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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了申请回避的事由,审判长宣布休庭。
休庭后,被申请回避的那个审判员也主动报请院长要求回避,这位被要求回避的法官正好是余某抱养出去的弟弟周法官。
周法官回避后,换了另一位法官参加合议庭审理本案,庭审继续进行。大家都按照法庭指挥,听从审判长安排开庭,开展审判活动。
庭审开始,审判长要求原告方呈述控告的事实及理由,易望做为余某的代理人代为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正在这时,审判长突然对易望说:“你只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只能代理民事案件,你是自己放弃对刑事部分的代理还是由人民法院裁定你不能代理?”
易望当时一听,根本不知审判长的用意,也不知该怎么回答。
他沉思片刻回答道:“四川省法律服务管理条例有规定,对于自诉案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可以代为控告和代理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而且也有权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审判长听后对易望说:“我是审判长,我说你不能代理刑事部分就不能代理,我只允许你对民事部分代理,否则我马上请你退出法庭”。
审判长这么一说,易望更不知怎么回答才好,因为他知道这位审判长是教师出身,因他父亲是时任县政法委副书记,所以把他调到人民法院的。
这位审判员不是别人,他姓郭,名柳,是易望终身无法忘记的一名法官。因为正是他当天的言行,让易望立誓必须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而且还必须成为一名知名、成功律师,绝对不能让他那样的人看不起自己。
用现在的话说,他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得了的,只不过是一个官二代罢了。但是,社会现实就是这样,人家有权,坐在那个位置,你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又能怎样呢?
对于郭柳这样的审判长,哪怕他当时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哪怕他父亲是县政法委副书记,但从骨子里易望根本看不起他。
而且,当时易望就看不起他,更不要说现在了。
或许,易望这一生中都无法忘记他当时在法庭上对自己的态度和羞辱,因此易望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决定,一定要鄙视他一辈子,并把他的真实姓名唯一如实写入书中。
迄今为止,易望对他当时在法庭上对自己的为难和羞辱,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于他,易望敢肯定是永远无法忘记的,因为易望既恨他又感激他,更多的是根本看不起他。靠父母出来的人还这么嚣张?
不过,后来听说他调到成都去了,易望不知道还有没机会见到他,如果能见到他,或许易望可能会感谢他对自己的羞辱。当然,易望还会告诉他,自己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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