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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子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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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的结果,还是绯色赢了,比起绕圈子,尚之城就算在厉害也不行。

    毕竟绯色可是经过现代的洗礼,现代这么多的销售,那些人才是能耐,才出校门的时候。她和所有人一样,没能找到好的工作,那时候的自己非常的傲气,拒绝了父母的安排,定要自己冲出个名堂。

    所以绯色出了校门,却找到了处销售的工作,现代的销售,工资都很低。只是靠拿提成,而这个提成,靠的就是这张嘴皮子,虽然,最后她是被淘汰的那个,但是,销售总是学到了些的。

    这个地方的人在厉害,身在官场,有着官职但是他们只适合在仕途发展,对于绯色这种使脑袋,磨着的人,是不屑的,也不屑去学。所以尚之城怎么可能磨得过绯色,绯色小胜利了一把,比了个vs的手势,被楚天钊和南甯看的不好意思来。

    她知道,她不应该得瑟,真的不应该得瑟,因为对面尚之城那张脸已经够难看了,若是她在得瑟下去,尚之城杀了她的心都有。就算现在不杀她,但是以后肯定会找她的麻烦,她不应该如此树敌。

    然而想起皇后那个披着羊皮的狼,绯色就好感不起来,就是想要得瑟。若不是皇后派人杀她,她对皇后的认真还是处于道听途说中,那个温柔善良大度的女人。而不是那个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

    问绯色为什么这么肯定呢?纠结其原因当然是因为皇后派人杀她了,当她好不容易放弃了回到现代那一丁点的可能。安心的做自己的古代人得时候,珍惜小命的时候,她竟然派人来杀她,这是绯色绝对不能容忍的。

    所以在皇宫中还有的唯一好感早在她派人来杀她的时候,就消失的一干二净。绯色讨厌不珍惜小命的人,更讨厌不把别人的生命放在心里的人,如此这般作为,简直就是伪君子了。

    为什么现代的那么多古侠剧,笑到最后的都是披着羊皮的狼。他们表面上是正人君子,博得所有人的好感。但是背地里却干着偷鸡摸狗的事情,这种人才是最讨厌的,也不让人发觉,所以让那么多好人枉死。

    “尚公子,你也知道我失忆了,就是很好奇你是皇后娘娘的兄弟,可是皇后娘娘如今这么年轻。年纪也不大,但是看你的样子不像是皇后娘娘的兄弟呀,倒像是兄长!”绯色笑眯眯的问着。坐下来又喝了几杯酒后。绯色再次被楚天钊把酒杯给抢了去。楚天钊还挑衅的抬起头看着绯色。威胁的眼神不言而喻。

    绯色瞪了他一眼。倒是没在喝酒,这个酒她喝过,和上次在皇宫里喝的差不多。开始几杯喝了以后,现在她倒是觉着没多少味道了。所以兴致没有多高,楚天钊竟然抢了,那就随他呗。

    绯色这般想着,好好的坐着,可是休息了一会儿,即不想睡觉,又没有事情干,听着他们讨论文学文采的问题。到让绯色觉着无聊,她只是记忆犹新。记得背过的诗句而已,但是她真的没本事去作诗。更对文学这一方面不甚感兴趣,若不是这群人逼着,她都不想开口。而这些人现在竟然还在讨论那首诗。

    讨论诗句的意境,讨论着还时不时的有人冒出来问绯色是在如何的情况下做出来的。得到绯色一句忘记了。在第二个问的时候,绯色直接说。“我一般作诗都是,当时作了,过几分钟就忘得差不多了。刚才我说了什么经典的名句吗?”让所有人都无语,不可思议的看着绯色。

    绯色其实不是记不得,而是不想面对这群鸭子一般的讨论声。她只能这般说,反正她赢了,后面就别想要在她的口中在翘出别的话来。而当别人让绯色在作诗的时候,绯色就说。“你打什么赌呢?”

    一句话,让众人更加的觉着绯色的高傲,开始绯色还觉着对这群人好意脸色。

    因为她总有需要到他们的时候,而后面发现,若是不高傲点,若是不傲娇些。这些人就会一直问个不停,不让你停嘴的可能,并且要把你的满肚子文采和诗经给倒出来才算满意。

    所以,她找到理由,理所应当的傲娇了,那鼻孔里出气的感觉,真是不错。但是闲了下来,慢慢的就会发现无聊透顶,而这群人还在讨论着刚才的将敬酒。绯色无语了,只能没话找话,想起刚才一直在自己脑海中平盘旋的问题。

    尚之城到底是皇后的兄长还是兄弟,这个问题可是困扰了她好久,主要是皇后太年轻了。那张脸蛋,就是个花季的姑娘,却被她把老成和威严表现的淋漓尽职。

    尚之城抬起头,手中的扇子一收一合,看着绯色的眼神眯了起来,让绯色看不透他的意味。而周围讨论的人都停下来看着这一幕,其实是被绯色的话给惊得,他们刚才都忘记了。这个贵妃色据说是失忆了的,但是真失忆和假失忆,他们是不清楚。

    而在看到她看着他们陌生的眼神才有些相信,但是到了这里之后,就一直没想起这个问题。

    贵绯色是认识他们的,这里的大部分人都认识她,并且不只是一面之缘,而是好些面了。更有些人和她还是有过过节的,但是从始至终,他们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

    茶棚里那个威严天成的女子,已经把他们的视线转移了,就连她打赌的时候。他们虽然鄙夷,却没有觉着这有不妥,他们甚至没有想过,一个女子和他们比文采有何不妥之处。

    来这里的人虽然都是和南甯交好的,可是都是各大家族的公子哥,父亲在朝堂任职。更甚者好些人是自己在朝中有着一官半职,寒窗苦读数十载,才有了现如今的地位及能力。

    而和绯色比文采,他们竟然就此同意了,只是认为她一人想要胜了他们这些人,简直是妄想,在做梦呢?都不相信,然而真当她做出了他们都无法做到的事情,那首诗,是他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都相信着是她自己作的,因为这股不信任,到后天的狂喜,这首诗,淋漓尽致的表现了人生的起落。他们在讨论半天,解析过后,都不觉着她有这种雄心壮志,能作出这首磅礴的诗句来。

    这才是他们的好奇之处,这首诗如挟天风海雨向他们迎面扑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这是形容她的人生,还是她的起落。想起贵绯色的名声,和原先的淑女,将军在世时的风光,他们竟然觉着有一种深有体会的感觉。

    如此壮浪景象,定非肉眼可以穷极,上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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