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原是笑着的,见了我们的情形,神色顿时一凛,问道:“那个人是什么人?他是不是要对你们不利?”
我和白素互相看了一眼,实在拿不定主意是该将这件事告诉他们还是不告诉的好,我们两个还在以目光商量着,红绫却已经说了出来:“那个人说是与爸有千年恩仇,是来找爸决斗的。”
温宝裕一听,便叫了起来:“有没有搞错,这都是什么时代了,还说什么决斗,这岂不是滑天下之稽?别理他就是了。”
红绫又道:“我妈已经答应了十天之期。”
我们要制止红绫将这件事说出来,却已经是晚了一步。
我们不愿说出这件事,当然不是因为蓝丝,她虽然年纪轻轻,办事却极有分寸,本人的功夫也是极佳,且她作为大降头师,降头术中有着许多我们还不能了解的怪异法术,无论出现什么意外,她都不会有任何问题。但温宝裕则不一样,他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没事的时候都要生出一些事情来,现在有事了,他少不了会插一脚的,以功夫论,他与那个人之间,那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之分。
温宝裕又问:“那家伙是什么?怎么那样一副怪模样?”
事已至此,白素似乎也准备向他们说出来了,因此说道:“他到底是什么来路,我们也始终没有弄清楚。”
听我们如此说,温宝裕便得意地对蓝丝一笑,道:“怎么样?还是我有先见之明吧?我让你干,你还说不干。”
看情形,他们似乎在那个人身上做下了什么手脚,是以,我和白素红绫三个人异口同声问:“你们干了什么?”
温宝裕更是得意,转向蓝丝而后对我们说:“你问她,是她干的。”
蓝丝于是告诉我们,刚才,她与温宝裕来这里的时候,将车子开到山脚下,温宝裕突然提建议说:“山上这么好的风景,我们何不走上去?反正我们又没有急事。”
这次,蓝丝来看温宝裕,顺便也来看看我们,确然是没有什么急事,温宝裕这么一说,蓝丝也觉得这主意很好,以前每次来我家,她都是坐着温宝裕的车上来的,这次难得他有这么好的兴致,于是,两个人安步当车,便向山上走来。
刚走没多远,便见一个穿着古里古怪的人走下山来,脸上充满了杀气,两个人禁不住一愣,觉得他定是来找我麻烦来的。温宝裕本就是一个无事都要生出事来的人,此事哪里会放过机会?就要蓝丝使出降头术的手段,在那人身上做下点手段。
蓝丝身为大降头师,当然不会将这种手段当作儿戏,先是不同意,后来经不住温宝裕软磨硬缠,同意只是使点手段对这个人进行跟踪,如果问过我们之后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便立即终止这种游戏。
我早就说过这样的话,任何一个大降头师,都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生物学家,他们对自然界中有一些生物,尤其是昆虫的了解绝对超过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这方面的专家。我的外星人朋友杜令在见到蓝丝的师傅猜王大师的时候,也对其脑中的能量大吃一惊,认为他的脑能量超过了任何一个所谓的学者。
蓝丝继猜王大师之后成了降头派的掌门人,其手段当然也是非凡超绝的,我能够想像,她一定是放出一只什么虫子在那个怪人的身上,或者在他身上施了其他的什么降头术手段,以后,只要她不收走这种降头术,那么,这个人无躲到哪里,她也能够找到。当然,能够找到那个人的并非她,而是她身上带着的那些特殊的小动物。那些小动物的各种感觉器官不知要比人类灵敏多少,这正是降头师用来进行各种跟踪或者自我保护的手段。
白素听说蓝丝对那个人施了降头术,竟失去了一贯的冷静,激动地叫了起来:“太好了,太好了,我们正愁弄不清他的来路,找不到对付他的办法。这样一来,可就省了我们许多事了。”
尽管这样说,但蓝丝和温宝裕对所发生的事是一点都不了解,免不了要问个究竟,既然需要他们帮忙,当然就要告诉他们。但此时,多争取一分钟,我就可以说是多一份取胜的希望,哪里还能多耽搁?
我于是道:“这事,我们还是等一步再说,现在我们分头行动,我先去化装,然后由我和蓝丝以及小宝去跟踪那个怪人。”
化完装下来,我们三个人便出了门,坐着我的车子到了山下,考虑到那个人或许对我的车子有一定了解,为了保险起见,我们换了温宝裕的车子。
车子一直都由温宝裕驾驶,我便在车上向他们介绍这件怪事的经过。
我刚刚说完,温宝裕便叫起来:“看来,是你的仇家找上门来了。”
我苦笑了一下:“这许多年过去了,我也一直担心会有仇家找上门来,但谢天谢地,这种事还一直没有发生过。”
温宝裕道:“还谢天谢地,现在不是找上来了吗?要不然,你们怎么会这么紧张?”
我的心绪不好,哪里想与他搭腔?便沉默着。
蓝丝却代我说:“如果知道他的来路,弄清楚了到底是哪一件事惹起的这么大的麻烦,那似乎也就好说了。问题是根本就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而且,那个人看起来也不像是一个万恶不赦的坏人,所以,事情就变得难办起来了。”
我接道:“问题就在这里,那人似乎根本就不讲任何道理,而且,他似乎也根本就不管什么公理法律什么的,做事完全不顾后果,又不肯说明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才是最可怕的。”
温宝裕一边驾车,一边说:“对呀,这才是一个大问题,他是可以什么都不顾都不管,可是,我们怎么办?这人也真是想得出来,都什么年代了,还搞什么决斗。被他杀死了,当然是最不值,但如果即使有能力杀死他,也还是要负法律责任。这一招可真是太毒了,也真亏他想得出来。”
他的话是非常正确的,我之所以觉得这事非常难办,道理也就在这里,我真正是进也难退也难。就算是他在决斗中胜了我,将我杀死了,他又怎么能全身而退?只要我一死,法律势必不肯放过他,这就是现代社会的法则,任何人都无权处死另一个人,哪怕这个人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哪怕法律上已经宣判了他的死刑,个人仍然无权对他进行笮决。我就知道有这样一桩案件,某一个惯犯因为杀了许多人,最后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他的一个仇家想亲手杀死他,便使了一些手段,冒充行刑的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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