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程千寻将手中刚烤好的肉分给了其他人,撕下一个兔子腿递给了鲁道夫,让他一只手赶车,一只手抓着兔子腿啃。没多久,就将搜山的人抛远了。
显然赏金很丰厚,搜山的人到了山顶后,大约看到了留下的篝火痕迹,就顺着车轱辘印子一路搜寻过来。他们也只能继续往前跑。
中间大卫被赶毛了,恨恨道:我们索性拼个算了,否则这样下去,哪有精力对付血族?
其他人都摇头,并劝阻了。他们要对付的是血族,如果和镇上居民发生冲突,不正好进入全套,正中血族下怀?不但更得不到镇上居民的帮助,甚至会引起仇恨,那是得不偿失的。
就这样,身后的镇上居民过来一段,他们就往前面走一段,一直到太阳又开始西沉,所有人包括马都累了,这才这些搜山的人回家去。
看着如同咸蛋黄一般深红色的太阳还有半个小时就要落山,大家有点欲哭无泪。白天被赶了半天路,现在是人困马乏,晚上一来临,就是血族的天下。到时休息得非常好,精力都养足的血族来追他们,他们还有力气象以前那样逃命吗?
怎么办,四个人你看我,我看你!
鲁道夫发话了:目前有几个选择,一、继续留在这里逃命,希望能撑到天亮;二、去血族老窝,再玩一次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三、去镇上。
去镇上干什么,给那些居民抓了领赏?大卫当然不解了,前面两个,一个是保守办法;另一个是再来个出奇制胜。
程千寻微微叹气:第一个选择,就算能撑到明天天亮,接下来那些居民又来搜山怎么办,我们能不睡的天天逃吗?第二条等于逃到他们门口,那么就必须做些什么,解决掉一二个血族才行,可玩一次行,第二次还能行吗?
那么就是第三条!大卫好象领悟到什么:对呀,去镇上可以偷偷的去呀。
去镇上!菲利克斯猛地站了起来:现在先填饱肚子,然后去镇上,反正要死,索性来个痛快。
大卫也来了脾气:躲不起来就放火烧房子,看这些他们到底是有力气打死我们,还是先去救火。
鲁道夫平静地道:赞同!
程千寻也同意,这不是能熬得下去的问题,原因是坚持下去未必胜利。这样被追下去,早晚都是个死。
但她用征求地口吻道:我还有一个想法,你们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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