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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弃妇桃色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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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屌丝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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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梓桐跟周青快马加鞭从管道往前,直奔南行。

    岔路口,有马车荡荡悠悠过来,那车看似不快,却一瞬而至。

    梓桐嘴角一扯,豁然扯紧马缰绳,飞速奔行的马直直立起,长袍洒落,映衬清澈飞扬的眉目。

    那车却不动如山,依旧是马儿闲散,紫色锦缎的帷幕清扬,镂金雕刻的车身精美雅致,不失轻便。

    有人手指如玉揭开幕帘,姿态闲散走出车厢,散落的乌发垂在露出的精致锁骨上,绝色容颜在初夏阳光下,更显白如脂玉。

    梓桐淡淡撇嘴,妈的,真是比女人还好看。

    那人下车,姿势优雅而闲散,伸出修长如玉的手对着她道,“下来。”

    梓桐好笑的看着他,不知道他是要做什么,他得到消息绝对不会比自己晚,若是想要一起去,早就过来找她了。

    姬漾看她不动,闲散的眸子微微眯起,露出危险的目光。

    梓桐一看这样的目光就头疼,她若是不乖乖的,吃亏的可是她。

    她拍拍马背,纵身一跃跳到姬漾身边,有些奇怪的看他,“下来了。”

    绝美的容颜扯出笑意,梓桐突然觉得路边那颗芙蓉花开的挺鲜艳的,转头过去数着开了几朵扇形的小花。

    脑袋被两只手不容拒绝的掰过来,清澈的眸子对上闲散的的眸子,那人眼眸如刀锋,带着锐利之美,不过被平时的闲散遮住,让人忽略了原本该有的冷冽之气。

    梓桐看着这样的眸子,愣了愣,随即看着那人眼中溢出淡淡的笑意,仿佛那抹锋利从未存在,那人伸手轻轻把梓桐耳边的头发捋顺,修长的指尖突然在那圆润晶莹的耳珠上揉揉一捏,轻微一挡,梓桐觉得什么东西钻进了耳朵!

    她下意识的拿手去摸,有人却更快一步的握住她的手,轻轻一带,她便落入了一个清爽的怀抱。

    初夏的路途炎热干燥,人心也淡淡的浮躁,可是那人的怀抱却清爽如初夏的荷珠,带着微微湿润,清爽干净的露出尖尖角。

    她心下别扭,相处十载,虽然这家伙有洁癖,可是对她虽然嫌弃却从不避讳,该打就打该折腾就折腾,但从未有一刻想这样,有些不明的因素,她抽手想要挣扎,那人一手啪不轻不重的落在她的背上,带着淡淡的惩罚,“别动。”

    那手拍完便从后背穿过捏住了另一只圆润的耳珠,缓缓揉捏,梓桐便感到一丝清凉穿过耳孔经过脑腔抵达另一个耳孔,那丝清凉便顺着耳廓渐渐延伸到胸腔道四肢,每个毛孔都舒畅起来。

    像是喝了冰镇的雪碧!

    梓桐开心的笑起来,那人突然在耳边吹气,“我知道你肯定免不了受伤,这是南齐的一种特有的蛊虫,可以解百毒,也可以调试身体,更加舒适。”

    那气息在脖颈之处吹得簌簌的痒,梓桐伸手便要离开那个遭遇荼毒的范围。

    那人虽然闲散却不动如山,箍住她乱动的手,变戏法儿似的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遮阳的斗笠,精致的草编花纹,带着明丝的薄纱,落在她的脑袋上。

    那声音又淡淡传来,“若事不可违为,那就赶紧抽身,切莫冒险。”

    梓桐道,“当然……”

    透过明亮的轻丝,清晰的看到外边的事物,丝毫不影响视觉,还遮住明艳的阳光。

    这家伙的手里都是好东西啊。

    修长的手指在下颌处打了一个漂亮的结扣,“若是让我知道你再有冒险的举动,我会用根绳子永远锁在我身边。”

    “不会的不会的,我又不傻,保证完好无损的回来。”可是怎么听着之前那句话有些古怪?

    她大喇喇的笑看着他,很哥们的去拍他的肩膀,又被那手握住,手指灵活的拿出一个薄如蝉翼的手套,一撑一套就给她套在手上,完了去套索另一只手。

    梓桐目瞪口呆的看着他,这是要干啥,又不是第一次出门,又不是第一次去解决麻烦,这全副武装滴,她有些不习惯啊。

    那人倾身下来紧紧拥住她,梓桐呆愣得僵直着身体,感觉这人从来悲喜不露今日怎么如此反常,她看看天,没有下雪啊,听那人又道,声音轻轻,仿佛是远处的风传送而来,又似是玉灵山上清晨的薄雾,朦胧而失意,“已经够久了,不莫要再傻等了……”

    傻等?等谁?

    她未反应过来,那人双手握住她纤细柔韧的腰,轻轻一送,梓桐便坐在马上,她想回头看看他,那人却一掌拍在马上,马儿得令,飞奔而去。

    梓桐在马上奋力扭转身体,马速太快,她只看到马车之上,一个淡紫的身影烈烈日光之下,长身玉立,发如流水,明烈的阳光丝毫遮挡不住那出众的神采,奕奕如一把刚出鞘宝剑。

    五月底的洛京依然是初夏,艳阳中带着丝丝凉意,而千里之外的黎都、凉和已经是盛夏时节。

    明艳的日光带着腾腾的的热度铺天盖地的射下来,秘密光束带着呛人的热度刺得人肌肤剌剌生疼。地上万无都成了亮白的镜子,反射蒸腾,与那热箭般的光束交缠,到哪里都是一片炙烤过的锋利雪亮的火刃。

    不算笔直的官道顺着层层的山丘曲曲折折,惨白如一条蜿蜒的长蛇。两侧光秃秃,没有丝毫遮阳的地方。

    烈烈艳阳下一匹马滴滴答答走来,那马一看就是绝世良驹,尽管征尘扑扑,依然看见膘肥身健,毛色油亮。

    那马经历了长提跋涉,有些气喘,却喘不过马上那人。

    那人一身的粗布衣裳,看起来是那种最普通的麻布,布料稀稀疏疏,衣裳乍一看破烂不堪,再一看破烂的有些特别。

    衣裳分为两段,上段短褂,下身长裤。一身米黄色的麻布做成。袖口、裤脚、领口都已经破碎,碎口像是被剪刀故意剪过的,手法不熟练,本来齐齐一段,结果成了不规则的齿形,不仔细看,倒像是被狗撕咬过的。

    上边露出一段脖颈,衣袖处刚刚遮盖过手肘,裤腿也在脚踝以上,掩饰不住那精致如弯月的锁骨,流畅的脚踝跟手腕,却被那破烂衣服下的肌肤掩盖,让人觉忽略。青一块,黑一道,粗糙无比,明显是经过长途跋涉被毒辣的日光晒成了黯黄色。

    再看那无力垂下的双腿下那脚,乌七八黑像是从炉灶底下刚掏出来,脚上一双草鞋……着实特别,只有个鞋底儿和两根草绳儿,嘎巴在脚丫中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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