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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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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重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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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沉默了半响,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都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了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决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背窝偷偷的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许多人在旁边眼睁睁的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咛,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作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的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回留着慢慢的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唯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更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决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太快,因为他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渐渐松弛,这正是种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台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衙,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你连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一臂之力。

    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

    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身子就像是只穿花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且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阿飞运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肋下刺,往胯下刺,往耳边刺。

    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个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

    地趟刀!

    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阿飞的身后也似乎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刺入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飞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刃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但却同时兼带撕,挂“两诀的妙用。

    无论谁只要被它沾上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阿飞本来应该向后跃。

    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

    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

    谁知阿飞却像偏偏想不通,他身子偏偏向上迎了上去。

    孙小红眼角瞥见,几乎已将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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