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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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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章 不过就是一个字“贱!”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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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皇帝登基建极之后,在他那些东林贤臣的建议下,减免了大量赋税——这些赋税基本上都是商税,各地的关税,主要集中在富庶的东南地区,而东林党,和那些地区的商贾,也就是这些减免赋税的征收对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只是崇祯皇帝对士绅官员是够好的了,对小民百姓却是无丝毫的怜悯。

    大明朝在万历年间之所以能够达到了每年赋税超过白银四百万两,国库充盈,又能支撑起那赫赫有名的万历三大征,靠得就是万历皇帝敛财的水准。不过万历皇帝不从小民身上刮钱,只从东南那些富庶的商贾士绅身上刮钱,而明朝的文官来自于那里的格外多些,因此万历皇帝在位四十八年,被文官骂了一辈子。现在崇祯皇帝废止了这些‘恶税’,可是问题来了,辽东要打仗,反贼要围剿,钱从哪儿来啊?

    东林党的那些贤臣们建议皇帝加征农赋——反正他们有功名之人,有免农赋之特权,这对他们也没什么影响。

    于是皇帝大笔一挥——加征辽饷。

    这一加,就加了六百六十万两。

    其实辽饷倒不是崇祯朝才开始加收的,实际上,早在万历四十六年,为了应付老奴在辽东的军事进攻,便每亩地加征三厘五毫之赋,第二年又加了三厘五毫,万历四十八年又议请再加二厘,前后平均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

    崇祯皇帝又给加了一笔。

    其实这也没什么。

    就拿大同镇旁边儿的陕西布政使司来说吧,按照朝廷的估算,大概每亩产粮大约能卖银五钱左右,亩税是银两分左右,加上辽饷两分七厘,共应四分银到五分银上下。也就是说,十税一——这税不算重。

    可是民众从来苦的不是正税,而是林林总总的杂税——汉朝文景之治时候,三十税一,够低了吧。但是各级官员靠着什么贪腐敛财?还是各种附加和手段——落在百姓头上,三十税一差不多变成了十税五。

    现在朝廷十税一,那么落到下面,十税七八总是有的。而且到了后来,崇祯皇帝又是一条条各种名目的税收加了下来。

    陕西马政早就荒废百年,现在要把盘子重新铺开,要增加陕西每亩五钱银来买马,崇祯准了。

    到了崇祯年已经繁衍到数十万人这个庞大数字的大明宗室也要吃饭,而他们又不事劳作,只能国家供养,而国家又拿不处钱来。于是崇祯垂询了东林党之后大笔一挥,农民加赋!

    陕西因此又多了一份加赋。

    治理水利,国家没钱,加税!

    …………

    如此林林总总,原本在丰年被张居正评估为亩产收入可到四、五钱银的陕西省,天子和东林党在崇祯元年给当地农民定的亩赋税总和已经高达二两银子。

    把农民卖了也交不起啊!

    而且这还不算完——崇祯皇帝又要追缴拖欠的赋税。

    拖欠赋税在大明朝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有的是因为灾年,朝廷减免,有的则是因为当地民风彪悍,因此强拖着不给。崇祯皇帝即位之后,仔细一查,立刻大怒,下令追缴这些刁民拖欠的税赋。陕西又撞在了枪口上,其实刁民确实有,但是不是陕西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小冰河时代已经在大明朝持续了差不多五十年,陕西经常是大旱天灾,朝廷也经常减免赋税。

    反倒是富庶之地的松江府,这样一个风调雨顺,土地肥美,河流纵横,粮食亩产量亦是远胜西北苦寒之地的富盛之地,却是硬拖了三十年的赋税不给。每年欠税上百万,而朝廷每次欲要查办此事,都是受到极大的阻碍——朝中不知道多少文臣都出身于斯,本乡本土的,哪里查的下去?

    每每万历帝要彻查此事,文臣雪花儿一般的奏章就上去了,对万历皇帝破口大骂,说他与民争利,不体恤百姓……

    同时另外一个极辛辣的讽刺则是——到了清朝,康熙小辫子统治年间,苏松常外加镇江四地又一次欠税,欠税的人中仅仅是当地有名望的士绅就足有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人!

    鞑子皇帝可不像是朱家皇帝这般好说话,对待文人也不是那么优容,康小辫子下狠手整治,朱国治亲自执行,以“抗粮”的罪名,一律逮捕。其中严重的三千人交刑部论处,开除公职、革去功名和流放了上万名读书人。

    大明朝从永乐帝后,二百多年,一共才流放了多少读书人?

    当时探花,授翰林院编修的叶方霭,被查处欠税一厘银,也就是一文钱,照样给革了功名。太常寺官儿张讱庵欠税一厘被贬职,翰林秦松龄因欠粮值银三分被革职。

    面对这等雷霆手段,满朝文臣,多少出身苏松常镇的?一个屁都不敢放!

    敢放屁?直接宰了你!

    可见大明朝所谓的文人风骨,也就那么回事儿而已!

    不过就是一个字——贱!

    大明朝的文官儿在异族的屠刀下也会害怕,也会谄媚,也会背国卖祖,也会夹着尾巴老老实实的当一个狗奴才,不过这会儿他们整治老百姓还是法子多多的。

    在山西和陕西,各地官员普遍采用对欠税农民三天一打的方法来催逼税款,很快就出现了一个奇观——衙门口长队排出去老远,都是等着打板子的。更因此衍生出一个职业——替人挨板子。

    这等神奇的事情,在大明朝这个神奇的朝代,在这尤为神奇的崇祯年,也就不算什么了。

    说起来也确实是荒谬,农民种地一年,打下来的粮食甚至还不够缴纳赋税的,不但不够,而且还差了老远,因此许多地方的农民不得不想尽法子。今年卖儿卖女,明年卖老婆,后年卖地,到了第四年,再也没什么可卖的,便被捉去官府打板子。许多人给生生打死,有些侥幸没死的,一咬牙,狠狠心,想想反正左右都是个死,于是便揭竿而起!

    明末反贼,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郝摇旗等人,多半出自陕地,不是没有道理的。

    现在陕西一亩地差不多能收到二两的田赋,而山西还好一些,但是一亩地也要一两八钱左右。

    在这个年代,便是蓑衣渡这一亩上好的水浇地,打下的粮食就算是全部变卖也不过是一两五钱到二两之间而已,赶上灾年,根本就不够交税的——而且还得养活一家老小吧?至于减免赋税?崇祯朝已经没有减免赋税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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