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知道这里的物价怎么样,这二百两肯定是挺多的代表了,在才一个搁笔的东西呀。锦瑟有些不淡定的往凳子外摔了摔。
“嫌少了?三百两,不能再多了。”
看这个势头,这个小小的东西恐怕价值不止这么点。不过眼下不是计较钱财的时候,锦瑟应了老板的价,换了银票就找了家客栈。
虽然身着男装还是得时刻保持低调。锦瑟学着前世小说里看过的情节,给自己买了个斗笠,戴着遮住自己半张脸。可现实是物极必反,在这个谁都不戴斗笠的晴天,锦瑟变得很引人注意。显然她还不晓得这个事实,华丽丽地走进了本镇最大的客栈。不由感慨那个人来人往。
其实这个行为在日后让锦瑟引发出一个深层次的思考,前世不爱招摇,总是墨镜太阳帽遮脸的明星们是真不想招摇呢,还是故作低调?但是显然这已经是身为这个时代不该思考的问题了。
“一间上房。”
“满了。”
“那随便开一间”不想在这么招摇的地方招摇。
“都满了”那客栈老板见锦瑟这身打扮估摸着不是好人。
一定灿灿的银子甩上帐台。
“得了,等着。”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财用笑灿灿的嘴角向人们炫耀着自己的伟大,以及阐述着人们恶俗俗的私欲。
结果就是锦瑟由一个店小二去了一间最好的上房。那店老板见了钱之后完全不会去顾及住在这间屋子里的是好人还是坏人,开店本就是迎四方之客。
客栈就是一般地客栈,跟小说里电视情节里看到的没什么区别,挺热闹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有声有色。锦瑟叫了几个小菜,吃了个便饭,还挺好吃的。然后洗洗就睡了。完全没有社会经验肯定是要遭人偷的,所以当锦瑟醒来的时候包袱已经不在了。这种事情本来就是有必然性的,只是锦瑟没有察觉。
一大早地起床准备赶路发现包袱不在了,她心咚的一声,沉了下去。这可怎么办。心里煞时空落落的,无助感油然而生。没钱寸步难行。眼下身上剩下的只有一颗夜明珠和一把短匕。这两样都是赶路用得着的必需品,她也一直随身携带不曾离身半步。如果在这里找份工作赚了钱再走就太浪费时间了,而且也不知道会做什么。那么只有去当了身边的夜明珠了,短匕毕竟可以用来防身,不能随便当。
怕南夜月的人追过来,锦瑟只得偷偷摸摸的从小巷子里穿过,兜兜转转才来到了昨日当东西的当铺。
当铺老板一见是熟人赶忙上去招呼。
“哟,小爷,今儿个又有什么好东西。”又是端茶又是倒水,还找了小厮上去捏肩。
锦瑟推开捏自己的小厮,从怀里掏出夜明珠递给当铺老板,翘起二郎腿等着。店老板双手碰过珠子,立刻叫了小人拿来锦帕抱住,再细细研究。嘴里啧啧成奇。
锦瑟当然知道这是好东西,三皇子南夜月的能不好嘛!光从色泽大小就不是一般夜明珠能比的。
“哟,这可是好东西。”当铺老板用帕子使劲擦了擦,对着太阳仔细瞧了瞧。
“老板,都是老生意了,你看着给吧,给得多以后好东西多得是,都往你这拿。”
“是是是。公子,您看还是您来个价。”
锦瑟斟酌一番,不晓得该开什么价,开高了怕暴露身份,开低了怕盘缠不够用。
“两千两。”
“哟,爷儿,老实说您这可是便宜我们了。”
“爷我开两千两自有爷的理,你们照付就是了。”
“是是是。来啊,拿两千两银票。”
锦瑟拿了钱起身就走人,估摸着这些钱赶回北辰应该够用了。
“爷您下次一定再来。”
锦瑟有了银票,失落的心又荡漾开来。
可是闹出这么大一番动静南夜月的人还是找不到锦瑟的话,南夜月就不叫南夜月了。
尘埃凌乱飞舞,四周毫无人声,这巷子静谧地有些可爱。锦瑟完全没有感觉到身后那道愤怒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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