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大事。1999年初,集团总部决定对集团下属各地区分公司进行财务审查,本来对集团而言这个审查只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谁想到一查就查出了大问题。由于自从分公司建立以来,集团总部从一开始就没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度,导致各分公司帐目混乱不堪,分公司经理欺上瞒下,中饱私囊的现象严重。
如果只是普通的占点公司便宜那也就罢了,对于集团这种大型国企,平日里有点职务的拿点发票报销,公车私用这些小事别说分公司,就算在总部只要不太过分也就睁一眼闭一眼过去了。但没想到,长期的缺乏监督导致几个分公司经理的胆子越来越大,其中有三家分公司甚至还出现了挪用巨额公款的严重问题。
这三家分公司分别是东南公司、京都公司和西京公司。京都公司稍好些,那边的经理发现事情败露后想尽办法填上了挪用资金,没给集团造成太大损失,但东南公司和西京公司就不一样了,这两家的经理实在胆大包天,擅自挪用公司资金不算,还把这笔钱拿去炒股票,可惜运气不好,碰上股市大跌输的差一点儿当裤子,为了挽回损失居然接着又接二连三地继续挪用大量资金往里填,直到事发后走投无路才主动交代。根据初步核算,巨额的挪用资金无法收回,损失最终高达1200多万。
1200万啊!要知道现在才是1999年,这笔巨款几乎占集团全年利润的20%了。周利文清楚的记得,东南公司和西京公司的经理最终无法偿还挪用资金被集团法务部起诉,最后判了20年徒刑,直到周利文穿越那会儿才在里面吃牢饭呢。至于京都公司的经理因为还了钱倒没给起诉,可也因为这事黯然离职。而其它几家分公司经理也都没落着好,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集团对他们陆续进行了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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