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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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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逃亡大冰川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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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岗,疾驰而下——他是个出色的滑雪好手——滑到我身旁停下,浑身污垢,一脸倦容。他满载而归,背上背了一只黑如煤烟的大口袋,口袋里塞满了包裹,好比圣诞老人下凡,清扫古老大地的烟囱。包裹里装满了野菜、干面包果、茶叶,还有一板板坚硬、红色、带泥土味的糖,这种糖是格辛人从植物块茎里提炼出来的。

    “你是怎么弄到的?”

    “偷来的,”这位昔日的卡尔海德首相边说边把手放在炉子上方烤火,他没有把炉温降低,看来连他也感到冷了,“在塔鲁夫偷的。险些被抓住。”

    “咱们先吃这东西,”我把一锅冰端到炉子上融化时,他说,“太沉了。”他先摆出来的大都是“超级营养食物”,这是各种高能食物混合,加入各种维生素、矿物质,去掉水份,压干,切成方块。在奥格雷纳语中它叫做吉面——米西,我们也跟着这样称呼它,尽管我俩是用卡尔海德语交谈。这种食物足以维持我们60天的最低标准消耗量:一天一磅,即一方块。埃斯文洗了澡,吃了晚饭,然后坐在炉边。那天夜里他在炉边坐了很久,细细盘算我们拥有多少食物,如何才能细水长流。

    最后他终于计划好了我们的配额,于是他一骨碌滚到睡袋上面,睡着了。夜里我听见他的梦语,尽说些数字,什么重量呀天数呀距离呀……

    我们大概要走800英里路程。头100英里往北或东北方向,要穿过森林,翻越山本森山脉最北端的横岭,抵达大冰川,也就是大冰原。据埃斯文推算,我们可以翻越那些崇山峻岭到达大冰原,或者从一座山坡下到冰原上,或者爬到冰原的一座冰坡上。然后,我们将沿着大冰川往东行走大约600英里。行至戈森海湾附近冰川边缘又往北延伸时,我们就走下冰川,朝东南方向穿过森西沼泽地,走最后50到100英里,到达卡尔海德边境。

    走这条路线,我们从始到终都可以避开有人烟的或可住人的地区。我们不会遇上任何检查官,这无疑是至关重要的。我没有证件,埃斯文说他的证件即使再伪造,也不能蒙混过关了。在一般情况下,我倒可以扮作格辛人混过去,但如果有人追捕我,那么我无论如何也逃不过他们的眼睛。因此,在这方面埃斯文提出的办法是切实可行的。

    第二天,我们小心翼翼地打包、装雪橇时,他说:“假如你启用宇宙船,可能什么时候到?”

    “根据飞船在太阳系轨道上与格辛星的相对位置,从8天到半个月不等。目前飞船可能处在太阳的另一侧。”

    “不能快一些吗?”

    “不能再快了。‘纳芙尔’飞船自身的动力装置在太阳系失效了,只能靠火箭驱动,至少要花8天时间。干吗要问这个?”

    他拉紧一节绳索,打了个结,然后回答:“我在考虑是否可以请你的星球帮助,看来我的星球已经无能为力了。在图鲁夫有一座无线电信标。”

    “功率多大?”

    “不太大。最近的一座大型无线电发射台在库胡米市,离这儿南面大约400英里远。”

    “库胡米是一座大城市吗?”

    “住有25万人。”

    “我们不得不或多或少借助于那座发射台,然后至少要躲藏8天,会惊动萨尔夫的……把握性不大。”

    他点了点头。

    我将最后一袋野菜搬出帐篷,然后说:“要是那天晚上在米西洛瑞时我呼叫飞船——你叫我呼叫的那天晚上,我被逮捕的那天晚上……但当时我的发报机在奥布梭手里,我想现在仍在他手里。”

    “他会使用吗?”

    “不会。即使他胡乱摆弄,也不可能撞上运气。它的联动装置太复杂了,要是我使用就好了!”

    “要是早知道那天他们的把戏结束就好了。”他说着莞尔一笑。他不是吃后悔药的人。

    “我想你早就知道了,但我当时不相信你。”

    雪橇装好后,他坚持主张这一天剩下的时间我们什么都别做,养精蓄锐。

    他躺在帐篷里,在小笔记本上用卡尔海德小字垂直草书疾写。这一个月来他没能天天记日记,因此心里很不了然。他记日记相当认真,我想这既是对他的家族即艾斯特大家族的一种责任,也是心系家族的一根纽带。然而这是后来我才了解到的,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写的什么。

    他迷糊糊地望着我说:“要是去年我知道你的船就好了……为什么他们只送你一个人到这颗星球上来呢?”

    “到一颗星球去的第一位特使总是只身前往的。一个外星人是一种稀奇,两个外星人就是一种侵略了。”

    “那么第一位特使的生命是无足轻重的。”

    “不对,艾克曼真的不轻视任何人的生命。正因为如此,才宁愿让一个人奔赴危险,以免两人或二十人都担生命危险。不管怎么说,是我主动要求干这差事的。”

    “危险之中自有荣誉在。”他显然说了句谚语,接着又温和地添了一句,“我们到达卡尔海德时,也就是载誉而归了……”

    他伏案疾书,神情专注,耐心得简直近乎于固执了。当时我从高高地站在脚手架上,给石缝抹灰浆的那个疯国王身上看到的就是这种执著。

    翌日黎明时分,没有风,我们足蹬雪鞋,冒着雪花出发了。山上铺着积雪,柔软、光洁,从未被践踏。雪橇载得满满的,埃斯文估计要拉的总重量超过300磅。尽管雪橇像一只设计精巧的小艇,使用轻便,但在蓬松的雪地里拖起来却举步维艰。雪整天下个不停。我们停下来两次吃点东西。山野茫茫,无边无际,万籁俱寂。我们走呀走,不知不觉到了黄昏,便在一座山谷露营。根据雪橇上的里程计,我们走了差不多15英里。

    先前我对埃斯文的信任与其说出于内心,还不如说带几分勉强,但现在我完全信服了。70天后我们就会到达卡尔海德。

    “以前你这样旅行过吗?”我问他。

    “是指坐雪橇吗?经常。”

    “长途跋涉吗?”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在克姆冰川上走了好几百英里路程。”

    “去干什么呢?”

    “猎奇,探险。”他迟疑了一下,淡淡一笑说,“拓展复杂、奥妙的智慧生命领域。”他援引我曾引用过的一句艾克曼智慧小语。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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