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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用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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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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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床边挂着的镖囊。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那两扇紧闭的房门上竞多出了一个人形的大洞,在洞前堆着砂土一样的一堆木屑。

    他所有的动作立时僵结。

    独孤无乐的左手仍然捏着那个火摺子,摇曳的灯光火光中,他虽然一脸笑容,看来也显得有些诡异。

    “你的武功虽然比不上秦步歌,但无论如何,比秦步歌要聪明。”他的语声尤其阴森。

    魏大中望着独孤无乐,抓向镖囊的手已缩回去。

    一缕檀香的气味即时从门外飘进来,魏大中鼻翼一动,面色苍白了起来。

    独孤无乐笑问:“你已经想到我是什么人?”

    魏大中看便要点头,但结果却摇头。

    独孤无乐笑接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件事。”

    “小人知无不言。”魏大中的语声显然是在颤抖。

    “秦步歌有什么亲人在附近?”

    “不……”魏大中一个“不”字刚出口,独孤无乐已然笑问:“你是要说不知道?”

    “不,不是……。魏大中牙龈打震。

    “我也相信你的记性不会这样坏。”

    “他只有-个……妹……”

    “一个妹妹?”独孤无乐接问:“住在那儿?”

    不待魏大中回答又问:“是不是镖局这里?”

    “不……她从来就讨厌她的哥哥做这种工作。”

    “有意思。”独孤无乐含笑点头。“秦步歌对这个妹妹好不好?”

    “好……好得很。”

    “那当然时常有在你面前谈到她。”

    魏大中点头,独孤无乐笑了笑:“我很想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晶晶……”

    “这名字还不错。”独孤无乐一顿追问:“到底住在那儿?”

    魏大中嗫嚅着看了看独孤无乐,看到的仍然是一张笑脸,那种笑容却令他不寒而栗。

    “好像你这样的聪明人,没有理由记性突然变得这么坏。”独孤无乐显得很担心。

    “百家无!”魏大中叫出来。

    独孤无乐手中的火褶子已熄灭,随手丢在魏大中脚下:“你是我平生所遇到的最合作的人,秦步歌与你恰好相反,真奇怪,你们竟然会走在一起。”

    魏大中苦笑,独孤无乐突然问:“你真的不认识我?”

    “真的不认识。”魏大中摇头。“好像我这样没有记性的人,一定很快就会忘了这件事。”

    独孤无乐又笑笑:“你方才的记性还不错。”

    “那完全是因为嗅到了檀香的气味,相信以后不会再嗅到的了。”魏大中以哀求的目光望着独孤无乐。

    独孤无乐半转过身子:“你放心,我保证你以后绝不再嗅到檀香的气味。”

    魏大中大喜,可是心念再一动,面色又苍白起来,也就在那刹那,独孤无乐的剑呛啷出鞘,回身刺了过去。

    剑一现,檀香的气味更浓。

    魏大中惊呼,偏身一把抓住了那个镖囊,手再翻,十二枚金镖飞射独孤无乐。

    闪亮的金光交织成一道严密的金网,“铮铮铮”的突然裂开,独孤无乐一剑从四散的金光中穿过,刺向魏大中的咽喉!

    魏大中暴退,双掌陡拍,“铮”的将刺来的一剑夹在双掌之中。

    “铁掌金镖,不错——”独孤无乐一笑,凌空拔起!

    魏大中的身形亦被带动,疾往上飞起来,“哗啦啦”暴响,瓦面被撞开一个大洞,两人一齐飞出去,却只得魏大中一个落下来。

    他的双掌十指尽断,鲜血淋漓,咽喉上亦变了一个剑洞,血却还未来得及流出来。

    瓦砾碎片灰尘洒满了他的一身,他没有在乎,也不能在乎。

    那一剑若不致命,独孤无乐也不会仍然留在瓦面上。

    急风吹起了他的衣袂,也将他吹离万胜镖局,只留下一抹淡淡的檀香味。

    夜色这时候更深沉,距离黎明已经不远。

    XXX

    拂晓。

    山林中冷雾迷离,到处鸟声啁啾,多却并不乱,但突然大乱。

    冷雾激荡,秦步歌箭一样破雾而来,挨着他的树枝纷纷断下,群鸟惊飞。

    他的眼睛布满了红丝;身上的血渍与汗渍混成一片,血流得虽不多?汗仿佛已流尽。

    他跌跌撞撞奔来,气力仿佛亦所余无多,逃出了百花院之后,根本就没有休息过。

    在他的面前有一条小路?尽头有一间小屋,门仍然紧闭。

    秦步歌破门而入,一头几乎撞在一枝铁叉上。

    那支铁叉握在一个中年壮汉的手中,已准备刺下,看见进来的是秦步歌,才没有刺出。

    他反手扶住了秦步歌:“小秦,出了什么事?”

    秦步歌一把推开他,冲到那边墙下的水缸前面,一头藏在水缸里,大大的喝了几口。

    那个壮汉只看得呆住。

    秦步歌旋即一转身,在水缸旁边坐下来,放开手脚,拚命的喘了几口气。

    水珠从他的头发不停滴下,他没有理会,看着那个壮汉,喘息着道:“花豹,快走!”

    花豹一面的疑惑之色。“到底是……”

    “一面走一面说!”秦步歌一下跳起来,立即外奔。

    花豹忙追了上去。

    屋子里挂满了好些野兽的毛皮,这花豹看来只是一个猎户。

    事实也是,花豹金盘洗手以来,已经过了差不多四年的猎户生活。

    在四年之前,他还是一个大盗,他曾经多次要动秦步歌的镖,与秦步歌本来是敌人。

    他们的交情就是打出来的,只到有一次,他终于服了秦步歌,亦因此退出江湖。

    这四年以来他的日子-直过得很开心,远比做大盗的时候要快乐。

    秦步歌很多时都来找他喝酒,这一次知道秦步歌绝不是为了喝酒而到来,他也从未见过秦步歌这样狼狈。

    他知道那必定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可是到他听完了秦步歌的话,仍然大吃了一惊。

    事情的严重,实在大出他意料之外。

    XXX

    “花豹,我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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