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工作的时间结束,休养生息的季节到了。
确实,买了那么个园子,到现在都还没去过,也有点说不过去……反正,这二十多亿还是花得很有价值的,挟着这股势头,含光几乎没法拒绝他的要求——要说自己迫切需要悠游的工作,那也有点说不过去,钱她不缺了,不管有没有于思平给的那部分都不会缺,要说多热爱、多擅长工作,于某人平时不知给她出谋划策过多少次,深知她的表现有多‘自如’,所以留在北京的必要性,那是没有的。在这件事上得讲感性,那就到了于思平占优的领域了,人家二十多亿都花了,想和你过去住一段时间,过分吗?如果不肯答应的话,是不是说看重工作比看重和他的感情更多?
倘使回绝的话,会走入这么一种争论,以于思平的脾气,含光预计自己最后还是会去百芳园的,只是过程会极度不愉快。然而如果和他一道过去的话,这一走就是三个月半年的,回来以后,悠游内部谁还认得她啊?她本来也不是那么不可取代,说不定换个人来管事,部门还会更高效,到时候就算韦凤飞、桂思阳愿意再给她腾出一样的位置,含光又有脸回去吗?
以于思平的作风,说不定他都会推波助澜,快速寻找一个出色的接任者,好让自己不回去工作……然后,空闲下来以后,可不就可以生小孩了吗?
于思平的确就提出了一个要求,不过含光看到的已经是一条完整的链条,这条链条的末端是一个贤妻良母的她和数名小孩……到这一步,她倒是定下心来——说到底,于思平送百芳园,终究也不能说是毫无目的。
思忖了一番以后,她便也答应了出去度假的要求,甚至还买一赠一,和于思平商讨了一番自己退出悠游实务管理的可能——只不过,这些让步,却也不是毫无条件的。
“如果你还想让我给你生几个小孩的话……”含光的要求倒也并不复杂,“那必须等到你从前世回来,再也不会离开现代以后,我们再开始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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