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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冷血四公主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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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四公主!!回国!1(过渡篇)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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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她们从死亡岛出来了,在后来的两年里,他们成为了黑道前四的杀手,创建了黑道第一帮派“紫魅”不仅如此她们在白道上也是鼎鼎有名,汐成为了黑道圣尊,而纯她们三人也成为了黑道至尊(汐:当然,还是圣尊比至尊好的啦!!)。她们还创建了世界第一组合“love”(汐就是她们的队长),拥有世界最多的粉丝,目前粉丝数量已达到10亿人。(曦:当然啦,她们还有很多身份,但太多了,就捡一些有象征性的吧,其他的女主介绍里有)

    12年后的美国·························································································

    “纯,你说大早上的汐去哪了?”我们可爱的小菲菲问道。“我说我们可爱美丽又卡哇伊的小菲菲,你难道不知道汐每天都要去帮派打理事情的吗?”忆⊙﹏⊙b汗ing。

    “阿嚏”此时的汐正打了个喷嚏,“我去,纯她们又在说我坏话了!!哼!”(曦:“⊙﹏⊙b汗,汐的第六感还真强)

    “纯,忆,我们整天呆在美国无不无聊呀!不然的话·······我们去复仇吧!!”菲菲一脸兴奋的对着纯和忆说。

    “我说菲菲,我们现在想灭了慕容家就是点点手指头的事而已嘛!我想往一个有趣一点的。”忆说道。

    “我想到了!我记得慕容家好像有几个女儿,不然··········”纯一脸阴险(曦:“在这里曦要说一下,纯不仅是清新公主也是腹黑女王呀!”纯:“我cao!曦!你活腻了是吧!”曦飘走·······)

    三人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眼瞳中闪过一丝哧血。

    “忆,你先查查他们四个的资料(忆可是世界第一黑客哦,比拉登还拽的黑客!据说他还是拉登的师妹),菲菲,你先打个电话给汐,问她回不回去。”汐不在,纯就成了三人的老大。

    “好滴”菲菲和忆说。

    30秒后,忆查完了资料。

    “喏,纯,这是她们四个的资料,没想到呀,他们还是血雪帮的帮主,还是杀手,不错,不错!以后有意思了!”

    “哦?是吗?也是,她们有了让我们玩的资格了!菲菲,好了吗?”纯问道。

    “好了,汐说她3天后过去,到时候把总部迁到中国,现在先办理一些公司和帮派的事。”菲菲拿着世界顶级大师“anna”设计的手机“海棠之恋”说道。(曦乱入:“哈哈,anna就是我们可爱的小兮汐了!海棠之恋就是汐专门为菲菲设计的手机,纯的是‘蔷薇之恋’;忆的是‘妖姬之恋’;汐的就是‘薰衣草之恋’啦!世界上只有四只,因为anna只设计了四款手机啦)”

    “那我们·······走啦!!”三人准备先给英国女皇打声招呼再走,因为上次汐因为没打招呼就走了害得英国女皇动用皇室力量找了汐大白天,直到后来纯告诉汐女皇在找她,她才回来,因为汐是谁呀!英国女皇的实力固然不弱但和她的实力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第二天·····································

    “呼!终于到了!”飞机上下来一位粉头发的美丽少女,这当然就是我们的菲菲啦!随后又下来了两位美少女,随着她们的到来,机场所有的人的目光都在她们的身上。

    上官以纯:银色的头发在微风中飘拂,一条纯白的没有任何杂质的雪纺裙,一个白色的发卡,脚上踩着一双限量款的奶白色高跟鞋,没有太多的装饰但还是让人在这炎炎夏日中感到一丝清爽。

    上官幽忆:蓝色的头发························哎呀,反正是蓝裙子,蓝鞋子,一身蓝色系的就对了,很美很妖娆就对了。(忆:“曦,你过来一下,我不打你,只是和你谈谈。”曦:“你当我傻呀!我过去没被你打死就不错了!!”)

    上官菲菲:粉色的卷卷头,还带上了一个很卡哇伊的钻石小皇冠(曦:亲们,这是真的钻~~我也想要!!),一条粉色的泡泡裙,一双可爱的公主鞋,全身上下都显得非常可爱(曦:“准确一点说是幼稚”菲菲:“嗯嗯,忆,咱俩一起上,你按着她,我来动手!!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ollekitty呀!!)

    ··············································(曦在这里说一下,因为曦昨天有事情没更,今天又很忙,所以明天曦会加更一篇的,还有为啥还木有人给评论呢?还木有人加曦qq呢?为啥推荐和收藏还那么少呢?曦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指教,最后,曦的qq:2698178926q名就是“沐日忆曦”,大家多多支持一下曦吧,顺便帮我找找做美工的人,因为曦是第一次写小说所以弄封面很麻烦,请大家多多支持,o(n_n)o谢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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