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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家主之四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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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顺水推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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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子林的事自己插不上手,看他安排得井井有条,杨子千索性带着春兰在庄子上折腾伙食了。

    自己的吃食自己做主,杨子千喜欢这种感觉。

    “四姑娘,我来吧!”带着杨子千在自家地里摘菜,看她要亲自下地,春兰连忙上前。

    “没事,我俩一起,快一些!”提个小篮子,采摘新鲜蔬菜,想要哪根摘哪根,绿油油的,水嫩嫩的,这种摘采的乐趣,比电脑空间偷菜更丰满现实。难怪现代都市人都向往郊游,去农家乐园体会那种现摘现吃的乐趣。

    春兰暗暗惊叹,老爷让伺侯的这杨姑娘,难道是农家女出身,可她何德何能,居然能得到老爷的亲自安排照顾。若不是,看她摘菜熟练的手法,丝毫不比自己差,根本不像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阁小姐啊。

    更让春兰惊讶的是,杨子千要亲自下厨。只让她帮忙烧火打下手。

    这挽着衣袖下厨的小姐,谁家有?

    自己伺侯的这个小姐,真是有趣得紧。不耍大牌,不拿娇,自己是乎不是来伺侯,只是个忙工而已。凡事都亲力亲为,谈起家常小菜,问的那庄户事宜,自己样样都能答得上。她,比自己这个庄上长大的农家女更熟络。

    “春兰,你们庄上平时都要供些什么果蔬到孙府?”闲来无事,杨子千就会带着春兰在庄上散步,看着这一片片并不成规模的种养,杨子千纳闷的问道。

    “平日里都不供养,只是年底的时候送鱼和新鲜时令菜蔬就行了!”春兰想着这都是孙家的家仆,产业都是孙家的,但,好在孙家家大业大,也没在意这点收入。所以,这庄子,除了正常的税捐外,租子收得也少。正因为是这样,这庄上的人,都比外庄的过得好。爹常感叹,身为孙家家仆,也是一件幸事了。唉,都不知道,混到仆人的份上了,还幸个什么?

    “真是可惜了!”杨子千自叹一声。让春兰摸不着头脑,难不成,这是一个苛刻的?

    其实,杨子千想着,这离府上近的庄子,没有充分利用起来可惜了。

    往后,自己要在主院附近发展庄院,规模化种养,只供养自家人的吃食,稳定可靠安全。

    几天时间下来,杨子千将这个庄子的角落都转了个遍,感叹孙家真是财大气粗,据说这两百亩的庄子还是最小的,忍不住有些羡慕。好吧,别人的始终是别人的,自己想要拥有,羡慕嫉妒恨是换不回来了。当下抓紧时间开源才是正道。

    “妹妹,这几天下来,他们做工都熟练了,今天终于完成了一件成品,你要不要看看?”杨子林看妹妹在屋里无聊,问道。

    “没什么看头,在孙老爷的眼里,要雕花师傅完工了才算成品呢!”杨子千挥挥手,再好看也没现代的好,没意思。

    “说起来,这次来没带大嫂做的手工,那中间放什么?”杨子林后知后觉问道。

    “洛城不比河包县,依孙老爷大手笔的贵重材料来看,打算卖的也是大户人家。这方便,倒不用担心!”鲜花盆栽就是最好的摆设,朝朝代代的富贵人家都流行插花瓶,只不过换了一个地方摆放而已。

    “好,果然是一绝!”待雕花好后,杨子千打发春兰找来鲜花,尝试做了插花置放了上去,孙老爷一见,大声叫好。

    “呵呵,如此,我二哥就有劳孙老爷照顾了,我准备起启回去了!”前前后后,又是一个月的光荫没了,杨子千觉得自己都快发霉了。

    “那我让子岚护送你回河包县!”子岚可是催过好几次了,孙老爷想着,他听到这消息,肯定很激动。没有掩护单独行动,又怕被有心人知道,这些日子,对他来说都是度日如年了。

    “只怕会影响孙老爷的正事,我还要在府城呆一段时间再回河包县,到时候,所以、、、、”杨子千天不怕地不怕,号称杨大胆,一个人背着包,时不时的坐火车搭便车,想去哪就去哪,从没在意过。这西宋,虽说会有土匪出没,但,只要走官道,到时再跟着商队什么的走,应该也没事。

    一听还要在府城呆一段时间,孙浩就替子岚着急了。

    “那我问问子岚,若他无急事,也就无妨了!”真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好事多磨,子岚这次还真不顺利。孙浩也就不好再替他做主了。

    “做戏做全套,眼下,也只有跟着她的节奏来了!”子岚考虑再三,只得屈服。**年都等了,又岂能功亏一溃。

    待走到路上,子岚恨不能拉了这女孩子一匹马共乘。她的马车太慢了!而且,小姑娘还晕马车,一路上精神奇缺,幸好孙叔叔有先见之明,派了那叫春兰的小丫头伺侯,要不然,这马前鞍后效劳的可就是他了。

    “春兰,这一路上,多亏有你照顾了!”杨子千依着马车,恹恹的说道。

    “姑娘说哪里话,春兰本就是照顾你的,而且,眼下也是姑娘的人了!”春兰没想到,这个胆大心细能干的杨家姑娘,居然坐不惯马车。更让她没想到,老爷居然把自己的身契都交给了姑娘。

    人买过几次了,早已融入西宋这吃人的社会的杨子千,却没想着,自己的第一个贴身丫环是来自于孙家赠送。

    看春兰得杨子千的心,孙浩大方的就送了身契给她。

    庄头夫妻俩为女儿捏了一把汗,却不想,春兰觉得是一件幸事。

    幸什么幸,人一变成杨家的,改天就骨肉分离,跟着去那穷乡僻壤的地方了。

    “春兰你放心,跟了我,虽不如那些大户人家的荣华富贵,但只要你忠心,相信好日子在后面!”既然是自己的人,那就给她吃一颗定心丸。

    “姑娘,春兰这些日子在您身边伺侯,看得出,您是一位心善的好主子,春兰一定会好好伺侯您!”爹娘常说,富贵需要险种求,自己一家人只需要忠于主子,平平安安的过小日子就行了。只要不是那种刁蛮随意打杀下人的主子,那自己就不怕。

    子岚带着四个人赖着性子,陪着杨子千她们一路前行。到府城时,他们只需要要七八天的路,活活给用了二十天时间,他只能仰天长叹了。

    原本以为是客栈,却不想,府城居然置办有小院,不过,也太小了,自己一行人,还是得住客栈。

    “委屈各位大哥了,我平安到达府城,你们也可以回去交差了!”杨子千看得出子岚的不耐烦,下了逐客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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