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中招了,我笑起来,话说回来,你觉得你比斯特朗更适合当元首吗?
不。他揉着我的小腿,干脆地说,从我们刚才谈的这个方面来说,我只怕比他好不到哪儿去。但我们的情况和他不同——你已经是我的了,所以不大会发生为你倾国倾城之类的事。
撇开你和法米亚的约定不谈,你想当元首吗?
他想了想,承认道:我喜欢更大的权力,如果前面有更高的台阶,我宁愿站上去。而不是原地不动。但它并不是我最渴望的;我已经拥有了这么多,如果更大的权力,需要以我已经拥有的幸福作为代价才能换取,就太划不来了。再说,权力……有时的确让人感觉仿佛置身于世界之巅。但在更多时候,当有那么多人的命运都仰仗于你的决定,这种感觉是很沉重的。
我由衷地说:我不了解斯特朗,不了解维斯特王,但我真心觉得,你具备条件成为一个比他们更好的元首;你这么有责任心,如果一以贯之,无论当王还是当面包师,都会做出成就的。
还有,成为一个好父亲,他嘴角含笑,认真地说,我等于没有父亲,斯特朗更像是一个叔叔而不是父亲,但我向你保证,我会努力做一个好父亲的。所以,他坏笑起来,请不要顾虑地多多为我生一串宝宝吧!
我傲娇地一扬脖子:哼,看你对我怎么样吧——
他撇撇嘴开始装委屈:臭老婆……
我们打闹了一会儿,擦干身体进梳妆间,他帮我文符咒,位置是右侧大腿上方,靠近臀部,尚未到腰,在我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有什么问题很容易发现;而且哪怕穿露腰的衣服也不会轻易被外人看见。
先涂上一层曼陀罗膏,几分钟后那片皮肤就感觉不到什么了;维兰用火焰给一支金质注射器消毒,灌了大半瓶胭脂虫素进去,有条不紊地一点一点扎进我的皮肤,把染料留在真皮层里。图案并不大,最宽的地方也不超过三公分,但他文得一丝不苟,将近一个小时才弄完,最后再刷一遍曼陀罗膏,贴上一张饼状的创可贴。
大致清理一番浴室,换好衣服,已经快到早晨五点。维兰愉快地打量着我——正套着他小时候的香槟色v领长衫当裙子穿——说我这样看上去很可爱。
这衣服没什么口袋。由于是夏装,我换了一条比较轻薄的丝质腰带,更加放不下多少东西,不过有他在,倒没什么不方便的。又把火之罗盘拿出来摆弄一番,现在,紫铜色指针仍然指向我们彼此,但无论拿在谁手里,银白色指针都在不停地匀速旋转。
我们确定没什么遗漏的了,推开浴室套间的门,只见法米亚面带若有若无的微笑,姿态优美地坐在单人沙发里,在她正对面的长沙发一隅,坐着一个人——正是人鱼伊丽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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