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这一封信后,实在使不佞有些踌躇。登不登呢?看那写法的出色而有趣(又讲趣味,乞创造社“普罗列塔利亚特”文学家〔2〕暂且恕之),又可以略知海外留学界情况。是应该登载的。但登出来将怎样?《语丝》南来以后之碰壁也屡矣,仿吾将加以“打发”〔3〕,浙江已赐以“禁止”〔4〕,正人〔5〕既恨其骂人,革家(革命家也,为对仗计,略去一字)又斥为“落伍”〔6〕;何况我恰恰看见一种期刊,因为“某女士”〔7〕说了某国留学生的不好,诸公已以团体的大名义,声罪致讨了。这信中所述,不知何人,此后那能保得没有全国国民代表起而讨伐呢。眼光要远看五十年,大约我的踌躇,正不足怪罢。但是,再看一回,还觉得写得栩栩欲活,于是“趣味”终于战胜利害,编进去了;但也改换了几个字,这是希望作者原谅的,因为其中涉及的大约并非“落伍者”,语丝社也没有聘定大律师〔8〕;所以办事著实为难,改字而请谅,不得已也。若其不谅,则……。则什么呢?则吾未如之何也已矣〔9〕。中华民国十七年十一月八日灯下。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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