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很快就过去了,清晨第一缕阳光拂过叶幼怡的面颊,粉嘟嘟的笑脸宛如浮上了一层金色的面纱,乖巧可爱。
旁边不知何时多了一只红彤彤的小兽,哼哼唧唧的舔着叶幼怡的小脸儿,似乎是在抚慰她一般。
李轩双手环抱在胸前,单手拿剑守在叶幼怡身边。嫌弃的看着那只狗,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养狗,舔来舔去的多脏啊。拉屎什么的,还要伺候着。但不得不说其实这丫头不开口说话的样子,还是挺讨人喜欢的。
“吃我一拳!”
正当李轩在欣赏难得安静的叶幼怡时,毫无预兆的,叶幼怡猛地坐了起来,一拳就欲横扫而来。那小兽似乎早有所预料,汪汪两声,便欢脱的跳开了。
只听得“嘭”的一声……
李轩右眼添了紫黑紫黑的熊猫色儿,他眉毛抽搐,咬牙闭眼,在忍了十秒钟后,他终于捂眼大叫,倒地不起。
叶幼怡自始至终都没有睁开过眼睛,但这一拳打的极其实在,睡梦中的她揉了揉拳头十分满意。
ps:叶氏馒头拳,创始鼻祖——叶福顺儿,专门用于夜间偷袭人士,梦中也能自行防卫。破坏指数,看具体部位,你懂的……
——
“爹爹,你这眼睛是怎么了?难道我们昨天遇袭了?”
李轩:“……”
“汪汪!”主人,我终于见到你了。
“爹爹,你告诉我是谁打你的,我给你报仇去!”
李轩:“……”
“汪!”主人,你倒是理我一下啊。
叶幼怡一起来就看到顶着半只熊猫眼坐在自己面前毫无形象的李轩,她一本正经愤慨激昂的挥着拳头跃跃欲试,整的自己多有良心似的。
李轩现在脸色极其难看,却又说不出一句话,难道说自己是偷看她的时候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么?太丢脸了……
他现在只想着一句话:
远离此女,珍爱生命!
叶幼怡则十分得意,看着李轩脸上那熊猫眼的大小模样,再看看他那一脸烦躁却又不能爆发的别扭劲儿,应当就是自己的叶氏馒头拳没错了。
叶幼怡贼笑了两声,叫你晚上偷看本美女睡觉,该!
“瞄——!”红毛因为自己的存在感太弱,默默的蹲在了墙角,一只狗竟被叶幼怡逼的抑郁成了猫叫。
“哎呀!红毛?你什么时候来的?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怎么变得这么威武雄壮了。”
刚刚蹲下的红毛听到这句话,立即傲娇的抬起狗头,一副我本来就很威武雄壮的样子。全然忘记刚才被叶幼怡忽略的死死的一幕幕了。
是的,于它而言,刷存在感是最为重要的。
所以,接下来,就是我们红毛大人的独白狗叫演唱会。
“汪汪汪汪汪汪汪——”
主人啊,你走后,我茶不思饭不想,吃不下睡不着。好吧,我承认其实你不在也没有影响我的任何生活,我还偷偷摸摸的把你存的最高档的食物全部解决了,不过,我相信你会原谅我的,对吧?对吧!
不过我确实偶尔,有那么一丢丢的,想你啊!
就因为我思念成疾,相思成病,所以我也被叶福顺儿那混蛋给传送了过来。
昨儿晚上,叶福顺儿还亲自来了一趟呢,他这魂淡,竟然给你喝了药,不知道是个什么锤子,你眼睛都变红了,主人,你是不是什么神仙转世神马的,这样我“红毛”也能跟着狐假虎威一把了。
说不定我的存在感能“36倍速”飞速前进呢!
正当红毛解释的好不欢乐,两眼放光的时候,一转头,却发现,那两人都不见了!?
——
“爹爹,快走快走,红毛那家伙唠叨起来,比谁都啰嗦。而且,一直一个声调,毫无起伏,没有强大的定力是没办法在它的啰嗦下活下来的。”
李轩听到这句话,瞬间眼睛变得锃亮!这是他这几天以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我说丫头,我养你已经很不容易了,咱干脆就甩了这狗吧。”
“那可不行,虽然它偶尔有点脑残,但最起码也是我的小弟,你就当认了女儿,买一送一好了。多划算!”
李轩偷偷“切”了一声,本想再说些什么,但一想到秘籍,便也没有再自讨没趣。反正前方就是辽北城了,在自己的地界上,想拿回一本秘籍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反倒是昨天晚上的事情,在李轩心中埋下了怀疑的种子,他回想起昨天一幕幕,心中隐约有些不安,这丫头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有圣族的血瞳。
血瞳,李轩自认这个世界上应当只有“灭神”才有,这丫头怎么会?
还有那个高深莫测的神秘人,似乎是和她认识的。
她来此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目的?对自己到底有利还是弊?
李轩默然了,他从头到尾似乎都没有问这个丫头到底是什么来路。血瞳,灭神,丫头……
这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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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这年头,热的蚊子都休假了。”
天真|小无邪:“你想蚊子了么?小蚊子~你需要深情的呼唤一下它。让它出来亲切的ber你一口。”
疯子:“……”
——
疯子:“我热的都得神经病了,自从得了神经病,整个人都精神多了!要成功,先发疯,头脑简单向前冲!”
天真|小无邪:“疯妞,挺住,爷这就来送你一程!”
ps:远离“无邪”,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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