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集》著录考〔1〕
《隋书》《经籍志》:魏中散大夫《嵇康集》十三卷。(梁十五卷,录一卷。)
《唐书》《经籍志》:《嵇康集》十五卷。
《新唐书》《艺文志》:《嵇康集》十五卷。
《宋史》《艺文志》:《嵇康集》十卷。
《崇文总目》〔2〕:《嵇康集》十卷。
郑樵《通志》《艺文略》:魏中散大夫《嵇康集》十五卷。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3〕:《嵇康集》十卷。右魏嵇康叔夜也,谯国人。康美词气,有丰仪,不事藻饰。学不师受,博览该通;长好老庄,属文玄远。以魏宗室婚,拜中散大夫。景元初,钟会谮于晋文帝,遇害。
尤袤《遂初堂书目》〔4〕:《嵇康集》。
陈振孙〔5〕《直斋书录解题》:《嵇中散集》十卷。魏中散大夫谯嵇康叔夜撰。本姓奚,自会稽徙谯之铚县稽山,家其侧,遂氏焉;取稽字之上,志其本也。所著文论六七万言,今存于世者仅如此;《唐志》犹有十五卷。
马端临〔6〕《文献通考》《经籍考》:《嵇康集》十卷。(案下全引晁氏《读书志》,陈氏《解题》,并已见。)杨士奇〔7〕《文渊阁书目》:《嵇康文集》。(一部,一册。阙。)叶盛《菉竹堂书目》〔8〕:《嵇康文集》一册。
焦竑《国史》《经籍志》〔9〕:《嵇康集》十五卷。
钱谦益《绛云楼书目》:《嵇中散集》二册。(陈景云注云:
十卷。黄刻佳。)〔10〕钱曾《述古堂藏书目》〔11〕:《嵇中散集》十卷。
《四库全书总目》〔12〕:《嵇中散集》十卷(两江总督采进本。)旧本题晋嵇康撰。案康为司马昭所害,时当涂之祚未终,则康当为魏人,不当为晋人,《晋书》立传,实房乔等之舛误。
本集因而题之,非也。《隋书》《经籍志》载康文集十五卷。新旧《唐书》并同。郑樵《通志略》所载卷数,尚合。至陈振孙《书录解题》,则已作十卷。且称“康所著文论六七万言,今存于世者,仅如此。”则宋时已无全本矣。疑郑樵所载亦因仍旧史之文,未必真见十五卷之本也。王楙《野客丛书》(见卷八)云:“《嵇康传》曰,康善谈名理,能属文,撰《高士传赞》,作《太师箴》,《声无哀乐论》。余(明刻本《野客丛书》作‘仆’)得毘陵贺方回家所藏缮写《嵇康集》十卷,有诗六十八首,今《文选》所载(有‘康诗’二字)才三数首;
《选》惟载康《与山巨源绝交书》一首,不知又有《与吕长悌绝交》一书;《选》惟载《养生论》一篇,不知又有《与向子期论养生难答》一篇,四千余言,辩论甚悉。集又有《宅无吉凶摄生论难》上中下三篇;《难张辽(“辽”下尚有一字,已泐)自然好学论》一首;《管蔡论》,《释私论》,《明胆论》等文。(其词旨玄远,率根于理;读之可想见当时之风致。——
“文”下有此十九字。)《崇文总目》谓《嵇康集》十卷,正此本尔。《唐艺文志》谓《嵇康集》十五卷,不知五卷谓何?”观楙所言,则樵之妄载,确矣。此本凡诗四十七篇,赋一篇,杂著二篇,论九篇,箴一篇,家诫一篇,而杂著中《嵇荀录》一篇,有录无书,实共诗文六十二篇。又非宋本之旧,盖明乙酉吴县黄省曾所重辑也。杨慎《丹铅总录》,尝辨阮籍卒于康后,而世传籍碑为康作,此本不载此碑,则其考核犹为精审矣。
《四库简明目录》〔13〕:《嵇中散集》十卷,魏嵇康撰,《晋书》为康立传,旧本因题曰晋者,缪也。其集散佚,至宋仅存十卷。此本为明黄省曾所编,虽卷数与宋本同,然王楙《野客丛书》称康诗六十八首,此本仅诗四十二首,合杂文仅六十二首,则又多所散佚矣。
朱学勤《结一庐书目》:《嵇中散集》十卷。(计一本。魏嵇康撰。明嘉靖四年,黄氏仿宋刊本。)〔14〕洪颐煊《读书丛录》〔15〕:《嵇中散集》十卷。每卷目录在前。前有嘉靖乙酉黄省曾序。《三国志》《邴原传》裴松之注,“张貔父邈,字叔辽,《自然好学论》在《嵇康集》。”今本亦有此篇。又诗六十六首,与王楙《野客丛书》本同。是从宋本翻雕,每叶廿二行,行廿字。
钱泰吉《曝书杂记》〔16〕:平湖家梦庐翁天树,笃嗜古籍,尝于张氏《爱日精庐藏书志》眉间,记其所见,犹随斋批注《书录解题》也。余曾手钞。翁下世已有年,平生所见当不止此,录之以见梗概。《嵇中散集》余昔有明初钞本,即《解题》所载本,多诗文数首,此或即明黄省曾所集之本欤?
莫友芝《郘亭知见传本书目》〔17〕:《嵇中散集》十卷,魏嵇康撰。明嘉靖乙酉黄省曾仿宋本,每叶二十二行,行二十字,板心有南星精舍四字。程荣校刻本。汪士贤本。《百三名家集》本一卷。《乾坤正气集》本。静持室有顾沅以吴匏庵钞本校于汪本上。
江标《丰顺丁氏持静斋书目》〔18〕:《嵇中散集》十卷。明汪士贤刊本。康熙间,前辈以吴匏庵手抄本详校,后经藏汪伯子,张燕昌,鲍渌饮,黄荛圃,顾湘舟诸家。
缪荃孙《清学部图书馆善本书目》〔19〕:《嵇康集》十卷。魏嵇康撰。明吴匏庵丛书堂钞本。格心有丛书堂三字,有“陈贞莲书画记”朱方格界格方印。
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20〕:《嵇康集》十卷。(旧钞本〔21〕)晋嵇康撰。(案此下原本全录顾氏记及荛翁三跋,并已见〔22〕。)余向年知王雨楼表兄家藏《嵇中散集》,乃丛书堂校宋抄本,为藏书家所珍秘。从士礼居转归雨楼。今乙未冬,向雨楼索观,并出副录本见示。互校,稍有讹脱,悉为更正。朱改原字上者,抄人所误。标于上方者,已意所随正也。还书之日,附志于此。道光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日,妙道人书〔23〕。
案:魏中散大夫《嵇康集》,《隋志》十三卷,注云:梁有十五卷,录一卷。新旧《唐志》并作十五卷,疑非其实。《宋志》及晁陈两家并十卷,则所佚又多矣。今世所通行者,惟明刻二本,一为黄省曾校刊本,一为张溥《百三家集》本。张本增多《怀香赋》一首,及原宪等赞六首,而不附赠答论难诸原作。其余大略相同。然脱误并甚,几不可读。昔年曾互勘一过,而稍以《文选》《类聚》读书参校之,终未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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