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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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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宝物动人心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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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金丝甲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惨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陪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端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为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孔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陪笑道:“前辈真人不露像,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彷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请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上撞在墙上,恰好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囗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的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轻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崇崇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看来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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