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珅秉政时,内宠甚多,自妻以下,内嬖如夫人者二十四人,即《红楼梦》所指正副十二钗是也。”藏谶纬,汪堃《寄蜗残赘》卷九载:“曾闻一旗下友人云:‘《红楼梦》为谶纬之书’。相传有此说,言之凿凿,具有征引”,并谓曹雪芹因撰《红楼梦》,其后代遭“灭族之祸,实基于此。”明易象,《增评补象全图金玉缘》卷首载张新之《石头记读法》云:“《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故谨履霜之戒。一部《石头记》,(演)一渐字。”
〔3〕纳兰成德(1655—1685)后改名性德,字容若,清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长子,曾任一等侍卫。撰有《饮水词》、《通志堂集》等。
〔4〕陈康祺字钧堂,清鄞县(今属浙江)人,官至郎中。所撰《燕下乡脞录》,十六卷。
〔5〕姜宸英(1628—1699)字西溟,号湛园,清慈溪(今属浙江)人。康熙己卯年(1699)为顺天乡试考官,因科场舞弊案牵连,死于狱中。撰有《湛园未定稿》、《西溟文钞》等。
〔6〕徐时栋(1814—1873)字定宇,号柳泉,清鄞县(今属浙江)人。曾任内阁中书,撰有《柳泉诗文集》等。下引徐说涉及的明珠(1635—1708),姓纳兰,清满洲正黄旗人。康熙年间任刑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高澹人(1644—1703),名士奇,号江村,清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曾任礼部侍郎。撰有《清吟堂全集》、《天禄识余》等。
〔7〕张维屏(1780—1859)字南山,清番禺(今属广东)人,官至江西南康知府。撰有《松心诗集、文集》等。《诗人征略》,即《国朝诗人征略》,一编六十卷,二编六十四卷。引文见二编卷九。
〔8〕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他的《红楼梦考证》作于一九二一年,对《红楼梦》作者、版本进行了考证。
〔9〕清世祖即顺治皇帝福临(1638—1661)。董鄂妃,世祖之妃,内大臣鄂硕之女。有些索隐派红学家认为董鄂妃即是董小宛。
〔10〕王梦阮未详。沈瓶庵,中华书局编辑,曾编《中华小说界》杂志。王、沈合撰的《红楼梦索隐》,一九一六年附刊于中华书局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卷首有他们写的《红楼梦索隐提要》。
〔11〕冒襄(1611—1693)字辟疆,号巢民,清初如皋(今属江苏)人。明末副贡,入清隐居不仕,撰有《巢民诗集、文集》。董小宛(1624—1651),名白,原为秦淮名妓,后为冒襄宠妾。
〔12〕孟森(1868—1937)字莼荪,笔名心史,江苏武进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所撰《心史丛刊》,共三集,多为有关明清史的考证文章。
〔13〕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曾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他在所撰《石头记索隐》中,以林黛玉为绛珠仙子,“珠”、“朱”谐音;以林黛玉所住潇湘馆比附朱彝尊的号“竹垞”,故认为林黛玉影射朱彝尊。以“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國”俗作“国”,熙凤之夫曰“琏”,即二“王”字相连也,故认为王熙凤即影射余国柱。以陈维崧字其年、号迦陵,与史湘云所佩“麒麟”音近,故认为史湘云即影射陈维崧。
〔14〕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撰有《宋元戏曲史》、《观堂集林》等。引文见《静安文集·红楼梦评论》。
〔15〕曹寅(1658—1712)曾官通政使,苏州、江宁织造。主持刊刻《全唐诗》、《佩文韵府》。所撰传奇二种为《虎口余生》、《续琵琶记》。下文“清世祖”应作“清圣祖”。
〔16〕俞平伯名铭衡,浙江德清人。所著《红楼梦辨》,一九二三年出版(后经修订,改名《红楼梦研究》,一九五二年出版)。
〔17〕《后红楼梦》逍遥子撰,三十回,乾嘉间刊本。《续红楼梦》,同名者有二种:一为秦子忱撰,三十卷,嘉庆四年抱瓮轩刊本;
一为题“海圃主人手制”,四十回,嘉庆间刊本。《红楼复梦》,题“红香阁小和山樵南阳氏编辑”,一百回,嘉庆十年金谷园刊本。《红楼梦补》,归锄子撰,四十八回,嘉庆二十四年藤花榭刊本。《红楼幻梦》,花月痴人撰,二十四回,道光二十三年疏影斋刊本。《红楼圆梦》,梦梦先生撰,三十一回,嘉庆十九年红蔷阁写刻本。《增补红楼》,嫏嬛山樵撰,三十二回,道光四年刊本。《鬼红楼》,即秦子忱《续红楼梦》;据《忏玉楼丛书提要》载:“是书作于《后红楼梦》之后,人以其说鬼也,戏呼为《鬼红楼》。”《红楼梦影》,云槎外史(一名西湖散人)撰,二十四回,光绪三年北京聚珍堂活字刊本。《红楼后梦》、《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再梦》,未见。(以上据一粟《红楼梦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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