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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的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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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意外的凶手——Whodunit (谁做的)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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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牛神贞治的堂弟、叫马本正哉的中年男人。

    据他本人所说,他是外国制品入口的经纪,但却有着“不知会否认真工作”的异样感觉。

    “发生了什么事,我完全不知道呀。直至昨天还活得好好的贞治,突然变成那样……什么?有什么头绪?全然没有。是谁杀了那么好的人啊。凶手多半是为了偷钱而潜入的窃匪。一定是那样。警察先生,请尽快缉捕啊,求求你。”说到这里正哉哭了起来。不,说是哭也许并不太恰当,尽管以手帕按住了眼,但就连少许湿润也看不到。

    然后,也向剩下来的有关人等问了话。由于把那些东西累赘的写下来的话,读者也只会觉得混乱,因此在侦探小说的前面几页都经常出现所谓“主要登场人物”这一栏目。

    主要登场人物:

    牛神贞治(60)——油画家,牛神庄的主人。独身,拥有庞大财产。

    马本正哉(42)——自称海外杂货经纪,贞治的堂弟,并寄住在牛神庄。

    马本俊江(38)——正哉的妻子。

    虎田省三(28)——贞治的弟子。在牛神庄寄宿。

    龙见冬子(23)——贞治的弟子。在牛神庄附近独自居住。

    犬冢良子(45)——牛神庄的佣人。

    大河原番三(42)——县警搜查一课警部。

    铃木(30),山本(29)——刑事警员和普通警员。

    天下一大五郎(年龄不详)——名侦探。

    “哈、哈、哈!”

    一看到登场人物表,我忍不住笑了出来。虽然连刑警和普通警员都写了出来便已很可笑,但更称得上是杰作的则是天下一那行。

    在人物介绍中,大概不会用上什么“名侦探”吧,一般仅会被称为“侦探”。不要写啊,真丢面。这个作者究竟是怎么想的。

    在牛神庄的客厅内我正笑得流泪,这时铃木警官来到了。

    “警部,已带了良子来。”

    我立即回复了严肃的表情说道:“好,带她进来。”被铃木催促着的良子走了进来。带着苍白的面色,稍微低着头、弯着腰。

    “你当然还记得这个吧。”我说着并拿出了放砂糖的盅,里面还放着砂糖。良子默默的点头。

    “知道它里面放了毒药吧,说的毒药就是农药。”

    良子瞪大眼睛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事我完全不知道啊。”

    “是么?你真的不知道?这一般是放在哪儿的?是厨房里吧。那么说来,最轻易把毒药放入里面的人,便是经常在厨房的你啊。”

    “这个……我不知道。我杀老爷……这个……那么可怕的事……”

    “那么我问你,今早听见牛神画师叫的时候,你在哪儿?”

    “在房间内,自己的房间内。”

    “喔,那么能够证明吗?”

    “证明……不能。”

    “是么,可是当听见叫声时,除你以外的全部人都互相看到大家立即从房间里走出来,也就是有不在现场证明。”

    “我听见叫声之后便走了出来,然后去到画室,看见老爷那恐怖的样子便惊叫了起来。”

    “最终是这样吧。杀了画师之后,扮作刚到然后惊叫。”

    “不是,不是,不是我。”良子哭了起来。

    我叹了一口气,作出一副认定哭只不过是假装的表情,可是当然心中确信那个女的应该并非凶手,只是,那反而更要怀疑她。这样说,是因为在侦探小说中我们做配角的必须要注意不可比名侦探更快找到真凶,直到天下一侦探到达真相之前,不得不进行错误的搜查从而浪费时间。

    确信这个良子并非凶手其实有几项证据,首先最重要的是她并不是美人儿。在凶手是女性的场合,想把她设定为美人好像已是作家的本能。其次,是她的过去很清晰,日后难以从那里找出隐藏着的动机。还有的就是叫良子这名字,无论怎么想也与凶手不大相称。

    正当对面前哭泣着的良子感到苦恼之际,响起了敲门的声音。进来的是天下一。

    “良子不是凶手。”侦探突然说道。

    “怎么呀,你啊。没有外行侦探的份儿,请回去好了。”在这样的场面我说出早已是惯例的台词。

    “嗯,请听我说关于今早我对警部透露牛神画师在午睡中被勒的那宗事情。我已调查过了当时众人的不在现场证明了,那时良子正出了村子买东西。”

    “什么?是真的吗?”

    “是真的。”

    “喔。”我喃喃道。虽然简单便断定了凶手,但当出现了矛盾的时候,便要立即接受挫败,那也是我身为配角需要做的事情,“那么说来,这个女的不是凶手嘛……”

    “对了,反倒是刚才从警察那儿听见,在刀上发现了附有牛神画师自己的指纹,是么?”

    “嗯,是的,然而那是凶手弄成看来是自杀的伪装。所谓指纹,也只是左手的指纹。谁都知道牛神他是个右撇子。”

    “呵,是么。但那样凶手应该也知道,却为什么仍然留下左手的指纹呢?”

    “那一定是太慌张的缘故了。”

    当我轻率地断言之际,部下的一名警员走了进来。

    “警部,在买卖牛神贞治作品的画商那处,有这样的信寄到来。”

    “信?”

    从部下拿来的信封中取出了纸条,上面是这样写着的:

    牛神贞治的画,并不是贞治自己绘画的,他把由我所画的作品,以他自己作品的名义拿去发表。牛神贞治必须赎罪。

    “什么?那样说来牛神岂非是偷了别人的作品么?”

    “绝对没有这回事。”直至刚才还在哭着的良子抬起头来断然地说道,“是老爷亲手画的。”

    “究竟是谁写了那样的东西呢?”我仔细的把信件反覆再读,然后只得摇头。

    “对不起。”天下一从旁伸过手来拿走信件,“难看的字哩。”

    “大概是为了要掩饰笔迹吧,不是定必需要的么。”我因而露出外行人真麻烦的表情。

    “嗯,如果真是那样……”天下一开始在脑海中进行推理时的习惯——搔着乱蓬蓬的头又开始了,头皮四处飞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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