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帅哥啊?”
林小夕抱着肚子爆笑,“小风风,你是从青/楼出来的吧,一定是,哎哟,我真相了!”她笑得花枝乱颤,在草地上直打滚。
烈风抛给她一个“你好讨厌”的娇媚眼神,咬着小嘴,扭了扭小腰,跺了跺小脚。
“好啦好啦,不行了!”林小夕一手揉肚子,一手擦泪花。半晌,眨巴眨巴大眼,“我饿了。”
“等着,很快就好。”
烈风唇角柔和地弯起,凝神注视河水,猛地将鱼叉抛向两米远的地方,鱼叉稳稳立起,他纵身掠过,顺手抄起鱼叉,上面一条肥美的大鱼正扑腾不停。。
林小夕双目圆睁,身手这么好,他刚才是故意的吧。
烈风将鱼架在火堆上烧烤,从怀里掏出好几个瓶瓶罐罐,明显做足准备的样子。洒了一些粉末到烤鱼上,不多时扑鼻而来的香味就勾起林小夕的馋虫。
他绝对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男人,林小夕抓起一条鱼,咬了一口,啧啧赞叹。
“都说君子远庖厨,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不赖嘛!”
烈风见她吃得开心,将手中刚烤好的那条也递给她,淡淡道,“从七岁开始,我就自己照顾自己,最擅长的就是使自己在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去。”
跳跃的火光使他的面具看起来有些诡异,他的唇边带着似有似无的笑意,林小夕咀嚼的动作停下来,偏着头,盯着他的眼睛,“可以告诉我你的故事么?”
烈风收起淡然的表情,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不过是一些热血少年闯荡江湖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天色也不早,我们该回去了。”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耀眼的绿色,林小夕有些舍不得。她赖在地上不肯起来,烈风拿她的小孩子脾气没办法,只得苦笑着随她。顺手在她额上敲了一下,说道,“你在这里等我,我让刘伯先回去,明天再来接我们。”
嗯嗯,林小夕小鸡啄米般点头
烈风扑哧笑了,摇了摇头,使用轻功向驼车飞去。
他回来的时候,肩上扛着一张厚厚的驼绒毛毯,手上抱着一坛酒。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种江湖中人的豪爽行为让林小夕心情大爽,忍不住仰面对着明月高歌起来。
本来是很诗情画意的事情,只可惜,她的歌声太烂,荼毒着烈风的耳朵,烈风捂着耳朵叫苦不迭,“我的小姐,你要再唱,狼群都要被你引出来了!”
林小夕已经有些醉意,身体晃晃悠悠,扑到他的肩膀上,咯咯笑道,“不懂欣赏!我这是最流行的绵羊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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