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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的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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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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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绽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喉咙里咕噜着:“哦……好,好……”就一溜烟跑得不见影影子了——真不愧是个武斗的能手!

    回忆是不按事件的时间顺序进行的。这时,他又联想到和吴尚荣有关的一件事。这件事决定了吴尚荣和他现在的关系。

    但是,吴尚荣逃出去不久还是被抓住了。两年以后,一九六九年,县公安局的军代表到他们大队来调查,说吴尚荣的罪名是“纵火焚烧公安局,企图趁机抢夺档案,制造‘四二三’严重泄密案件”。按当时的“法律”和罪犯的家庭成分,吴尚荣是必死无疑。但吴尚荣举出了一个证人,能证明公安局被烧的时候他不在现场,这个证人就是他魏天贵。

    “不错,我能证明。”他说。

    “你怎么能证明呢?”军代表问。

    “我咋能证明?因为公安局失火那阵子他正在我手上哩。”

    “啊?当时不是没抓住他么?”

    “当时我抓住他了,可他趁我救火去的时候又跑了。”

    还有什么可问的呢?吴尚荣的对立面,响当当的贫下中农代表作了这样有力的证明。军管会终于把吴尚荣放出了看守所。但是,工厂已被“红革造”的那帮人掌了权,早把这个机修工人开除了。吴尚荣只得挈妇将雏回到河南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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