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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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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五 钟灵毓秀地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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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五日,帝后二人在行宫钟毓园设赏花宴,一为款待众位进京藩镇,二为御前试剑。

    钟毓园就在京郊,是一处有百余年历史的皇家园林,经过十余位皇帝的修缮,已经美轮美奂,天下诸景齐备,号称万世第一园。

    那钟毓园虽然有千年长青之树,四时不败之花,然隆冬时节,值得赏玩的也只有浮光苑中那一片梅花了。

    酒宴就摆在浮光苑的快雪轩里,帝后二人上座,各地藩镇坐在廊上。

    坐在帝后以下,第一二位的,正是仅有两位进京的藩王,吴王和中山王。其中吴王是现存诸王之中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的。中山王是所有藩王中血脉最正,封地最富庶的,这两个王已经可以代表天下藩王。

    至于当年和昭王争夺龙位的息王和寿王,已经在失败之后的归途之中消失了。

    到底如何消失的,没人能说清楚,当然也没人去问。唯一的波动,就是这两位王的封地,引起了一小场争夺。

    他们的封地并不挨着皇家四州,皇家没能力收回,被四周的藩镇瓜分。其中中山王和吴王也各自吞了一口,扩大了自家地盘。这两家藩王的消失,虽然减少了皇室血脉的人数,可是没有削弱外地藩王的势力。

    皇帝吃了一回酒,便不再开言。他本来就不是长袖善舞,擅长交际的人物,何况身边有一个八面玲珑的皇后在,席间的气氛冷不下来。

    他有精力,也就用来打量周围这些来宾了。

    说是来宾,没有一个好相与的。每一个,都是他今世的仇人,都想着挖掘他的根基,攫取他的权力,占领他的土地。

    恨不能拔出三尺青锋,每人一剑,个个杀绝。

    可是不行。如今他在主场,身边有高手环卫,若是狠下一条心肠,将他们砍杀在园中,也不是做不到。但若这么做,他这个皇帝也就到头了,活不过一时三刻,死后位置不知道便宜了哪个。

    杀人,当然要杀,只是只能杀某一个或者某几个,而且最好不要用自己的手。

    他目光一转,扫过了两个亲王——这些藩王,自己要杀,倒是没什么后患。只要自己表现出杀意,所有的节度使都会帮自己的,他们巴不得田氏的血脉越稀薄越好。

    问题在于自己要不要杀。

    这些人固然是自己皇位的直接威胁者,但也在支持着田氏的根基,牵制着外姓的节度使们。若天下没有田姓的藩王,说不定大齐的王朝就彻底走向灭亡

    他的目光扫过中山王,杀机若隐若现,紧接着看向坐在下首的两个人。

    这两个人,才是这局的胜负手。

    左边那位,是自己的老丈人唐旭。

    右边那人,是自己差一点的便宜大舅子姜期。

    这两人,都在自己眼前。他必须要做出选择。而且只能选择一个。

    这个选择,赌上大齐的国运,也赌上自己的性命。

    越快越好,慢了的话,自己这位梓潼就会替自己做出选择了。

    没看见自己吧?

    在皇帝打量众人的时候,另一双眼睛也在隐晦的看着众人。当然最多的,还是看向皇帝。

    这个人,是站在廊下一个少年,穿着王府护卫的服侍,一张圆脸,一双灵活的弯眼,闪烁着光芒。

    这个人,当然就是孟帅。

    为了进皇宫,他可是花了不少心?可见这里不是太后的地方。

    太后既然是皇帝的母亲,天底下最尊贵的人,不应该坐在自己的宫室,等着别人来拜见么?她也会亲自出来,东家走,西家串?就算是皇帝,也该进去给她请安,而不是让她上门。规矩如此,太后轻易走动,反而失了身份。

    能让她出来拜访的人,必定有不同的身份。

    如果是自己要找的人的话,应该就配得上。

    孟帅看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这里既然是园林的一部分,自然也是很美的。但是比之其他地方的花园,这里多了一道溪水和一条小瀑布。

    瀑布哗啦啦的泻下水流,溪水绕着房屋淙淙而走,四季不断,既然现在外面冰天雪地,这里依旧是水声不绝。

    真不是个安静的地方。

    孟帅觉得,如果是自己,一定不喜欢住在这里。但若自己是那人,可能就会喜欢这里了。

    那人应该很讨厌安静吧。

    那这个地方,可不能放过了。

    他在假山后面看了良久,突然直直的走了过去。

    刚一靠近那,就见大门打开,两队宫娥退了出来。

    孟帅就站在门前,也没躲避。两队宫娥从他左右分别离开,走的时候都没向他看上一眼。

    等人走光了,孟帅方迈步进去,刚一进去,就听得琴声叮咚,悦耳的音乐仿佛从天上传来。

    孟帅捏了捏自己的脸,觉得果然又大了一圈。

    真是好大的面子啊

    他站在厅堂里,听着琴音,感觉……

    感觉就那样吧。

    从理论上讲,这应该是美妙的琴声,绕梁三日,犹有余音。但架不住孟帅不会欣赏,他周身没长一个音乐细胞,站在那里听了半天,没琢磨出名堂来。

    走了几步,隔着一闪碧纱屏风,看到了那个抚琴的倩影。

    琴台前,一个身穿鹅黄轻衫的少女正在抚琴,琴声从她白玉一样的指尖流出,清扬婉转,醉人心脾。碧色的纱橱,半遮挡着她的容貌,只能看见她娴雅的姿态和朦胧的面庞。

    雾里看花,最是绝美。

    孟帅看了一眼,心道:就是她了。

    然后就有点尴尬了。

    好容易找到了人,他就应该向前搭话。那少女也很明白,所以她弹琴,一是表示欢迎,二是给他一个搭话的机会。

    等琴声一停,就该他说话了。

    问题是要怎么说,惯用的开场,应该是称赞她的琴声吧,一般还有伴随着拍手的动作,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

    不但上档次,还有情趣。

    这时候语言一定要风雅,要带成语,如果能带诗句更好,没有的话至少要文绉绉的,可不能露怯。

    虽然他不懂琴,但是掉书袋和音乐本身没关系,能用来称赞的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

    于脆用家乡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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