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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接受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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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许久,我终于睁开了眼睛,眼前雾蒙蒙的一片,浑身湿漉漉的,酸疼不已。头顶上方围观了好几圈人!他们就这样看着我这个穿着很是裸露的泳衣,又被淹得半死的女人,指指点点的评论着!

    “张阳呢?”我一个机灵站了起来。大声喊道。

    “你醒了啊,没事就好!”一个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明显松了口气的感觉。这声音太过熟悉,一时间又想不起来,我疑惑的四下张望。

    突然看到一个人,居然是……老根!这个我原本打算老死不相往来的人,我没什么表情的收回视线,没有说话。仿佛这个人在我眼底没有存在一样。

    撑着虚弱的身体站了起来,目光焦急的在场地上扫视了一圈!

    没有看见张阳!

    难道没有人发现他?没有人救他上岸?我一阵慌乱,那是一种灵魂虚脱的惊慌,就仿佛一个很重要的人就此没了!一瞬间,竟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木然的望着看热闹的人群,突然嘶吼道:“为什么没人救他?为什么不救他?”

    “你别激动,你听我说”!老根上前来扶住我颤抖的肩膀,说道:“杜林把他救上来了,但是……”

    “但是什么?你快说!”我急迫的问道,语气像是在质问自己至爱的人的生死。那种心急火燎的状态,换做平常,估计连我自己也会吓一跳,但是现在,我顾不上许多,我只想确定他的安危!

    因为遇溺时间有点长,呼吸微弱,已经送去医院急救了!

    “急救?为什么我没去?”我想不通,仔细盯着老根,希望他不是骗我才好。

    “刚才你已经醒了,只是意识还有点模糊,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因为急着救张阳,所以救护车就先走了”。

    我不再说话了,起身就走。

    老根突然在身后喊道:“你真的在乎张阳那小子?这不像你吧,这两年,我不是不了解你”!

    “你怎么可能了解我”。我不近人情的说道,有时候一句话经常堵得别人无语,

    因为跟没必要的人废话很伤神,因为我的人际关系很差劲。

    “我以为,至少在你心里,我是“特殊”一点的。”老根有些诧异,他以为他的出现会让我“惊喜”一下,至少也应该问问他,为什么会来。但是我什么都没说。

    明明他也是想和我保持距离的不是吗?很多事情一旦纠缠开来,就让人很厌烦了,我承认我很鸵鸟,不想面对的事,我只有选择不接触,只当做没有发生过,将它阻断在灵魂深处。

    至少我不会想起来,我觉得从现在开始,我根本就没有必要认识他。

    偶尔借酒浇愁的时候,挺无聊的,男人萎靡不振你还可以说他专情,痴情,好男人之类,而女人这么干就让人挺无语的,我只是需要那么几个朋友,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却绝口不提感情,因为那是我自己的事。

    “我们以前不是很好的朋友吗?其他的我不想说,以后,我们还能像一起一样吗?哪怕是类似与酒肉朋友的那种,我也知足”。老根不死心的说道。

    他是在缅怀什么吗?

    我回过头去对他微笑,说道:“朋友之间,除了小采不能失去,其他的,我不在乎什么”。

    此话一出,不止是老根,我看见站在不远处的小梦,一脸受伤很深的表情,刚才她对我的担忧是写在脸上的,因为老根的出现,她还没来得及跟我说话。只是心里稍微放松了些,不过听我说了这么一番话,心底那种浓浓的情绪,说不出的怅然。她忽然说道:“张晓,我们的友情真的这么淡吗?我们认识五年,尤其这两年,我们朝夕相处,真的比不上小采在你心里的地位吗?”

    这下我倒有些难为了,原本是冲着老根说的这番话,却想不到小梦当了真,真是无比纠结。

    “张阳在哪个医院?”我不想再纠缠这个话题。

    “你果然对这小子动了心,第一次啊,我还以为你是铁石心肠,或者你眼光有多么高,没想到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白脸”老根脸上写满了失望。

    如果说论男人味,老根长得虽然消瘦些,却是有些成熟男人的斯文,相比之下,张阳那张稚嫩的脸反倒像个小孩子。

    我不讨厌他,我也不认为我会爱上他。但是我不想让他有任何危险。私下里,我是把他当弟弟看待的,那些年我们的交情还算不错,就算这两年我性格变得越来越淡漠世事,也少不了有些怀旧心态的。

    “张晓,是我救了你啊,你连说一声谢谢都懒得说嘛?”老根见我沉默,以为说中了我的心事,突然换了一种态度,就像我们一起疯玩,一起喝酒的时候,那种十分随意的举止,有种铁哥们般的潇洒。

    “我愣住了!”

    不是因为他恢复了以前的状态,而是他说是他救的我。他又从哪冒出来的。不过,不管怎样,我不是那种追根究底的人,关于他今天为什么出现,我不想知道,因为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愣了一会,我变收回了诧异的目光,淡淡的说道:“多谢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又转向小梦问道:“杜林可是跟张阳在一起?你跟我一起走吗?”

    小梦点点头,虽然对我有些不满,但终归我们还是朋友,她和我不一样,小梦性格活泼开朗,朋友自然不少,也许在她心里朋友不应该有轻重之分吧,否则又怎么能视为朋友。如果不合,就干脆不要来往嘛!

    但是我没办法,也许只是一种心理强迫症吧,总觉得和小采渡过的那些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也许过去了,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了。

    即便小采如今回来了,我们不还是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只是偶尔缅怀一下罢了。不过也足够了。

    我心思复杂的来到了省二院,记得几年前来过一次,那是小采的第一任男朋友,名字叫安云,他出了车祸,我们去医院看他,发现司机逃逸,他被孤苦伶仃的丢在医院,浑身鲜血,伤痕累累。

    记得前些年我和小采还见过他一次,我们去吃干锅鸭头,味道还不错,他说正在准备婚礼。小采只是淡然的笑了。

    她说对安云,感情上没什么概念,就是觉得人不错,对她很好,至少是后来遇到的所有人中,对她最好的一个男人。

    那些年,爱情还真是重要。一个人光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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