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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里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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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摆谱起来实在有气势,我被他这气势震了半天,硬是没说出话来,许久才道,“民女于婉莹。”

    “有何冤情,本王替你做主。”

    我立刻呈上,“民女前几日在金宝当铺当了一枚镯子,当时说好是活当,无奈去孰的时候,变成了死当。掌柜的无奈泼皮,便只好来求知县大人做主……一个不小心捶破了大人的小黄的皮做的鼓……便受了刑,民女只是想把镯子讨回来,”

    “一枚镯子?”

    我点点头,“对,一枚镯子。”

    公孙赫的表情让人看不透,“林知县,你怎么看。”

    知县大人抹了把汗,“抓了当铺老板来审。”

    立刻有衙役去押了当铺老板来,那老板一开始还抵死不认,拿出当条来理论。可死当二字,实在是小。

    公孙赫说他看不见。

    林知县也说他看不见。

    在场所有人,均说看不见。

    当铺掌柜的挨了四十大板,乖乖的命家仆将镯子送还给我。

    璧琉璃闪着耀眼的光,碧绿的色泽给酷夏带来一丝清凉。

    公孙赫拿着镯子望了望,“是枚好镯子。可也不见得多罕见,婉盈,你为了他甘愿挨了这几板子?”

    屁股上皮开肉绽,疼的我嘶嘶喘气。

    我冲他使劲点点头,“这镯子,乃好友相赠,意义非凡。”

    公孙赫将镯子放下,嘴角浅笑,“好一个非凡意义。”

    转眼又对林知县道,“此女虽却有冤情,但击破你鼓,也有过错。这样,不如让她留在府上做十日丫鬟如何?”

    林知县汗如雨下,“小的,小的不敢。”

    公孙赫已从明镜高悬的牌匾下走过来,那双靴子离我越来越近,靴子主人的声音波澜不惊,“就这样定了。另外,本王在登州府要呆上十日,体察民情。暂不用林知县另行招待,就借住林知县府上。”

    知县大人终于不堪重负,中暑晕倒。

    我望见公孙赫在一众衙役的簇拥下离了公堂,应该是往林知县的宅子去了,一骑绝尘,却见他猩红色的袍子隐在了尘土里。

    未想到会在这里遇上他。

    他脸上泛着青色的胡茬,脸也比先前削瘦了些,更显得眸子深邃有神。更爷们儿,更好看了。

    不知不觉,竟然笑出声来。我终于意识到,见到他,我是高兴的。被这个想法惊了很久,忘了屁股上的痛,呆呆的跪在地上,若不是膝盖冷的疼,还不知道要脑子迷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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