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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萨满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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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精灵?召唤物?东方神仙?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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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蒂芬最近可以说是春风得意,就在上个星期,他终于获得了北美血族联盟的正式承认,成功的成为了一名尊贵的血族,虽然还是最低等的血族男爵,但是如今,他总算不是一个供血族吸食血液的血奴了。

    成为一个血族之后,斯蒂芬当然还有更加远大的理想,那就是要速度成为在血族之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不过,这个理想可不容易实现,因为在男爵之上,还有子爵,伯爵,侯爵,公爵,亲王,帝王等等,在血族,要成为一名举足轻重的人物,实力当然是最重要的,因为血族内部,不同级别的血族之间的实力差距是巨大的,当然,所享受的待遇也是天壤之别,比如说,斯蒂芬最多可以发展两名血奴,而一个血族子爵就可以发展近二十名血奴,并且,还能无偿享受血族男爵的血奴,高级别的血族能够无条件的命令低级别血族为自己服务。所以,斯蒂芬在成为一名血族之后,迫切的希望快速提升自己的实力。斯蒂芬是个聪明的家伙,在他还是一个血族男爵的血奴的时候,他就充分运用自己在商界的地位,搞到了很多血族子爵都垂涎的东西,正是依靠这些东西贿赂了一个血族伯爵,才获得了成为血族的机会。现在,斯蒂芬决定,将自己的智慧用在提升自己的实力之上了。

    血族的实力提升方式只有三种,一是吸收足够的血液,也就是血能,然后被动的进化,至于什么时候能够达到进化的条件,那就只有撒旦才知道了,反正,据斯蒂芬所知,近千年来,还没有人能够依靠聚集血能,在短时间里面升级;第二种方法,就是吸收月华,据说,那样得来的力量更加纯净,而且能够抑制血族暴躁的性格,现在血族联盟高层,有两个吸血鬼帝王就是靠这样进化为帝王的,虽然他们在联盟内不可动摇,但是那是他们花费了无数的岁月才成功的,不过,斯蒂芬显然不想花费那么大的时间代价;第三种方法,在斯蒂芬看起来是最可行也是最简单的,就是去贿赂更高级的血族,获得更强大的初拥,斯蒂芬因为获得的是一个子爵的初拥,所以现在才仅仅是个男爵,他可是听说过,一个伯爵的初拥之下,必然产生的就是子爵,所以,斯蒂芬计划好了,自己一步步来,想尽办法获得伯爵的青睐,获得伯爵的初拥,然后自己就有机会接触更加高等级的血族,然后再是侯爵的初拥,最后一步步成为公爵。当然,计划是美好的,现实是有距离的,斯蒂芬不是一个好高骛远的人,目前他正在为了获得贝当伯爵的青睐而努力。

    斯蒂芬作为一个商人,而且还是做了很长时间血奴的商人,对于血族的喜好还是有相当的了解的,血族之所爱,无非是拥有神秘力量的物品,比如说,来自东方禁区的修士的法器,或者是巫师联盟的强大的魔法制品,另外,就是优质的血液了。所谓的优质的血液,是指能够明显提升血族实力的血液,对于有那种血液,斯蒂芬肯定会自己喝掉,绝对不会用来讨好别人。所以,斯蒂芬只能送拥有法力的物品了,反正,在他的理解里面,自己现在实力太弱,就算是有了强大的法器也不一定能够使用,所以,这就成为了他的最好的选择。

    斯蒂芬现在正为自己手里的一副古画而头疼不已,这幅古画来自东方,是前不久他在拍卖行花了将近八百万美金买下的,斯蒂芬并不能感受到其中的力量,当时他之所以买下来,仅仅是因为它来自东方,而且据说是一个东方修士拿出来拍卖的。本来斯蒂芬计划明天将这幅古画送给贝当伯爵,即使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的好处,也能够让自己离自己的目标更近一步。但是,就在刚才,这幅古画开始散发出强大的精神力。虽然说巫师才是修炼精神力的强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斯蒂芬感受不到。斯蒂芬分明感受到,这古画上面散发的精神力具有强大的压迫性,他现在已经不能靠近古画了,那古画散发的气势越来越强,斯蒂芬觉得,自己就是面临血族帝王,可能都不会感受到这么强大的压迫力。斯蒂芬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同时,也有些庆幸,按现在古画上面散发的威压的强度,必然是一件强大的法器,虽然多强大斯蒂芬还不知道,但是他在贝当伯爵的家里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样强大的物品。现在,斯蒂芬已经决定了,这幅画不能送给贝当,但是,目前斯蒂芬自己也不能靠近,这让斯蒂芬有些恼火。

    渐渐的,古画上面传来的精神力波动越来越强,几乎是实质性的压迫了,斯蒂芬有些喘不过气来,斯蒂芬欣喜的发现,一些光点渐渐的古画附近聚集起来,越来越密,越来越密,渐渐的聚合成为一个人形。

    “难道我得到的是一个召唤卷轴?我不小心触动了召唤的机关?”斯蒂芬有些不相信的掐了掐自己的皮肤,虽然感觉不到疼,但是冰冷的感觉还是让他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那光点渐渐的散去,出现在斯蒂芬面前的,是一个赤身**的男子,他的身体颀长,皮肤白得就像是刚用蚕丝织成的缎子,一张匀称标致的脸庞,还有一头漂亮的、长长的紫发,一对尖细,修长的耳朵从耳鬓处伸出。

    看到耳朵,斯蒂芬猛然一震。

    “老天,这居然是个精灵!”斯蒂芬狂喜起来。在《血族大百科全书》上,斯蒂芬可是多次看到精灵的记载,这可是一个天生就具有强大魔法力量的种族,可是因为一些原因,他们已经从地球上消失了很多年了。斯蒂芬之所以狂喜,并不仅仅因为精灵的罕见,而是在血族的《血族食用血液指南》上,明确的说过,精灵之中的地灵的血液,血族是可以吸食的,而且能够大幅度提升血族的实力,提升实力的强弱与地灵本身的实力有关。眼前的这个召唤出来的精灵,那可是帝王般的威压啊,必然实力不弱,斯蒂芬如果吸食了这个精灵的血液,斯蒂芬几乎是看到了血族帝王距离自己只有一步之遥了。

    看到精灵似乎还没有醒来,那帝王的威压也渐渐的消散了,斯蒂芬观察了一小会,芬小心的靠近精灵,就在距离精灵不到一步的时候,那个精灵猛然睁开了眼睛,双眼慑人的光芒几乎让斯蒂芬跌了个跟头。

    这个精灵自然就是刚才聚合了意识的菲特尼尔,或许现在叫刘为君比较合适一些,毕竟现在是在地球(从现在起,以后主人公都叫刘为君)。空间的转换让刘为君还有些发晕,他晃了晃脑袋,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正赤身**的站在一个典型的欧式别墅里面,而在距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一个猥琐的欧洲白种类人物种正趴在地上。刘为君一眼就看出来那个趴在地上的不是人,作为一个雷霆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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