次是个意外,杜乐明给我下药了,他想折腾我,正巧白简回来了,两人一吵架,杜乐明出去了,剩下白简和我呆在屋里。”顿了顿,李小居继续说:“其实原本白简想掐死我,结果他中途改变主意了,就那样了。”
“你接受能力很强。”马尾巴笑眯眯的看着李小居。
不强难道还要死要活啊?那会儿他光想着活命了,根本就没有想自己和男人发生关系的事儿,对比性命,那些事情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当然,有件事情还是需要计较的,那就是关于他**的秘密。
“还行吧,也没办法,我又不是杜乐明。”李小居很明白,要是演电视剧,他就是陪衬,如果陪衬跟主角要死要活的闹腾,那绝对是个二货。
“你想当杜乐明?”
“完全不想。”李小居赶紧摇头否认,虽然杜乐明长的好看,但是性格毒辣,而且跟只金丝雀一样被白简囚禁在身边,那种生活,他可不想要。
跟马尾巴聊天其实挺轻松,只要马尾巴不说那种露骨性话题,李小居还是挺喜欢马尾巴的,马尾巴这种人是危险藏在表皮底下,表面很和善,不跟白简似的,直接的兽性外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坏蛋。上辈子他绝对害过白简,所以这辈子纯属来还债的,李小居希望自己以后别遇到白简。
马尾巴名叫赵丰锦,家里财粗势力大,不仅是个商人,而且家里世代在朝为官,还是个被红色笼罩的**。
投胎真的是个艺术活儿,有个好的投胎,人生的路就能畅通一大半。投胎的时候,一定要看准了,哪里富贵哪里去,这关系到人生百年大业。
跟着赵丰锦还算不错,赵丰锦摆明只看上毒孔雀杜乐明,把李小居安排成了贴身助理,跟贴身保姆一个样。
不贴身伺候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人的本性,跟着赵丰锦,李小居算是彻底了解这句话的意思了。譬如经常半夜的时候呼唤李小居,说饿了,让李小居给做面条,做完了又嫌难吃,让做米饭炒菜,做完了,他又说突然不饿了,倒杯果汁就行了。又譬如赵丰锦跟人在酒店做那种事情,却偏偏让李小居在门口站着,说是贴身助理就得贴身伺候,以备不时之需,李小居只能和两保镖一起在外面站着,赵丰锦当然不会就这么放过李小居,一会儿让李小居去买某个牌子他最喜欢的某个味道的避孕套,一会儿呼唤李小居送酒进来,这种事情多了,即使赵丰锦和床上的人直接在办事儿,李小居都能面不改色的进去,完全是被折磨出来的啊。。。
时间长了,李小居也适应这种生活了,说实话,除了有点儿变态其实赵丰锦是个不错的雇主,工资给的尤其让他满意。
世界的大在于你想找个人,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而世界小就在于,你不想遇到一个人,就偏偏会让你遇到,即使你们曾经天涯海角。
这不,赵丰锦下午三点多又闹幺蛾子,说饿了,得去吃饭,翩翩然从办公室出来,走路带过的香气陶醉了一堆的办公室美女,李小居作为一个忠实的小跟班,加紧步伐跟在赵丰锦的身后,连带着被香风熏陶。
赵丰锦一直喷这一种香水,带点儿清风海洋味儿,闭上眼睛闻着这味道,就有种站在江湖的屋顶逍遥饮酒清风明月的感觉,当然,这些是李小居自己的感觉。
有时候李小居就在想,如果有一天他瞎了,只要闻到这个味儿,他绝对能认出这人是赵丰锦。
下午三点多,这时候的餐厅人很少,定的是高级餐厅,人就更少。可是不凑巧,在人少之又少的情况下,赵丰锦坐在了白简和杜乐明旁边的这个桌子,还同杜乐明笑着打了个招呼。
李小居怀疑赵丰锦派了私家侦探跟踪白简和杜乐明,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凑巧呢。
看到赵丰锦的时候,白简的脸已经黑了一半,当看到杜乐明冲赵丰锦笑的时候,白简的脸彻底黑了。
李小居扫了眼白简那边,就专心致志伺候现在的主子。
“小居,坐我对面,怎么还站着呢。”赵丰锦亲切的有点儿过头。
虽然经常和赵丰锦坐在一起吃饭,但是李小居觉得这个场合明显不大适合,可主子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于是李小居很识趣的坐了下来。
不知道他们三个吃的怎样,李小居吃的是可是津津有味儿,他没感情烦恼所以吃嘛嘛香。就在他吃的香喷喷的时候,白简主动找茬,有些阴沉的声音刺在他的耳膜上,特别的影响他的食欲。
“小居伺候的你满意么?”白简问赵丰锦。
赵丰锦笑着回答:“很满意,白天也满意,晚上也满意。”
这话说的多暧昧啊,不过说的也没错,不管赵丰锦多晚叫他起来做饭,他都会起来,要是赵丰锦说不满意,那赵丰锦的良心可就叫狗吃了。
“是么,看来你也喜欢那种小玩意儿,摸了之后真是让人回味无穷,要不是我有了乐明,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这种有趣儿的玩意儿。”白简说的话特别难听,李小居觉得过于刺耳了,这人太没品,说话专门选择人身攻击,而且不敢攻击大BOSS,只敢攻击BOSS身边的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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