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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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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荒野凶坟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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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叔一见我手中的百元大钞,接过来细细看了几眼,又用手摸了几下,这才爽快地道:“得,那你赶紧上车吧,我还得赶时间呢!”

    就这样,我一路逃亡,最后竟然来到了云南边陲的一个小县城中。此时,我身上的钱也用得差不多了,从没担心过钱的我,此时不得不为自己的生存考虑了。

    身在异乡的我,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中逛悠着,路边的一块纸招牌吸引了我。那是一家小饭店的招工广告,工资我倒没考虑多少,上面的包吃包住使得身陷绝境的我,眼前陡然亮起了希望。

    我成了这家小饭店的伙计,心中的憋屈感就甭提了。想到我一个堂堂的名牌大学毕业生,竟然流落他乡,成了一家小餐馆的伙计,泪水就会不听话地喷涌而出。

    两三个月后,生活渐渐安定了下来,我的心态也平定起来,再也没有初来时心中的那种恐惧感了。

    渐渐地,我竟然奇怪地爱上了这份工作,也爱上了烹饪。天性聪明的我,没多久,便把饭店唯一的大厨手艺学得象模象样。大厨经常在饭店打烊后,和店老板一起吃晚饭时称赞我的聪明,很多时候他还乐意让我掌勺,自己偷懒落个清闲。

    很快,这种清闲便转变成了大厨的不幸。店老板叫谭正明,见我已经完全掌握了大厨的手艺,而且还创新地融入了我们江浙菜的特点,深得顾客欢迎,又见我对工资没什么要求,便动了念头,竟然解雇了大厨。从此,我便成为了这家小餐馆的招牌厨师。

    半年过去后,一直没出去玩过的我领到了店老板谭正明发给我的第一笔工资。几个月下来,没想到我竟然也赚到了几千元钱,这让我心中有了稍许安慰。

    昨天谭老板给我发了工资后,居然笑眯眯地告诉我,放我一晚上的假,让我领了工资到处玩玩,晚饭的事,就由谭老板自己将就着对付一下。

    于是,我拿着钱买了一套衣服,对镜好好打扮了一下。这才发觉,我似乎比原来更帅了,更多了一分成熟的男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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