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成名高手,魔界不出世的高手、神界强大的武将,鬼界怨恨极重幽魂,都死了,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妖界之女王。
相传,谁能够与她共舞一番,而不死者,她便要嫁给他。魔尊玄邪转世成为徐御轩之后,‘魅舞蛇姬?妍雅’自此后神秘的失踪于六界之内……
徐御轩已经恢复了前世魔尊玄邪的记忆,自然知道谁是‘魅舞蛇姬?妍雅’,余下诸多之疑问,当找孤独雅妍来问个清楚明白。徐御轩施展《缥缈身法》,离开了天山缥缈峰灵鹫宫,前往西夏国皇宫方向而去。自此徐御轩已经拥有四把华夏国十大古剑了,余下六把剑也很快都会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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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列子汤问》通过一个离奇的故事,对殷天子三剑作了一个境界的对比。
魏黑卵因私怨杀死了丘邴章,丘邴章的儿子来丹准备为父亲报仇。来丹的气势非常勇猛,但形体却十分羸弱,数着米粒儿吃饭,顺着风才能走路。虽然愤怒,却不能举起武器去报复。又不愿意借用别人的力量,发誓要亲手用剑杀死黑卵。魏黑卵志气强悍超过了所有的人,力量也能抗击一百个敌手,筋骨皮肉,都不是一般人可以抵挡的。他伸长颈项迎接刀砍,敞开胸脯接受箭击,刀剑的锋刃被损坏弯曲,他的身体却没有一点被击过的痕迹。依仗着自己的本领和力气,把来丹看作是一只刚出壳的小鸟。来丹的朋友申他说:“你怨恨黑卵到了极点,黑卵小瞧你也太过分了,你打算怎么办呢?”来丹流着眼泪说:“希望你替我想想办法。”申他说:“我听说卫国孔周的祖先得到了殷代天子的宝剑,一个小孩佩带着它,打退了三军的官兵,为什么不去求他呢?”
于是来丹去了卫国,见到了孔周,行奴仆的大礼,请求把妻子儿女抵押给他,再谈要求什么。孔周说:“我有三把剑,任由你去选择,但都杀不死人。姑且先说说它们的情况。一把剑叫含光,看它看不见,用它不觉得它存在。它触碰到物体,你完全感觉不到物体有实体,它从体内经过也没有感觉。另一把剑叫承影,在清晨天将亮的时候,或傍晚天将暗的时候,面向北观察它,淡淡地似乎有件东西存在着,但看不清它的形状。它触碰到物体,清清楚楚有点声音,它从体内经过,却不觉得疼痛。再一把剑叫宵练,白天能看见它的影子但看不到亮光,夜间能看见它的亮光,但看不见它的形状。它触碰到身体,咔嚓一下就过去了,一过去就又合起来,虽然能感觉到疼痛,但刀刃上却没有沾上一丝血迹。这三把宝剑,已经传了十三代了,也没有使用过,放在匣子里珍藏着,从未打开。”
来丹说:“即使是这样,我还是要借用最次的一把。”于是孔周把他的妻子儿女还给了他,同他一起斋七天,在一个半晴半阴的天气,跪着拿给他最次的剑,来丹两次拜谢后接受了剑返回家中。
从此来丹便拿着剑跟踪黑卵,一天黑卵喝醉了酒躺在窗下,来丹从颈项到腰间斩了黑卵三刀,黑卵也没有觉察。来丹以为黑卵死了,急忙离开,在门口却碰上了黑卵的儿子,于是又用剑砍了他三下,好像是砍到了虚空一样。黑卵的儿子这才笑着说:“你傻乎乎地向我三次招手干什么?”来丹明白这剑真的杀不死人了,哀叹着回了家。黑卵醒来后,向他妻子发火说:“你趁我喝醉时脱光了我的衣服,使我咽喉堵塞,腰也疼痛了。”他儿子说:“刚才来丹来过,在门口碰上了我,三次向我招手,也使我身体疼痛,四肢麻木。他难道是用什么法术来制服我们吗?
另外,承影剑和含光剑还有一个孪生传说。
藏剑名家孔周也只听说含光之名,没有见过含光。得到承影剑之后的一次偶然机会,发现铸刻在剑身上的铭中“影”字略微有些松动,他用力按去没有反应,再向外猛拔,只听喀的一声轻响,剑柄分作两截,一截短小的剑柄赫然露出。慢慢拔出,只觉得剑身在逐渐的抽出,可就是无法看到,孔周用手一碰,一缕血线缓缓流到地上,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被剑割伤。走进屋中阴暗之处,才终于看见此剑的全貌,一旦光线照及剑身,又看不到。运剑远挥,只觉剑柄剧震,轰的一声大响,丈余外的墙壁竟然被发出的剑气洞穿。这柄剑就是含光。
但不管,含光、承影、宵练这三兄弟剑,在春秋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作者语:本尊最不善于写的就是打斗场面,最不会写的就是感情戏,最不想写的就是‘花瓶’般的女主角,却不能够不写。本书将有十个女主角,无奈全都难逃‘花瓶’之命运,这一点一个处男作者和火星引力那样的纵身花丛的作者永远比不了,这就是最大的宿命难违了。
华夏国十大古剑全部到手,《江湖》的剧情故事也就结束了。那时候大约在写十个章节,本书第一部曲宿命篇《魔尊之邪风曲》就会完结了。本来想在天山缥缈峰灵鹫宫之中,第一次见面就推倒了独孤雅妍,最初创造这个人物,只想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听说邪恶的功法都需要练功的炉鼎。天魔神诀需要一个练功速成的炉鼎,合体双修你们懂得吧。后来为了我的武侠梦江湖情,我删掉了这个剧情,改为西夏国皇宫在推倒。
我最迷恋的动漫人物之一海贼女帝蛇姬‘波雅?汉库克’,其中她的星座还是处女座,与皇帝我的星座是一样的,甚至连生日的日期都是一样的,这倒是个意外。据以此,创造人物‘独孤世家大小姐独孤雅妍’,神秘的东方守护家族的‘大小姐’白妍雅。至于为什么会姓‘白’,看过赤雪的《换脸重生》都懂得明白,不做任何的解释。
《魔剑生死棋》最崇拜的人就是官御天的那份霸气,‘先天罡气’更是威猛的很啊。尤其是白发之后,更是霸气巅峰之做啊。最喜欢那句‘慕容华:免得我杀他无趣’。故而,江湖游戏昵称就叫做‘慕容御天’,一把凌霜剑,一个魔剑遗族的宿命。
最欣赏‘宽爷’的白云城主叶孤城了,‘成就是王,败就是贼。’即使失败了,也是那么的从容不迫,依然带着那份贵族的优雅,这才是‘帅’的最高境界。无花和尚的那份失败也败得那份风度自然潇洒随意,形成强烈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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