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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到深处不怕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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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我想吃肉!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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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电照了照,拨开上面的土壤,露出一个手绘着樱花图案的铁盒,一本书那么大,却像一辆车那么重,被他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捧在怀里,仰躺在草坪上。

    手电的灯光,一半被站起的草尖遮住,一半发散到远处。

    他的呼吸在这寒凉里凝成一股股清浅的白雾,夜空如洗,心如明镜。

    如果此刻的呢呢,看到这一幕,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原谅他这个爸爸。她一直期盼的樱花,原来是一场弥天大谎,这里面,连一个种子都没有。

    连希望的种子,霍霆都没为她种下。

    只有一方冰冷的铁盒,空荡荡,也满当当。

    其实这里,也没有什么玄妙的东西,不过是一打不会说话的相片,记载着他和阮阮相爱的过往,还有一对不会再被幸福带上的婚戒。

    她离开的时候,选择留下了这戒指。

    选择把这婚姻留在过去的时光,留给他一个人,也幸好她留下来,留在她的身边,现在只会沦为一段不幸婚姻的证物,得到的不过一声声惋叹。

    他永远也忘不了,阮阮带上它时眼角闪烁的泪光,他同样忘不了,她摘下它是,眼中的那份绝望,那小小的婚戒在他卧室的梳妆台上发出的轻微叩击声,就像一把手枪,击穿他的心脏,虽不致死,却痛不欲生。

    童话里说,埋在土里的东西,总会发芽,罪恶会,希望也会。

    那回忆也会。

    难得糊涂的,他选择相信那不切实际的故事,埋下这些回忆,希望有朝一日,它可以发芽,长成遮天蔽日的绿荫,开出如落雪一样的樱花,每一瓣,每一叶,都是他记忆里的一帧,只要他想,站在这里就能看到一切,到死也不会忘。

    霍霆常常想,很多年以后,当阮阮从遥远的国度得知他早已不在,还会不会想起自己曾经给予她的半分好,还是,会像现在一样,只要看到提到自己,就会变得瑟缩,惶恐,会不会在经年之后她终于也长成了一个普通的妇人,对远天说一句,那样的坏人,死有余辜。

    铁盒隔着单薄的衬衣贴在他的身上,冰的人浑身难受,可霍霆却视若珍宝的紧紧搂在怀里,他瓷白的指尖沾满了泥土,生怕弄脏了里面的东西。

    可他又根本忍不住想要看看这些,于是他用手指直接去挖这铁盒,脏的手,他怎么舍得去触碰那些美好。

    心酸总是无能懂,可眼泪却常被无知的世人嘲笑。

    想看,是因为想念。不想看,是因为会怕自己忍不住泪流成河,他怕多那一眼那些过去里的阮阮,都会无法克制的冲到她身边,告诉她:好阮阮,我还深深的爱着你,从未变过,是我要离开这个世上,不舍你孤独空守,所以才将你无情推开,我可以肯定,这世上,除了你死去的父母,再也没有人比我更爱你,再也不会有第二个霍霆,像我这样,用温暖,也用心酸,用成全,也用摧毁的,去爱你,可是阮阮,我也是个人,不是生铁寒冰,我有血有肉我也怕疼也怕寂寞,也怕你的世界里不再有我,更怕我的世界里,最后只能剩一个回忆里的,虚幻的你,还有啊阮阮,我一点,一点也不想,在最后的时光里,孤单的活着,然后落寞的死去,所以,阮阮,回到我身边吗?陪我走完最后一段路,陪我看尽人生的最后一道风景,十年也好,五年也好,只有一年,也好。只要你在,一分一秒,都好,阮阮啊,你的霍霆快死了,你要回到他身边吗?你愿意吗?

    我知道,你愿意,也许已经无关爱情婚姻,只是因为,我们曾经是家人。

    可是,对不起阮阮,我选择了与‘留下你’背道而驰的那条路,我没收了你知道真相的权利,我是自私的男人,但上帝他看得到我,给你的,都是无私的。

    推开你,让你痛一时,我痛一世;留下你,让你痛一世,我欢一世。

    我的一生可能不会长,但我用剩余那一生的悲欢,换走你一世的痛,因为你的一世,比我的一世,长太多太多,要你痛一世,我做不到。

    我今生做不到,下一世,我亦做不到。

    ————————

    纽约,下午三点半。

    病房里的沙发又宽又长,因为有了母亲,它竟也成了可以熟睡的暖床。

    霍朗枕着母亲的腿,别扭的抱着自己打着石膏的手臂,沉沉的睡去,因为她安好,因为有他有爱的人在等候,这一觉睡的不知有多好,似乎很多年,他都没这样好过。

    你说,一个母亲,无论她假装过的多么快乐,可她怎么能做到对自己一手带大的小孩不牵肠挂肚。

    他三岁和他三十岁,哪怕他三百岁,那也是她儿子,他在门口的小卖部,还是在遥远的中东中国,她都牵挂。

    只是他还年轻,她们霍家几代人的奋斗,也就只剩下这么一个男孩儿,就算他是个奢靡的纨绔公子,这些财富也足够他挥霍一生。

    她曾提议过,让霍朗回到美国来接手他的工作,霍朗给她的回答是,你这脑子如果还不趁着能用的时候多用一用,将来就是老年痴呆,反正你上班唯一要做的事情不就是把我李叔递过来的文件签个字,你着急退休,除非你嫁人。

    于是她想,反正他们家不缺钱,他们家人终其一生操劳不过是换霍朗一生安好,那何不如让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

    霍朗是一个喜欢作为主宰的人,因为只有主宰者才能有权利决定所有人的去留,而不是连被被抛弃都只能选择默默承受。

    作为一个主宰者,他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主宰自己的人生,从泽校,到恋爱,从放弃事业到救死扶伤。

    有时霍朗母亲会想,他还年轻,年轻就是一切折腾的资本,何时何地都能重头再来,哪怕他是这三年喜欢这样,后三年喜欢那样,至少他还得到了精彩。如果霍朗喜欢当英雄,那她就愿意变成一只助力的手,把他推上巨人的肩头,从来不屑于参加各种晚宴的她,开始不停的奔走,为他结识那些身家雄厚的企业家,然后看他满足的带着那些物资飞往贫瘠的大地,硝烟弥漫的战场。

    我的儿子,也不一定要是带领一个企业乘风破浪的领导者,那些运筹帷幄总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学会,可是进入善良这所大学里,可能很多人,一生都无法毕业。

    当然也有时候,霍朗母亲都在对着李秘书这样感叹,你看我们家,要钱有钱,要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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