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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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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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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事了。李尼玛的枪声让西结古的宁静哗地变成一片狗吠。

    出事之前,白主任白玛乌金让李尼玛脱下了华丽的獐皮藏袍,摘下了气派的高筒毡帽,拔下了结实的牛鼻靴子,取下了昂贵的红色大玛瑙。李尼玛十分不情愿地穿上了自己的衣服,这是压在枕头底下用来换洗的最后一套衣服。他心说藏民的衣服多好啊,我为什么不能穿?我已经把名字由汉人的李沂蒙改成了藏民的李尼玛,穿上草原的衣服不就彻头彻尾变成一个藏民了?我里里外外变成了藏民,西工委的所有人都里里外外变成了藏民,不是更有利于工作吗,这跟贪财腐化有什么关系?就算藏袍靴子毡帽玛瑙很值钱,可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它们值钱,还不是等于零?我总不至于拿到多猕市场上去换成钱吧?还有狗,白主任你不是说了嘛,要我做好狗的工作,让狗重新认识我。我穿上藏民的衣服,领地狗们不就能重新认识我了?野驴河部落的齐美管家对我说过,只要我穿上他的藏香熏过的衣服,戴上他的佛爷加持过的玛瑙,就没有哪一只狗敢于咬我了。我还听说,狗是认衣服的。我穿上齐美管家的衣服,就有了管家的样子和气味,西结古草原的领地狗,包括那些狮虎一般的藏獒,就得听我的了。一旦藏獒们都听我们的号令,西工委的工作不就做好了一大半吗?可是现在,你非要让我脱掉,那就等于脱掉了团结,脱掉了友爱,脱掉了工作成绩啊。李尼玛满心不服自主任白玛乌金的训斥,但表现出来的却是服服帖帖的样子。这是他的习惯,照他的说法就是:我把我跟领导的关系看成是藏獒跟主人的关系,惟命是听是我的最大特点。

    换下了齐美管家送给他的衣帽首饰,李尼玛就该出门了。他要按照白主任的指令,把东西还给人家。一步跨出牛粪碉房时,他想起了那天被领地狗追咬的狼狈情形,顿时就惊得满身肉跳。他回身进房,带上了手枪。上级没有给他配备枪,他带上的是白主任的枪。白主任本来不想把枪给他,又一想万一狗再咬他呢?这里到处都是狗熊一样壮实豺狼一样不讲理的藏獒,咬破了皮肉不要紧,咬出了人命给上级怎么交代?毕竟李尼玛是我们的人,在人与狗的矛盾中,我们不能一味地袒护狗啊。自主任把枪交给他时说:“吓唬吓唬就行了,可别真的开枪。”说这样的话,证明白主任虽然来草原好几个月了,其实并不了解草原,草原上的藏狗尤其是那些可怕的藏獒是随便能吓唬的吗?你越吓唬,它就越要往你身上扑。藏獒的眼睛,那些珠黑色的深黄色的暗红色的玉蓝色的灰白色的青草色的如火如电的眸子,正在远远近近地研究着你,你的吓唬就是人家研究的结果:原来他是来送死的,送死的来了。

    李尼玛在口袋里揣了枪,来到了原野上。原野是很安静的,出事前的原野都是很安静的。安静得没有了野驴河的涛响,没有了风中草叶的低唱和空中鹰鸟的高鸣。最近的草冈就像最远的雪山一样悄然无声。

    他先来到了工布家的门口,想叫上梅朵拉姆一起去。工布家的两只看家狗叫起来,那是一种从喉咙里颤动而出的哼鸣,一听就知道不是冲着李尼玛而是给自家主人的通报:来人了,来人了。工布的老婆央金走出帐房冲他笑着,看他怕狗不敢过来,就退了回去。接着,梅朵拉姆出来了。

    梅朵拉姆不去,不跟他到原野里去。她在原野里遇到过金钱豹,遇到过荒原狼,差一点被它们吃掉,但原野的柔情和魅力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她在原野里遇到了一个男人的强迫,雪山草地河流树林的好风景就一下子消散殆尽了。那似乎是永不谢幕的惊恐,在她被草原的野风吹掉了贞洁之后,就牢牢地抓住了她的心和她的梦。她已经不再有旖旎幻美的“姑娘梦”了,她在结结实实地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她被一个半爱不爱的人突如其

    来地夺取了贞操,她应该怎么办?恨他?恨他是不对的;爱他?爱他是不能的。一个男人追求一个女人的结果到底是什么?一个女人属于一个男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难道我要心甘情愿嫁给他?在这些问题没有想清楚之前,她是不可能再跟他单独在一起了。她把原野的美丽荒废在视线之外,用藏獒冰山一样的冷漠和暴风雪一样的果断对他说:“我不去。”

    李尼玛心有不甘,情有不甘,被大草原催生而出的青春的朝气勃勃地向上冲着,欲望之水突然就澎湃成了野驴河。他忍不住抓住梅朵拉姆的手,拽上她就走。她不走,跟着他踉跄了几步,往后赘着身子,使劲推搡着他。一直监视着李尼玛的两只看家狗叫起来。

    两只看家狗是纯粹的藏獒,那决定着它们性格特征的血脉牢牢地牵连着远古的祖先心脏,而祖先是以好色闻名历史的:它们因为长期和人厮守便有了人的眼光,人眼里美丽的,在它们眼里同样也是美丽的。也就是说藏獒的好色与生俱来,公的母的都好女色,因此它们和女人的关系相处得最好,尤其是喜欢漂亮女人的喂养和抚摩。一个男人把一只成年的生獒豢养成熟獒,大约需要两个月,即使这样它也不可能忘记旧主人而完全在感情上归顺你。而一个女人用不了二十天就能让一只生獒听命于自己,漂亮的姑娘需要的时间就更短了,一个星期就能笼络它并把它指挥得滴溜溜转。而汉姑娘梅朵拉姆格外漂亮,她在工布家只住了三天,仙女一样的容貌就感动了工布家的藏獒。它们以最快的速度把她当成了自家人,就像光脊梁的巴俄秋珠一开始就把她当成了真正的仙女一样。在草原上,美丽的姑娘可以享受仙女的待遇,这种待遇既可以来自人,也可以来自聪明的藏獒。

    藏獒一叫,李尼玛就不敢动手动脚了。梅朵拉姆赶紧回过身去,拦住了跑过来的两只藏獒。李尼玛遗憾地摇摇头,大声说:“梅朵拉姆你听着,你当我的老婆有什么不好,我们结婚吧,就在这里结婚吧。我等着你的回话,你必须给我回话。”梅朵拉姆驱赶着藏獒无声地离开了那里。李尼玛气恼地把怀里的衣物扔到地上,又捡起来,愣愣地站着。他没想到,这时候和两只藏獒一起用凶鸷的眼光盯着他的,还有光脊梁的巴俄秋珠。

    巴俄秋珠躲在工布家帐房一侧的牛粪墙后面,一直守望着他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仙女是不能拉扯,不能欺负,更不能占有的。而这个厚颜无耻的男人居然什么都做了。他无法忍受这样的事情,心里一遍一遍地喊着:“獒多吉,獒多吉。”突然他转身就跑,穿着那双羊毛褐子和大红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跑向了领地狗群正在聚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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