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的行人一起帮忙。有个小学生也来参加,戈咏琦便叫他别搬,马上去喊大人来。果然,这个小朋友立刻跑开了,不一会儿,他又跑了回来,朝戈咏琦大声喊道:“叔叔,我来不及去喊其他大人,就叫了我爸爸妈妈和伯伯一起来了,可以吗?”
进度自然加快了。那个小学生确实帮了一大把忙。
可惜的是,这时天老爷却偷偷地下起了小雨,本来就不太干燥的牛皮粘了一点雨水,就滑溜溜的,一拖就从手上梭了出来。好在大伙儿能一齐奋力,忘我地搏斗,一番激战之后,终于完成了任务。他们刚直起腰,就有一列客车顺利通过。
一直到这时,戈咏琦的心思才回复到自己今天的首要大事。他扶着老汉走稳几步离开铁路十几米距离,就回头赶路奔赴考场。
当他走到试场门口时,他已经迟到了28分钟!只要还多两分钟,他就根本进不了试场,因为按照高考规则,迟到30分钟的考生,是无论如何不准进场的。
就这样,戈咏琦的第一堂考试发挥得很不理想,原因就是两个:一是由于参试时间比他人少了差不多半个钟头。往常他写作文,总要先写下提纲,打打草稿,然后照此行文。可那天他只能压缩这一步,作文就没能写完提纲,只是略微写了几个关键词,就匆匆动笔直接在试卷上写下去了。这样“一锤定音”地用词造句,比平常自然少了一些琢磨推敲的工夫。最后检查时也就只能粗略地一眼溜过,没能仔细过目。二是用的笔不是自己长期习惯了的得心应手运用自如的“伙伴”,而是临时买来的圆珠笔,这个未经“训练”过的临场自造代用品,用起来不断“卡壳”,写几个字就得转动一下笔尖,否则要么滑溜,要么把纸戳破。有了这么两个原因,就足以使他的应试时间不够充分,势必影响了他的答题速度。这些都使他这门考试被打了折扣。
戈咏琦自己心里十分清楚,高考的全部科目,尽管都是他的拿手好戏,门门都是他的大好战机,但语文这一科,总觉得多少有点不够理想。究其原因,无非一是失笔,二是迟到。但这些他都没有告诉家里人。因为那两个原因,牵涉到家人的“人际”和“经济”两大观点。他们一定会骂他傻,说他一是多管闲事害了自己;二是连笔都不懂得看管好。那样的话,家里人责怪起他来就更多了一层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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