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姜仲卿那只吸血鬼以后,她脚下崎岖的山路竟然也随之变得通达了,就像是被谁给熨平了一般。
最神奇的是,背后的竹篓也轻得跟没有似的,而且她居然能够认清回家的路了,丝毫不觉得有任何困难之处,堪称奇迹中的奇迹!路痴也能认路了,这就好比是瞎子也能画画一样,令人惊叹不已。
也许是心境使然,走在那陡峭的山路上,她依旧如履平地,几乎只用了一晃神的功夫,便甩开了身后茂密的丛林,出了巫峰山。
山下是一望无垠的金黄色庄稼田,以及那些沐浴在阳光下辛勤劳作的平乡小农,虽然有些还叫不上名字,但是面孔她大抵还是熟悉的。
看着田间的乡亲们,她顿时倍感亲切,不自觉地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唱起了熟悉的山歌,“任他汗流浃背雨打风吹去,我爱我的平乡,我的粮仓,哎哟嘿……”
这首山歌原本抑扬顿挫,掺杂着浓浓的乡音,唱起来特别的拗口,却也颇具风韵,趣味十足,可惜被她这个外乡人一唱,全变了味道。
“哟,这不是乔大家的小雪吗?你们家出大事儿了,你怎么还有心思在这里唱歌啊?”田间一个健壮的青年汉子惊诧地看着雪锦,眼神中分明带着浓重的同情和怜悯。
“我家出什么事了?”雪锦忙不迭的反问道。
“你阿爸被官府的人打得不省人事了!”青年汉子急应道。
“什么?”雪锦惊呼一声,如遭雷劈,慌忙夺路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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