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高又瘦的她,眼里满满忧伤的她,手指干净不涂蔻丹的她,转身时郑重羞涩地向他道谢的她。他知道,这是心动,可更多的是心疼,他也知道,他有多不该,可是,他还是思念她。忍了一周,他终于打通了她的电话。
黎水水来时,天正下着雪。一天一地的雪,一整条街只走着她一个人。她依旧穿得薄,妆依旧浓,黑风衣里面依旧是黑胸衣。
程朗远远地看到,就跑过去,一边脱大衣,一边把她抱在怀里。抱住时,他才知道,她在颤抖,整个身体都在颤抖。他搂紧,再搂紧,可他不知道怎样才能使她更暖和些。
那夜,他第一次没有回家,他和黎水水在一起,在他郊区的别墅里。
黎水水是有刺青的,刺青在她的左胸,很隐秘,只有脱了胸衣,才看得到。它很简单,却很赫然。一朵玫瑰和一个名字,玫瑰在上,名字在下。
玫瑰小而精致,繁花复蕊,名字已经被冼得看不清了,但想必之前一定是大而凝深,浓墨重彩的。刻在那儿,就是生生地深深地刻在黎水水的心上。亲吻时,他小心翼翼地避开那块刺青,是的,小心翼翼地避开它。
程朗不知道,刻在黎水水心上的那块刺青,在曾经的岁月里,上演过怎样炙热的故事,但他知道,一个女人把另一个人的名字,刻在离心脏最近的部位,那他一定在她的生命里,庄严地隆重过。
整整十二月,夜夜夜夜,她都来他的别墅里,他有时来,有时不来。来了,她依旧是浓妆,依旧是薄衣,依旧媚着眼神勾yin他。
他说,你不必这样,你不必穿得这样性感,你也不必涂那么厚的粉脂,你可以穿得暖和些,你也可以不化妆。她伏上他的身来:这是本分,我这样的,不那样,又能怎样?
程朗的心为她疼时,一跳一跳地,疼着拉过黎水水来,抱紧她。时常,她抱着他,紧紧地,会哭出来:为什么对我那么好,为什么?他什么也不说,即使他什么都不说,她也全知道。
她知道他是爱她的,从他见她的第一眼,从他替她挡酒,从他把大衣披给她,她就知道。后来的后来,就更加知道了。
程朗给她的钱,全放在抽屉里,钱少得极快。一次他放一万块,他已经放了三次了。他不问钱是怎么花的,倒是她,指着雅诗兰黛的牌子,告诉他:这面霜极贵的,1400块的,这香水,999块,那眼影是1900块的。程朗不关心这些多少钱,可是他上网时,无意间看到,那面霜不过480块,香水3ml的,才99块一小瓶,那眼影,也不过才495块。
钱都给了她了,她没必要撒谎的,可她为什么偏偏撒谎呢?女人都是无法理解的。
那夜之后,黎水水失踪了。
抽屉里剩下的钱她没有带走,她在冰箱上留了字条:
程朗:对不起,我不该,欠你的钱,又欠你的感情。我走了,我不配爱你。
过完十二月,天更冷了。又下了一场雪,雪却总也化不尽的样子。
程朗的车,停在雪未化尽的服装设计学院门口。
学院的教学楼里走出一个漂亮的美女来,美女很高很瘦,水磨牛仔裤黑色羽绒服,因为瘦,所以牛仔裤是空的,羽绒服也是空的,里面跑满了寂寞的风。
她漂亮的脸上,没有一点妆容没有一点杂质,沉默单纯的眼角眉梢,那么年轻那么骄傲。是的,那清清爽爽的漂亮女孩子,的确就是黎水水。
这七百万人口的城市里,要找一个人不容易,可坚决要找一个人,那肯定也一定能找到。终于终于,程朗找到了黎水水。
你无法想象,她有多年轻,有多优秀,有多骄傲,她在服装设计系才上到大三,还有三个月才满二十岁,年年拿一等奖学金。可就是这样一个那么单纯又那么骄傲的女孩子,却化着又浓又妖的妆,用身体去赚钱。
说白了,这就是她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她是一尾虚荣得即将腐烂的鱼,在男人这片海里搅得天翻地覆是她唯一的兴致所在。
黎水水朝着程朗的车走过来,经过他,又走过他,她没有认出他来。他真想拉开车门,喊她,黎水水,黎水水。可他终究什么都没喊。
忽地,他想起她的刺青来,那刺青刻在她的左胸,离她心口最近的左胸,她把它刻在心里,刻在肉里,刻在血液里,刻在生命里,刻在灵魂里。然而,她的刺青,又为谁呢?
程朗的眼泪生生地流下来,为她,只为她。
他有多少年不曾哭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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