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的乱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说:“你再也不可以这样随便失踪。”
“你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不是在气头上么,听得进去?”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来,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来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没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来回!”
我哑口无言。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他柔声问我。
“哪里也没去,”我躲开他的目光,闪烁其辞地说:“在街上走了一夜。”
“我的刺猬,”他再次紧紧拥抱我,肉麻地说,“我不能没有你。”
“好。”我说:“我不再乱跑。”
黎中松一口气,放开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哗哗的水声里他对我说:“刺猬我快升职了,我可以早一点娶你进门了。”
我才恍然大悟,其实黎中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跟着他不是没有理由的,最重要的是,他容忍我所有的坏脾气。
我依然爱他。
只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刚刚经历完冒险的一夜。和一个叫茄克衫的男人,不不不,那男人有个很好听的英文名字,叫Jack。我差一点在他的怀里沉沦,所幸的是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叫我刺猬小妖,他说我的眼底有一股可爱的妖气,可是他并没有碰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对茄克衫说声谢谢,但我心里清楚,那是刺猬小妖唯一,也是最后的一夜。
结婚的前一夜,我又独自去了那间叫做“蓝月”的酒吧。
酒吧里真乱,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喝完了一杯西瓜汁,然后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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