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以及大叔剑破天身上,这可是一辈子也赚不到的财富。
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还是不要比的好。
金宁对钱财也不看重,倒是想得开,而且大陆上那么多强者,大都是没什么钱的,他们并不是赚不到钱,只是不想去赚而已。在强者眼里,钱是完全没有用的东西,只有实力才是他们最热衷的,因此只要吃得饱穿得暖,很多强者都宁愿浪迹各地,也不会为钱财而去给别人效力。
自由与实力,这是钱也买不到的。
要不是供金宁上学,剑破天也不会这么卖力地去佣兵公会接任务,两张嘴光凭吃,又能吃得了多少?
“不,我只要一把中级的就好了,反正对于我来说,效果都差不多。”金宁摇头拒绝。
摊主见金宁做出决定了,脸上终于有了一丝高兴之色,于是又问道:“我这里中级降低消耗的法器有三把,分别减少百分之二十三,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二十六,你要哪把?”
金宁疑惑道:“怎么三把的数值不一样?都是卖三十万金币吗?”
摊主道:“数值低的耐用些,数值高的能量也易消耗光,都是三十万金币,你自己选。”
金宁道:“我还想问问,一把法器大概能用多久?”
见金宁确实要买的样子,摊主也算有些耐心,解答道:“如果你买回去一直不使用,三把法器的寿命都差不多长,大约是五十年的样子;如果使用频繁,就以三级法术的平均消耗来算,数值最低的那把,大约释放一百三十多次,就会耗光能量,而数值最高的那把,则可以释放九十几次的样子。”
“这么快就没了啊?”一旁的米兹罗此时忍不住叹道:“三十万金币,就是减少百分之二十几的消耗,然后释放百来个三级法术,就报废了?!”
摊主牛大的眼珠白眼一翻:“难道你买回去,没事就用法器乱放法术么?”
米兹罗哑口无言。
金宁一想,也想通了。法器顶多就是对敌之时,并且是势均力敌之时才用得到,敌人太强自己用法器施法也没用,敌人太弱又没这个必要,因此使用的机会其实很少。
三级法术可以释放百来个,一级法术肯定至少几百个了,想了想,就一口将那把数值最高的买了下来。
这是一把镰刀形的家伙,外表看来丝毫不起眼,如果去到农村,给一个农民看到,只怕会将这当成是一把砍柴的刀来,集市上卖两三个银币的那种……
可这家伙确确实实价值三十万金币!
只有刀身至刀柄上镶刻的几道复杂纹痕,以及纹痕上隐隐散发的,只有元素师和炼器术士依靠特殊手段才能感受到的能量波动,才勉强告知着人们,它是有价值的东西。
金宁拿在手中,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以前无聊时也曾臆想过,用金币堆成一堆,自己睡在上面是什么感觉。如今三十万金币确确实实抓在了手中,那感觉……除了一开始的有些惊奇之外,便再也没什么了。
走出这个法器摊,经过珍宝区时,杰西卡想了想,说道:“老大,咱们去买几枚星牒吧,挪移星牒逃命那么好用,可咱们却没有了,应该准备一些的。”
想起上次史蒂文带打手进学校找茬,要不是玛格丽特,自己几个就真栽了,可当时要是多几枚挪移星牒,就完全可以轻松逃走。
现在虽说史蒂文不太可能再带人进学校,但自己总不可能一直待在学校不出去,比如这次,如果史蒂文知道自己来帝都了,说不定就会来找自己麻烦,因此带些挪移星牒确实是有必要的。
“是,带些挪移星牒总是没错的,走,咱们买去!”说着几人朝珍宝大区的星牒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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