趟娘家,还是为这糟心事,这不是让娘家人和自己离心吗,还是为个继女,虽然她今天的表现好多了,没像以前那么惹人烦。
“你不乐意回去就算了,后天集市,我自己去找人说,小打小闹就算了,我也不计较,但把人推河里还不让上岸是闹着玩的吗?还不是及膝的河边,是到青青的腰部啊,要不是大哥今早过来时跟我说,我都不知道呢,元庆那小子不让青青上岸不说,还拿根木棍把人捅倒在河里。”
顿了顿又继续说道:“我要昨个儿知道就当场教训那混小子了。我说呢,大舅子昨天怎么匆匆忙忙就被庆元叫走了,感情是他儿子闯祸了。后天集市,我们家稻子今天收完了,明天就能打了,打好了我后天正好有空上街卖箩筐,积攒了一个月,家里也快放不下了。卖完了我就去李家。”
我听到了敏感词汇“上街”,看着便宜爹吃完了碗里的饭,想盛今天剩下的粥,我赶紧把我碗里剩下的饭推到便宜爹手上,对他说:“爹,你吃吧,我吃半碗饭再喝点粥够了,我吃不下一碗饭的。”
看着便宜爹拿欣慰的眼光有点小惭愧,但是立马就飞到九霄云外了。
让饭这件事本来我就做的很好,很对啊,虽然我是真的吃不下一碗。
在现代的时候,由于牙齿和胃不好,从小就一直喝粥的,刚去学校住宿的时候很不习惯,晚上只有饭,一开始吃不下几口,加上饭堂的伙食水平不好,更加吃不下了。
吃几口饭就喝开水,后来我直接倒开水进饭里泡着吃,这样一来,后面胃就更加不好了,后面还是去超市买的速食粥才解决问题。
喝粥的习惯一直到大学才好了一些,大学有很多饭堂,晚上也有粥卖,如此一来,我更加爱喝粥,不吃饭了。
即使现在换了个身体,心理的习惯已经深刻到了骨子里,吃半碗饭已经算是很好的了,应该是真个身体对饭的渴望,不然我很难吃下半碗。爹的饭量大真是好,可以帮我解决掉剩下的饭。
家里的饭一般都是后娘给盛的,按人分配好,其实我碗里的分量也没有多少,本来煮的饭就不是很多,堪堪够每个人八分饱。
现在粮食种类不多,没有多少高产量的粮食,农民的生活还是挺艰难的。就是那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真实写照。
把饭直接倒入便宜爹的碗里,盛起粥喝了起来。
老实说,李梅的厨艺水平挺不错的,在缺少配料的年代,真的就是靠火候,菜里面就只有一些油星,还是因为农忙多放了一些,比现代少多了,可是味道却更好。
一家人吃完了饭,碗筷后娘端去洗了,我心里对自己说,还是少吃点吧,不要长大那么快,这样很多活就不用做了,在那之前一定要好好赚钱,这样长大了就不用做那么多活了。
屋檐下便宜爹正在给我的小背篓收尾,已经差不多了。突然感到充满干劲,奋起吧,钱钱,赚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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