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很讨厌。
最后,派出所真没有处理下来。
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派出所这个时候完全可以对社长的儿子进行依法处理的。可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但是,他们还是比较同情老赵,所以派出所的人也帮忙给老赵出主意,让他到法院去告社长的儿子,让他提出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社长儿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可是,老赵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根本没有打过官司,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老赵的妻哥才找到我的。
我接受案件后,在走访了村、社干部和群众后,认为社长的儿子已经把老赵打成轻伤,依法已经构成犯罪,老赵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于是,我做为老赵的代理人,就给他起草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让他去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可是,县法院说这种自诉案件要找当地的区法庭,县里是不得受理的。
那个时候,我们当地还没有实施撤区并乡建镇的,在县政府的治下,还实行区公所管制,区公所下面才是乡镇人民政府。
在每一个区公所范围内都设立了一个派出法庭,管辖辖区的案件。这些派出法庭,一般管辖经济、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县法院不受理,老赵又从县里跑到区上,找到法庭的庭长,提交了法律文书,说明的案件情况,要求立案。
庭长接过诉状看了后觉得这个社长的儿子真的有点过分,既然已经是轻伤了,就该依法处理,给他点颜色看看,因此很爽快的受理了老赵的起诉。
可是,诉讼的文书提交到法庭之后,老赵一等再等,就是没有任何消息。
在久等都没有消息的情况下,老赵就去催促法庭。每次老赵一去,庭长都说快了快了,叫他莫着急。
可是,老赵一回来还是迟迟没有消息。
于是,我又前去找庭长,庭长告诉我说这个案件压力大,早知道就不该受理了,让我劝老赵撤诉算了。
听到庭长这么说,我有点不相信他会这么说。
我问庭长,到底是什么压力,能够干扰法庭审理案件?又问人民法庭不能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还叫什么人民法庭呢?我很认真的把我在老赵那里调查知道的情况以及老赵的家庭情况告诉了庭长,希望他能帮助一下老赵。
庭长说,这件事不好办,有点麻烦,看能不能调解。他让我先回去,等候通知。没办法,我只好等通知了。
后来,又等了很久,可是法庭还是没有消息。
老赵为了尽快有一个结果,把家里出产的土特产给庭长背了一大筐,庭长也没有拒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
收了老赵的礼物后,庭长组织双方协商过一次,但是他要求老赵不要通知我,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
结果,在调解时社长的儿子趾高气昂的,没有任何协商余地,法庭见对方态度坚强,也就没有继续调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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