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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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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宋兵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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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于兄与几位军爷来得及时,要不然我可是性命难保了。

    哦……于亮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此时其它的几个大头兵兴奋已过,开始处理尸体,仔细地把其扔在周围的破烂衣物都收拾起来,然后拿着随着携带的粗布把尸体包得好像是木乃伊一般,再留着两个布头做拎手。

    待忙完这些之后,胡大哥便道:咱们这就下山吧。

    我看得好生不解,问道:胡军爷,要是怕这尸体有变,为何不就地焚烧以绝后患,却要带回大营?这山路本就难行,带着具尸体怕是多有不便吧。

    胡大哥笑着解释道:不要老是一口一个军爷的叫,我听着怪别扭的。我老胡是个粗人,行伍出身,至今也不过是个小小的校尉,你就叫我老胡就行。要是能烧当然还是烧了为好,但是这些被妖孽祸害过的尸体指不定有什么特性,我就亲眼见过本来好端端没什么特别的尸体,被火一烧立刻活了起来,带着火横冲直撞,还怎么杀都杀不死。所以处理这些尸体都要经过军中的几位仙长鉴定之后才能确定用什么方法。

    我连称不敢尊称他为胡校尉,心里却感到奇怪,电影里面演的对付那些妖魔僵尸之类东西,火烧可是万试万灵的法子,怎么到他们这里却不好使了。刚想再问,却忽听一阵好似闷响般的骨噜噜轰响,引得几个大头兵全都愕然望向我。

    真是奇妙啊,怎么以前就从来不知道原来肚子可以发出如此响亮的声音。

    不过此刻不是感叹世界真奇妙的时候,最大的危机已过,第二危机就立刻自动浮现,原本被恐惧强压下去的饥火上升,大有燎原之势,我只觉得肚子里面空得厉害,好像胃已经在自己消化自己了,当下也顾不得不好意思,连忙问:胡校尉,你们可有干粮?我已经快一天都没有吃东西了。

    胡校尉呵呵大笑,随手把个布袋扔给我,我打开一看,里面是几个窝窝头,随手一摸又冷又硬好像石头一般,不过有总胜于无,好在我的牙口还算好,牙好那胃口就好,窝头也将就,当即拿起一个三两口间便吞了下去。

    足足接连吃了四个,肚子里面仍空得厉害,我正打算把这一袋窝窝头都消灭掉,于亮却递过一水袋来,笑道说:这东西不能多吃,喝点水试试。

    正好我吃得口干舌燥,当即接过水袋来仰头喝了几口。

    这水一下肚,原本空空荡荡的肚子立刻涨了起来,不但不再空虚,反而撑得有些难受,当即打了个响亮的饱嗝,这才知道原来这窝窝头到肚子里还能长个。

    于亮笑着看我打了保嗝,似乎很随意地问道:顾兄,你身上的行囊哪去了?

    我刚想随口说是被那吸血女妖追赶的时候不知道抛哪去了,但转念一想立刻知道不对劲,要是行囊刚刚才丢的话,我怎么可能一天都没吃东西?天下的人身上会不带粮食那才叫怪事。我心思转得还是够快的,连忙苦笑道:今天也不知是倒了什么霉运了,早上的时候碰上只饿狼,追得我跑了半天,结果把行囊都不知道仍哪去了,总算逃脱了,原打算在河里捉两条鱼吃,不想又遇上这事儿。

    有狼?几个大头兵听我这么说,满面都是惊异之色。

    于亮皱着眉头道:此处妖孽横行,便连老虎都跑得没了影子,怎么可能还有狼?必定也是妖孽!

    怎么又跟妖怪扯上关系了,他们不会又因此认为我也是妖怪吧,我赶忙说道:是吗?我当时就觉得奇怪,那只狼肚子上插着根箭居然还能跑那么快,边跑边淌血,还能追我半天功夫,原来也是妖怪啊。

    受伤了?定是漏网妖孽!于亮立刻做出了判断,问道,顾兄,你可还记得遇到此狼的地点,离此远不远?

    我一路走过来,当然记得,但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摇头道:记不得了,当时我乱跑一气,没有留意方向,现在可找不回去了。

    于亮听了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叹道:这倒也是,而且现在它一定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去了,胡大哥,我们这就下山吧。

    胡校尉极是听话,连连点头,立刻吩咐上路。

    当下众人抬着两具尸体下山。当然了,在下山之前,胡校尉特别安排我去河里洗了一下身上的血渍,以免下山之后被人当成杀人狂魔或是变态妖怪之类的东西。

    这种深山老林不可能有什么通途大道,但凡是能挤得过去人的地方便都算做是路。

    这几个大头兵在来时,沿路于树皮上刻了标志符号,往回走倒也不会迷路。

    只是山路难行,又有这么两个累赘在身,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

    反正我也没事儿,此刻终于摆脱独自一人在密林中乱逛的处境,又填饱了肚子,可以算得上是处在这一天之中最好的情况下,所以走得极为轻松,也有了闲聊的心情,一路走来与他们攀谈,了解了不少情况。

    这一队士兵共有十人,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装备基本一样,都是穿皮甲,背长弓,挂长刀,大约是密林之中枪施展不开,所以没见到他们拿着在宋军中配备率最高的长枪。这些人中官职最高的就是那胡校尉。

    胡校尉名叫胡有贵,是营伍子弟,从他往上数,父亲祖辈都是吃饷的大头兵。他打仗勇敢,但脑筋不行,所以至今也只不过是个小小的校尉,品级为仁勇副尉,正九品,比七品县令还低整整两阶,名附其实的芝麻小官一个。刚刚那救了我的一箭,便是胡校尉所射。

    于亮本是个穷书生,只因在家乡未婚妻被当地恶少凌辱,他一怒之下杀死恶少然后到官府投案,因为他是读书人,即情有可缘,又有投案表现,故免了一死,臂上刺字被发配充军。他读过书,见识远要多这些在大字不识的大头兵要高,到了军营之后,很快就成了这一队人中的大脑,出主意拿方向的事情便全都归了他,所以胡校尉虽然是他的上司,但却对他的话言听即从。

    真是不说不知道,我一直以为北宋的罪犯都是在脸上刺字,没想到还有在臂上刺字的。奇怪那施老先生为什么安排宋江林冲武松他们都把字刺在脸上呢?难道是为了让他们除了以外没有其它的退路?真是最毒不过作者心啊,所有小说里的人物都是作者的傀儡,以林冲武松这样的英雄人物都要被人如此摆弄。

    其它几人有的是被招募的饥民,有的如胡有贵一般是营伍出身子承父业,总之这样的小兵里面不可能有什么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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