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救了我?”先开口的是金,他坐在囚椅上,彬彬有礼地微微颔首:“无论如何,谢谢。”
没了那些歇斯底里,无可否认,金的嗓音还算动听。但莫里斯只是表情淡漠地看着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我猜,我这伤的治疗时日必定不会短,方便告诉我距离那可怕的一夜已经过去了多久吗?”金眨眨眼,态度就像一个友好的访客。
聪明,冷静,而且懂得审时度势。莫里斯有些惊讶,那夜的金表现得简直就像个神经质的暴徒,和现在这副模样简直天差地别。所以说……
“也没用多久,考虑到你是尼德兰子爵的儿子,我们给你提供了相当不错的治疗条件。”莫里斯笑笑。
“想用我这个污点来给尼德兰子爵定罪?”金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在我的脸已经完全无法辨认的前提下,这可不是什么好选择。”
担忧,警惕以及一点点恼恨,所以,不是玛丽。莫里斯不动声色地将金表情中传达的讯息分析完毕,拎出另一个关键词继续试探:“事实上,比起给尼德兰子爵定罪,我更倾向于给雷哲·费洛雷斯定罪。”
瞬间,金的脸就疯狂地扭曲成一团狰狞的皱皮:“哈哈哈,没想到我的好哥哥也有这一天。他跪着求你将这一切掩盖过去的时候是多么卑微啊,他肯定做梦都想不到你背后还给他准备了这么一手吧?我真想……真想看看他知道你背叛了他时的表情是什么样!”
好吧,结果出来了,是因为雷哲。莫里斯并不意外这个结果,但他很好奇为什么金对雷哲的恨意会如此之深。
“萨克雷跟我说过,你是一个很优秀的骑士,就算没有继承权也完全无损你的前途。”莫里斯眯起眼:“我想区区继承权问题,完全不值得你在暗害兄长的恶行暴露后,还冒着被抓捕危险继续进行报复。”
“暗害兄长?”金轻笑一声,然后猛地嘶吼起来:“是他害我,不是我害他!”
于此同时,荣耀骑士团。
埃勒,曾经的小扈从,新晋的骑士大人,往墙边一靠,像往常那样将自己彻底隐入背景中,静静地听取着那些贵族少爷们的讨论。
“嘿,听说尼德兰子爵在战场上中毒昏迷了。”
“那可就便宜雷哲·费洛雷斯那胖子了,等子爵一死,他可就是尊贵的子爵大人啦。”
“说不定子爵那毒就是他下的,我可听说,异教徒是通过密道袭击的子爵,尼德兰城堡的密道,可不是人人都知道的,谁知道真相是什么样。”
“不至于吧……就费洛雷斯那蠢样,也能玩儿出这么高级的计谋?”
“好像,确实,不太可能。哈哈哈……”
“哈哈哈……”
埃勒冷眼看着笑成一团的几人,唇角扯出一个讥讽的弧度,曾几何时,他也是这么看雷哲·费洛雷斯的,一个嫉贤妒能的胖子,一个空有身份的废物。直到后来,他才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
埃勒永远不会忘记,骑士团撤离的那夜,雷哲是怎样用自己的武器将毫无防备的金砍得昏死过去,然后威胁自己给金补上一剑,将他的尸体丢到黑水荒原去喂狼。
那时他几乎吓呆了,但他还是屈服在了雷哲的威逼利诱之下,给金补了一剑,然后将他丢到黑水荒原。但他没有杀死金,那时的他依旧愚蠢地相信着,雷哲是个除了嫉妒心比谁都强外一无是处的废物,所以他给自己留了条退路。他给金处理了伤,然后将人放置在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而不是狼群的聚集处。
他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雷哲远比他想象的更加阴险狡诈。在雷哲的强令下,和金一样金发黑眼的自己不得不穿上金的铠甲,扮作他跟随大部队撤离。而雷哲,则故意用药软化了锁子甲,偷偷留在了战场上。
所有人都知道,费洛雷斯大少爷是一个多么怕苦怕痛的人,直到战场那边的消息传来,他才知道雷哲欺骗了所有人,往日的怯弱无能全是假象。深没入柄的匕首,混乱可怖的战场,雷哲对他自己比对金更狠。亏他还曾天真地以为软化的锁子甲已是极限,大部队的后方已是底线,雷哲至多只会摆出一张惊慌失措的脸表示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被丢在战场附近。
接到消息的那刻,他除了按照雷哲事前的吩咐行事,别无选择。他顶着金的身份,打伤守卫,然后以阴谋败露的姿态逃之夭夭。等他偷偷潜回营地时,雷哲已经摇身一变从杀人犯成为了受害者。
直到那一刻,他才终于意识到,费洛雷斯大少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欺诈者。他那时自作聪明给自己留的不是后路,是绝路。
埃勒将自己从那黑暗的记忆中拔出,悄然远离了正热烈讨论着的骑士们。不用怀疑,给子爵下毒的十有j□j就是自家大少爷。现在,他需要好好考虑一下,在等子爵死掉的期间,自己要做些什么才能讨得主子欢心了。
于此同时,裁判所密室中。
“所以说,那时将我方行军路线泄露出去的人就是你?”莫里斯眼神锐利地盯着金。
“异教徒们将我从狼嘴里救下来,可不是出于善心。”金·费洛雷斯无所谓地笑笑:“我还真没想到,雷哲那家伙为了陷害我,居然留在了战场后方,结果正巧和偷袭的异教徒们撞上。亏得他运气好,只是腹部中了一匕首。他这种卑鄙小人,就该被异教徒一刀刀砍成碎肉才对!”
“为了报复一个人,你让一千三百二十四位可敬的战士陪了葬。”莫里斯的声音冷得刺骨。
“你根本什么都不懂!”金的声音再度歇斯底里起来:“金·费洛雷斯已经死去,恨意让我从地狱里又爬了回来,将惨遭背叛的屈辱系数奉还是我站在这里的唯一理由,教廷怎么样,帝国怎么样,我根本不在乎。我在乎的只有雷哲·费洛雷斯,不看到他凄惨死去我永不瞑目!”
“惨遭背叛?”莫里斯皱眉。
“是啊,背叛。”
莫里斯第一次知道,简单劳一个词竟然能承载如此浓烈的情感。
金笑着,却有如恸哭:“多蠢啊,在他动手之前,我一直以来奋斗的目标居然是要不断变强,好保护他。他蠢,他无能,他嚣张跋扈,我都不在乎,谁叫他是我哥。我以为他永远会是那个拉着我一起偷吃糖果的好哥哥,谁知道,在他眼里,我早就成为一个碍眼到必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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